收入分配不均源于改革不深入
2007-8-16 14:54:00
 

  这里所指的收入分配矛盾,是指社会财富向少数人手里集中的倾向,这种倾向对经济增长所形成的最大障碍,是由于供给过大和社会消费力不足,导致国民经济总量循环不畅,甚至酿成生产过剩危机,而这种危机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里已经发生过多次,早已被证明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最大威胁。

  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首先出现了消费品的供给过剩,而由于自2003年中国出现了对生产资料领域的投资高峰,生产资料供给过剩的格局也逐步开始显现。这种双过剩的局面,集中表现在自2005年以来,CIPPPI指数双双下行的局面,如果没有输入型通胀和政府调价的因素,这两个指数目前都会低于1%。

  分配矛盾的一个结果,是使中国储蓄过剩的倾向不断上升,这可以用银行体系的存差不断增长来度量。1991年中国首先出现了存差,但仅有几十亿元,2004年增加了1.4万亿元,2005年则猛增了2.92万亿元,是上年新增存差额的2倍以上,其增长率是现价GDP7倍,分配矛盾演化的速度由此可窥一斑。

  许多人由于中国出现了收入分配矛盾和生产过剩问题就指责改革,认为中国的市场化太深入了,太强调效率,太忽略公平原则了,这是没有道理的。发达国家同样采取了市场经济体制,却在保持效率的同时也兼顾了公平,从基尼系数看比我们还低。我们所欠缺的是社会转移支付制度和保障体制,而这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根本。初次分配过程的重点是保障效率,即要以效率优先为原则。如果在初次分配中也要讲公平,就是机会的公平或起点的公平,而不是收入的公平,是在市场经济中要创造所有人都能参与公平竞争的条件与制度,这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前提。

  即使社会努力提供了机会均等的制度,人们还是会在初次分配中形成收入差距,由于在市场经济中资本也要取得报酬,拥有资本的人还可以通过拥有资本来获取报酬,就更加拉大了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所以当采用市场经济体制后,为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就必须通过由国家主导的再分配过程来缩小初次分配中所形成的差距。否则,就会由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形成社会阶层的过度分化和冲突,以及生产过剩矛盾。所以,由国家主导的再分配体制就成了实现社会分配公平的核心。

  中国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再分配体制却还没有全部建立起来,从国家参与再分配的主要手段——税收看,目前个人所得税在全部税收中的比重还不到7%,而在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障税合计,一般都要占到总税收的80%,如此就可能在拉开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后,通过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来补贴低收入人口,从而使收入分配不平均的情况得以收敛。由于中国政府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微弱,转移支付的规模就相应受到严重限制,在目前的5.6亿城市人口中,享受养老保障的人口只有1.75亿人,享受医疗保障的只有1.4亿人,在农村7.5亿人口中,享受养老保障的仅有0.5亿人。

  所以,中国目前出现的收入分配严重不平均的问题,主要是在市场化进程中政府有关社会转移支付与保障体制没能及时跟进造成的,这还是由于改革的不深入,而不是改革的方向不对。(2006-7-17)

 
 
  • 标签:市场经济 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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