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要叫停的是政府对土地的垄断
2007-12-18 9:25:00
 

  ——从“叫停小产房”看中国经济变革与社会变革的最大误区

  近日,政府传出要求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的声音。这就意味着,此前因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一纸叫停,而命运难测的小产权房,最终以严厉禁止而告终。媒体称之为“叫停小产权房”。

  在我看来,这是政府又一次对公民的偷袭,它和“5·30”半夜鸡叫大涨印花税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政府公权力对民众财产权利的赤裸裸的掠夺。相比于真正要叫停的政府对土地的垄断,此举实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将令整个国家走向极其错误和危险的路途。

  小产权房争论已久,在下向来不曾卷入。原因很简单,笔者对本届政府的执政眼光、能力与魄力心悦诚服,相信能够开创性地提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如此伟大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理念的国家与政府领袖们定会洞若观火,选择一条正确的土地路线,妥善地解决这一转型问题。路人皆知,在中国,的确是已到了转变发展观以及启动社会发展的时期了。然而,究竟什么是妨碍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呢?就是各级地方政府以暴力之手,垄断城市用地供应,致使城市化、房地产市场化最终在中国蜕化为一场不断强化和扩大政府对于土地的垄断,进而左手掠夺广大农民右手盘剥广大市民的恶劣运动。地方政府对于土地暴利的追逐,不仅极大地损害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也破坏了中央的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伟大部署,致使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中央与国务院的公信力为此受到严重损害。而所谓“小产权房”,其实是在如此不合理、如此恶劣的土地制度下,农民与市民间所进行的一场迫不得已的“自救”行动,其情景如同当年安徽小岗村的农民按着血手印“分田到户”。显然,面对当前的形势,政府无论是为推进科学发展观还是为推动和谐社会的大计,还是为房地产调控目标的实现,无疑都必须承认小产权房的合理性,并认识到其中蕴含的改革意义,如林毅夫、文贯中等许多专家所建议那样逐渐将其合理化,借此打破地方政府对于土地的垄断,走出当前经济转型与社会转型的死胡同,果断启动新一轮土地制度变革之路,重塑改革威信,重建改革信心,为中国的发展打开全新的局面,怎么能适得其反,不是叫停政府对于土地的恶性垄断,而是叫停小产权房的民间创新之举呢?

  政府垄断城市建设的土地供应的性质是什么?借用中国古代成语,就好比是“卧榻之旁不容他人酣睡”。而如今,就在17大刚刚提出要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时候,却马上来了个“叫停小产权房”,要断了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财产去获得合法的“财产性收入”的机会,这好比是明火执仗地要抢了百姓的床来让政府继续酣睡。如此与公众利益、中央房地产调控目标均大相违背的政策提出,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政府禁止小产权房的借口是保护耕地,但保护耕地不是这个办法。我们知道,传统农业靠的是土地,现代农业靠的更多却是知识与资金的投入。以色列地处沙漠,耕地极其稀少,他们的农业还能出口(尤其是有机农业,每年有机农产品出口额达1.3亿美元,而我国只有1653万美元),就是典型例证。我国的杂交水稻乃至大棚菜的种植以及现代农业,也都使得同样土地面积的产出几倍、成几倍乃至上十倍的增长,这其实是相当于土地面积的“增长”。所以,按照现代农业的概念,中国土地根本不缺。此外,我们还应该知道,相比起农村的居住形式,城市化是更加集约化的土地利用形式,好比说,在北京,一个望京小区的弹丸之地,足以容纳30万居民。另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字,全国城市用地现在大概是5600万亩,相当于全国国土面积的0.3%;相比之下,农民占2.6亿亩,为城市现在所占用土地的五倍。

  显然,如果城市化将7亿农民都转移出来的话,那么全国只要用1%土地就能解决全部人口的居住问题,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担心土地会日益紧张而不是乐观地相信大量的土地将会被释放出来呢?

  五倍于城市建设用地的村庄建设用地,是中华民族在城市化中宝贵的生存空间,也是一笔在城市化中有着巨大升值空间的财产。在国家城市化造成种种矛盾而难以为继的时候,在中央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时候,首先是放活,就是还农民以农村建设用地的财产权。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为国家发改委十一五规划所做的另一项研究也表明,从土地资源条件看,如果到2030年中国的粮食进口规模保持在5000万吨,国内耕地的单产提高速度保持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水平,则在目前的18亿亩耕地资源中,国家还可以拿出1.5亿亩来转移到非农产业发展,平均到25年中每年约600万亩,这比改革开放以来年均耕地转移规模还要高,也比过去几年的用地高峰还要高,因此土地供应其实是有一定保障的。

  综上所述,我们非常清楚,政府最需要考虑的更多的是土地的使用有没有效率,其效率是否越来越提高,而不要限定土地的使用途径。

  说到底,政府并不清楚土地的最佳用途,只有市场最清楚。

  政府要叫停“小产权房”的另一个善良初衷也许是害怕城市居民“乘机”枪了农民的土地,致使农民流离失所,最终引发社会动乱。对于这一点,不仅权力精英有此担心,就是知识精英中,也有不少有此担心的,有人甚至认为土地的自由交易导致过度土地集中于某些“大地主”是导致中国历朝历代农民起义的主要原因,因此要避免历史的悲剧,就要保持“公有土地所有制”形态。然而,这又是一个“流行的谬误”,是对中国历史以及世界历史的无知。历史学家秦晖早已证明,历史上农民与农民,农民与地主之间的民间性、市场性交易从未导致土地的过分集中,也不是农民起义的根源。事实上,是因为“政权(权力)”不尊重农民的土地产权,权力介入到土地交易,权力掠夺土地,才导致土地的过分集中,农民流离失所,最终才导致农民揭竿而起、天下大乱的。

  君记否,白居易《卖炭翁》,曾记述卖炭翁与宫廷也发生了一宗表面上的“交易”(一车木炭换了“一丈红绫二尺娟”),然而,本质上却是权力对百姓的掠夺。显然,我们不能这样的“交易”的无效来证明市场经济的无效。我们也不能以权力介入下“土地交易”的无效性、社会的动荡来证明私有土地产权不可能在中国行得通。

  今天的中国同样如此,让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的最大危险不是来自于市场,恰恰是来自权力。所谓加速城市化中一个最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就是失地农民问题。我的朋友调研发现,中国失地农民一是增长快,保守估计每年500多万;二是数量大,总数超过4000万;三是因失地而致贫:60%的失地农民生活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据2003年九三学社一项调查),由此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一个平方根因素。据统计,全国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在19932005的十年时间里从8千件上升到8万件,并从税费争议多发的中部地区,向着土地纠纷多发的东部地区转移;被告方则从乡村基层演变为市县政府;抗争的方式也从上访、宣传演变为到市政府、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要道的静坐请愿。(于建嵘,2006

  我们的政府近几年致力于推进科学发展观、建构和谐社会,显示出令人称许的亲民倾向,获得了民众的更多拥护。然而,由于政策的不得力,现实结果往往与政策理想背道而驰。房地产市场调控是这样(房价且调且涨,越调越涨、越涨越凶),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是这样(城乡对立,干群对立正愈演愈烈)。

  个中症结何在,为什么有好的理念,结果却不如人意?一是房地产调控的没有能够有效地针对过旺的需求进行调控。例如,中央对于货币政策的总量调控,如加息、上调准备金率、控制房地产业的贷款总量等对于房地产价格调控就基本上没有效果甚至适得其反,因为无法调到房地产市场过旺的需求上。恰恰相反,总量调控最受影响的是房地产开发商,银行不给房地产公司贷款,导致的结果是住房供应的减少,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减少,就只能导致价格更加上涨。

  此外,不断增加二手房交易税费,也是无效的,因为在需求很旺的结果下,增加交易成本结果就是涨价,将成本转移给下一个购买者。

  因此,要使房价下降,就必须针对房地产过旺的需求针对性地做文章。事实上,最近出台的增加第二套房首付的政策,才是真正对过旺投资需求的调控(笔者是积极建议者之一)。在这一政策出台之后,各地房价已经开始纷纷下降。

  房地产调控不如人意的第二个方面的原因,是房地产在调控的同时,在增加供应方面几乎没有采取任何得力的举措,或者说是适得其反的,即限制别墅和大户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实际上反而进一步减少了供给从而导致房价上升。

  所以,当前房价上涨的原因其实非常清楚。一方面是流动性过剩背景下的过旺需求,另一方面则是政府垄断土地下的人为的减少了供应。众所周知,地价是房价的主要构成部分,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政府垄断了土地供应,每次象挤牙膏一样,挤出一点,再以拍卖的形式——我们知道,获得最高收益的最佳方式,就是拍卖——投放到二级市场,哪是想让地价房价涨多高,就可以涨多高。正是流动性严重过剩下超高需求与政府土地垄断下挤牙膏式的拍卖土地方式,导致了中国房地产价格的疯狂飚升。

  而此次对于小产权房的禁令,无疑是政府在土地垄断供应方面的又一步迈进。这必然是一条危险的道路,它使得中国的房地产发展模式越来越走向香港、新加坡的怪胎模式,而不是走向大陆国家的正常模式。

  香港的情况很特殊,其土地在回归之前一直垄断于港英政府手里,港英政府用拍卖的方式来获得最高的地价,直到目前,整个香港的土地开发率才只有23%,大量的土地处于未开发状态。而与这种挤牙膏式的土地供应相对应的,是香港居民极其恶劣的居住环境——这种恶劣环境在全世界都是罕见。

  新加坡的情况同样特殊。它是一个海岛国家,土地奇缺,大量土地靠填海造田形成。因此,它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同样是畸形的,因为它只能采用大政府的住房供应方式,采用类似于“共产主义”平均分配的方式来保证居民的住房供应,否则就会有人住不上房。

  中国现在正在走向的正是香港和新加坡式的怪胎模式——左手从老百姓口袋中掏钱,右手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然而,中国与香港、新加坡的情况完全不同,中国是一个正常的完全可以走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大陆国家,它应该学习正常的市场经济国家,建立起直接或间接的土地私有化的现代产权模式,来保证土地的正常流转和有效供应,以保障经济发展和公民福利的同步长进,而不应该学习香港新加坡的怪胎模式。

  事实上,市场的力量即便在恶劣的政府土地垄断制度下,仍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小产权房成为其自救的一种方式。改革开发几十年来,农民的收入增长极其缓慢,尤其在物价飞涨的今天,农民每年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只有几百上千元,而他们要抚养、教育子女、要治病、要养老,钱从何来?难道只能靠出卖劳动力。其实,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出租或买卖土地资产,获得财产性收入,才有可能实现。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他们的床,而政府现在就是禁止小产权房,就是前文提到的把他们的床抢过来让自己睡。农民的家都被抢光了,床都被抢光了,亲民政府所给予的其他小恩小惠比如免除一点农业税,只不过是象还回去一袋大米,又有什么根本意义呢?

  有些学者经常谈农民的土地如果买卖,农民会变穷。这是全世界最奇怪的产权理论,其意思是说,你剥夺了人的产权,反而对人有好处。十七大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增长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然而,迄今中国农民的人均财产性收入只有几十块钱。你把农民的土地剥夺了,他们怎么获得财产性收入?

  所以,非常清楚的一点就是,要稳定房价的增长,要实现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必须尽快启动土地的现代产权制度变革,必须使得土地有多元的供应。

  至于住房保障体系,它只能作为补充手段,而不能做为主流手段。如果反客为主,那么所导致的结果是中产阶级日益贫困化,全国人民都得靠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来实解决住房总量,这样政府就又回到大政府时段,计划经济再次回潮,左手把大家的土地财产全拿走,右手再给大家分房,而其结果,上一代人已经经历过,无复多言。

  土地从来都是这个国家的命根子。我们知道,中国革命成功的起点是土改,让广大农民获得土地,从而天下归心;中国改革成功的起点则是分田到户,对人民公社运动拨乱反正,把土地的部分产权归还给农民。而现在,我们显然是已经到了启动第三次土地革命的时候了。只有保证农民土地的收益,才能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起和谐社会。否则,只能眼睁睁地天天上演当今的土地版“卖炭翁”故事。

  笔者已经谈到,近几年来,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诚然是越来越快,然而在广大城市,房价的增长大大超过了居民收入的增长,特别是今年开春以来,很多城市的楼盘的价格增长超过了一倍,如此一来的结果必然就是,老百姓将越来越买不起好房子、大房子,越来越没有办法实现美好的人居理想。长期以往,中国国民的幸福感何在?中国的国家凝聚力的基础何在?

  不妨再次拿美国作对比。前段时间,笔者曾去美国考察,美国大多数地方的别墅房价不到8000块人民币,而且比中国的别墅的质量好。在绝大部分的时期,美国家庭两三年的收入买这样一个别墅绰绰有余有余。纽约,是全世界金融中心,全世界的CBD,它的公寓均价是18000元人民币,相比之下,北京CBD早超了。

  须知,中国人均收入才2000美元,美国的人均收入2005年就超过了4万美元。然而,中国的房价却极其高企,很明显收入是第三世界,房价却是超第一世界。这样的结局岂非荒唐!

  经济增长快是好事,但如果大家离美好生活的目标越来越远,那就证明我们的发展模式出了问题,而根子正在于土地上。如果大家离美好生活越来越遥远,那么所谓中国崛起就不是建立在民众福利的基础上,这种崛起就仍然是传统的国家层面上的崛起,而不是现代社会公众福利意义上的崛起,其成效将有如在沙滩上建大楼。

  所幸之处,中国政府具有海纳百川、从谏如流的胸怀。这从“5·30”之后更加谨慎地出招可以看出,更从搁置港股直通车的开明之举可以看出。午夜时分,笔者仰望星空,唯愿这一次政府也能改弦更辙,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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