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于10月24日发射升空。无疑,探月卫星是一项重大科技成就,成功发射探月卫星将对我国国防、国际战略地位等都将产生积极影响。不仅如此,如何充分利用这项成就促进中国商务事业,特别是对外经贸方面,值得关注。
从2003年神舟五号飞天到此次嫦娥一号奔月,表明中国正致力于发展自主战略产业。战略产业对整个先进制造业的拉动作用有目共睹,而先进制造业又是决定一个大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地位、决定该国国民收入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前景、就业机会的基础,即使是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它也需要建立在现代制造业基础之上。
正因为如此,发展自主先进制造业是产业发展政策的核心,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到刚刚闭幕的十七大的报告,都强调要发展先进制造业,强力推进自主创新。而在选择产业发展政策工具方面,我们面临与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大不相同的外部约束,即世贸组织规则的约束。在此环境下发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政策工具需要与时俱进。
从汉密尔顿和李斯特开始,产业发展政策本身就是落后国家赶超先进国家的产物,本身就是经济国际化的产物;而经济国际化发展又要求形成越来越多的国际公认经贸规则。所谓“国际规则”往往更多地反映了业已占据产业发展前沿高地的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和要求,而令追赶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承受了更多的新约束。自从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世贸组织规则的演变和新谈判议题的设置就充分显示了这一点。就我国而言,在传统的产业政策模式下,对于重点发展的产业,我们采取的可以列入外经贸领域的常用政策工具包括关税壁垒、进出口许可证、差别外汇管理政策、出口补贴等,但上述传统政策工具已经不合时宜,扶持方式需要革新。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实施产业发展政策时需要优先选用现行世贸组织规则许可的政策工具,主要有:研究开发投入政策、政府采购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其目标是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优化),等等。实际上,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产业发展政策所使用的政策工具(如禁止性关税、进口计划等)已经取消,或正在逐步取消过程之中;而这些调整又有不少是应贸易伙伴要求、经过艰巨复杂的博弈而最终决定实行的。
尽管如此,上述政策工具有其世贸组织规则依据,但仍可能遭到一些贸易伙伴攻击。从2003-2004年中美半导体税制争端,到中国与美欧汽车零部件贸易政策之争,到去年以来步入高潮的对华反补贴争端,无不显示出这一点。作为发展中国家则不能仅充当被动的规则接受者,所以,在努力按照现行世贸规则选择产业发展政策工具的同时,我们还需要通过积极的贸易谈判,维护我们发展的权利。更深层次,那就需要加强自主研发,发展自主战略产业,进行先进技术扩散,发展先进制造业,进而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