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罢“什么是文明”,就拿起话筒对张宇燕说,这篇文章写得我“心惊肉跳的”。 这是我不曾有过的的心理感觉。也许,这不仅是因为这篇文章的逻辑所导致的结论是令人悲观和恐怖的,而且与我过去一般接受的有关历史和世界的基本观念框架有着根本的分歧,尽管近年来我已经对这一框架产生了怀疑,但将这种怀疑变成文字,仍会引发意想不到的震撼。例如,我们一般认为,“现代”比“传统”好;中国文化,尤其是民国前的中国文化是传统的,而西方文化则是现代的;西方文化是一般 的、世界性的,其它文化则是特殊的、民族的;“现代化”给人们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福利;西方人则把现代化带来给了全世界,不管他们是如何带来的;等等。我相 信,除了我以外,大多数三、四十岁的、与我有着相近的有关历史和世界的知识结构的人,都会持有这种看法。然而,当我试图用经济学去剖析历史时,问题出现了。
经济学可谓西学的一种,有趣的是,用这种西学却很容易发现西方文化的倾向性。 她并不象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具有一般性或普适性,而是带有对一部分人群的行为的强烈的辩护色彩。其实西方文化的特点恰恰是在利益问题上不加掩饰,除了个别时期,西方人的理想主义占上风以外,他们的倾向性并不需要高深的分析技巧就能 观察到。譬如,在波黑问题上,西方人偏袒一方的作法是路人皆知的,他们所谓的 “国际社会的公正”只不过表明他们比别人更善于利用国际组织罢了。因此,我常常将经济学的一般假定暗自附加一些限定条件,例如我将一般的经济当事人改写为西方人或基督徒,以使经济学理论与历史和现实不相冲突。但是,我又不能长期默 许减弱经济学解释力的修正。要么是经济学错了,要么是历史(或西方主流文化编造的历史)错了。我宁肯相信后者。
一、效用是不可比较的
尽管在有的经济学理论中,人被视为一种要素,一个抽象的符号,但人仍是经济学 的主角。在经济学的假定中,人是一样的,又是不一样的。所谓“一样”,是指人的权利是同等的,人生而平等;所谓“不一样”,是指人的天赋是不同的,人对同 样事物的价值判断不同。我们称后者为效用。效用来源于何处呢?来源于我们的心中。也就是说,效用是一个人对某种选择的主观评价。谈到主观,谈到感觉,就必然以个人为单位;因为个人是感知的基本单位。如果“效用”发自任何一个人的内 心,任何其他人就不可能知道这个人的效用评价是什么样的,除非他自己表达出来。 既然发自内心的效用是经济学中价值的源泉,我们就没有资格对之评头品足,我们只能把它作为先于我们、先于经济学而存在的东西而供奉起来。我们同时也就承认,任何人心中的效用评价都是同等的神圣,我们根本无法说,这个人的效用比那个人 的更重要。这也就是阿罗所强调的,效用在个人之间是不可比较的(Arrow, 19 51)。由人的权利平等,我们可以说,效用有不同,但没有优劣之分。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基督徒的效用是不是比穆斯林的效用更重要呢?根据上面 的讨论,这种说法显然有问题。不同的效用和不可比的效用,是社会制度的前提;换句话说,制度就是为了协调和化解具有不同效用的个人或集团之间的冲突而形成的。例如阿罗所研究的投票程序,就是将个人对效用的不同的排序变为社会的排序的制度安排。只要大家都承认这一程序,不同效用之间的冲突就会得到解决。但是在现实中有效的投票程序多采取多数规则,即少数服从多数规则。这种规则的一个 重要缺陷,就是会损害少数人的利益。参与投票的人之间的效用差异越大,对少数人的损害越严重、也就越不能容忍。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投票程序本身的功效就要受到怀疑。所以布坎南说,投票程序的有效性与投票参与者之间的文化同质性相关 (Buchanan and Tullock,1962)。反过来说,他们之间的文化异质性越大,用投 票程序解决冲突就越不可取。那么,如果在现实中出现了这种情况,又如何处理呢?在这时,西方人的态度,就是基督徒的效用高于穆斯林(或其它宗教或文化)的效用。我们不用再说,在基督教国家扩张时期基督徒们是如何用暴力剿灭其它宗教和 文化的,我们来看看近年来的一些例子。例如,在1992年,阿尔及利亚的伊斯兰拯救阵线在选举中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再经过一轮选举就可以组建一个伊斯兰 政府。这时基督教军人发动了政变,取消了下一轮大选,并在以后又宣布伊斯兰拯救阵线为非法。对此,高举民主大旗的西方世界没有作任何谴责。再一个例子就是前南斯拉夫地区。西方很快承认了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通过议会投票宣布的独立, 却不承认波黑塞族通过全民投票的独立。没有一种理论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人的投票是可以承认的,而另一些人的投票则不算数,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看投票的结果有利于谁。在前南问题上,人群是以宗教或文化划分的。西方人再一次把文化与 宗教因素放在民主程序之上。他们的这种态度,实际上是认为一些人的效用高于(或低于)另一些人的效用,这与民主赖以立足的根基,同时也是经济学的基本前提相矛盾。从经济学出发,我们不可能接受这种实际贯穿在西方主流历史观中的逻辑。
二、传统要得到尊重
上面所谈到的基督徒的效用或穆斯林的效用,实际上已经不是“初始的”、“自然 的”效用,而是和文化或宗教联系在一起了。而文化或宗教作为一种制度是一个人群中长期互动过程的结果。所谓长期互动,用博弈论的语言说,就是N人之间的多次博弈。由于任何个人都欢迎他人的对自己有利的行动,而反对对自己不利的行动,所以在长期互动中就会形成至少大家都能接受的规则,或N人博弈的均衡解。这就是制度。或者按哈耶克的说法,这就是传统。由于是经济当事人之间的互动或交往, 身临其境的当事人把他们自身所掌握的所有局部的和特质的信息,全都反映在制度规则的形成过程中;由于互动是长期的,制度规则又经历了一个不断的试错的修正过程;由于在地球上存在着不同的人群,通过长期互动过程就会形成多个不同的文 明或传统。这些都是先于经济学的观察而发生的,它们之中所包含的信息,经济学家无法全部知道,其中凝聚的多少代人的智慧,是经济学家无法全部理解的,所以经济学家的态度只能是尊重甚至赞叹它们的存在,就象生物学家尊重所有物种的存 在一样。同时,由于经济学家尊重所有的自发的互动过程,他们也就不能得出一些文明或传统优于(或劣于)另一些文明或传统的结论。文明只有不同,而没有优劣之分。因此他们不认为在有着打不完的野牛的美洲大陆上的印地安部落是野蛮的, 也不会用不屑的口吻去谈论中国古典文化。由此逻辑,我们也不可能得出全盘西化的结论。而这种结论所依据的西方文明优越论,恰恰贯穿了西方的主流的历史学著作和历史教科书。
经济学家对传统的这种态度,归功于对计划经济的反省,也归功于制度经济学在近 年来的发展与探索。批判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有限理性”。所谓有限理性,就是承认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获得信息是要付成本的。所以人们不可能掌握全部信息,并且理性思维也会导致错误。由理性发展起来的各种理论只是对这个浩翰 无边的宇宙几个角度的解释,它们不能替代这个宇宙。由于理性是有限的,理论分析只能涉及有限的因素,而现实的社会过程和经济现象总会包含我们不知道的因素。用理论或理性设计去“修正”传统,只会导致灾难性后果。承认人的理性有限,首先要承认理论家、经济学家的理性是有限的。制度经济学家由此形成了尊重制度和传统的态度,对理论的有限性有着更深的认识。尤其当他们面对着他们所不熟悉的 其它文化条件下的制度和传统时,就会采取更为慎重的态度。由于理论不能解释全部历史和事实,它也就是在容易表达和“有用”的含义上才被保存下来,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是“客观”的。也就是说,简单地用西方的理论概念去分析和检验其它文化传统和制度,包含着巨大的危险。
承认理性有限、强调尊重传统,暗含着这样一种更基本的态度,即经济学家并不比 其他人更聪明。我们尊重不同的传统,实际上就是尊重不同人群的智慧。除了我们受惠于前人给我们遗留下来的知识以外,我们并不比古人更聪明。那种一谈论古人就加上“愚昧”二字的人,实际上在假定自己的理性优越地位。这和计划当局官员 假定自己比别人聪明没有什么两样。无视传统,企图用理性的设计去替代传统,正是哈耶克所一直批评的社会工程学的态度,是导致人类毁灭的“致命的自负”。当然尊重传统并不意味着不加分析和批判,也不意味着不再变革,尤其是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变革就是必需的。但这一变革仍应是边际上的变革,即尊重传统前提下 的变革。(时间:2002-2-17 证券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