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囤资监管体系建立起来后,竞争在减弱,垄断在回归,由此虽然带来了国企利润的增长,却不免以国民福利损失为代价。
最近,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2OO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2OO5年,中央企业总体经营业绩继上一年度创造历史新高后再创历史最好记录,实现利润6377亿元,比2004年增长30.7%(2O04年比上年增长61.9%);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实现10%,比上年的8.5%提高了1.5个百分点;平均总资产报酬率达到7.7%,比上年的6.8%提高了0.9一个百分点。
显然,中央国有企业的创利水平是非常高的,利润的增幅也高于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利润21.37%的增长速度,以及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26.6%。其中的原因,当然与制度创新有关,与国资委监管的逐渐到位有关。在国资委成立之前,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内部人”处于缺乏制约的状态,所谓的国有企业改革也多是“内部人主导的改革”,由此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造成国民福利的损失。国资委成立以后,作为“出资人代表”,开始形成对“内部人”的制衡力量,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强。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以效益和资产保值为导向的指标考核,迫使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得不收敛掠夺国有资产的手,并绞尽脑汁,提供更好的财务报表。
这一次国资委在公布166户中央企业总体经济效益的同时,还按照考核业绩将企业分成了三六九等,并将这些不同等级的企业名单公之于众。排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鞭策。由于排名落后尤其是没有完成考核目标的企业,其领导人的乌纱帽将面临危险,这必定会促使他们改善业绩。
类似的办法国资委还想了许多。国资委的“监管之手”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的业绩水平显然是重要的。国有企业就像一块水分太多的毛巾,无须太用力气就可以拧出许多水来。
国企利润高,“人和”的因素固然有之,“天时”也就是宏观经济向好也很重要,而“地利”也就是国企借助其垄断地位实现“超额利润”则是关键因素。
首先,过去几年,中国宏观经济向好,经济处于景气周期的高涨时期,这成为国有企业利润持续上涨的“天时”因素。与此同时,“地理”的因素在有利的“天时”下充分发挥。因为市场需求对于上下游的压力是不同的,这导致了上下游产品价格的变动差异在过去几年迅速扩大,处于上游的中央国有企业借此攫取了更多利润。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O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0.7%,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负增长O.2%,两者非常接近。但在2O02年尤其是2OO3年后,上游价格上升明显快于下游产业。2003年,两者相差3.6个百分点,2O04年两者相差7.3个百分点,2OO5年两者相差6.5个百分点。
2OO6年,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上下游继续保持较高落差:工业企业购进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同比上涨9.9%,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5.6%,而到了最终消费品市场,价格涨幅却滑到2.3%。工业企业购进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指数与消费价格指数相差了7.6个百分点。
宏观景气以及国企的“垄断地位”导致了国有企业利润的增长,这一点还可以从不同“地位”的国有企业的利润变化完全不同的情况看出来。2OO5年,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所创造的利润为6447亿元,其中166户中央企业的利润达到了6377亿元,占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99%。这清楚地表明,大量的国有企业如地方国有企业,非垄断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创造利润的能力并不强,甚至可以说是很差,多数是亏损水平的,这一态势并未随着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逐渐完善而改变。另外,从国资委所公布的未完成考核指标的三个企业——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看,都是市场竞争型企业,尤其是华录和华源,处在完全竞争、激烈搏杀的消费品市场领域,要与民营及非民营竞争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也说明垄断地位对于国企创造利润的关键意义。
从一个较长时期譬如1998~2O05年的情况看,国有赢利企业合计赢利额达4万多亿元(不包括金融类国有企业),而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利润总额,却只有24548亿元,也就是说,亏损企业的亏损额达到了1.5万亿元以上。这也证明利润主要来自于垄断性国有企业,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创利水平总体仍然相当差,国企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
国家统计局最新的数据还显示,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81O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只有284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3%,低于集体企业利润增长的32.2%、股份制企业利润增长的28.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利润增长的25.8%以及私营企业利润增长的50.5%。这些数据说明,从全国水平看,迄今为止国有企业的利润增长总体优势并不明显,甚至是较差的。
我们还可以通过考察一个较长时期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占全国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来看国企创利的波动进而与改革的关系。1997年为国企创利占整个创利的最低水平,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占全国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为26%,2OOO年达到一个高峰,为55%。国有企业利润占比如此迅猛上升,主要应该归因于此期间的脱困政策特别是剥离呆坏账等重大利好的财务政策。此后,2OO1年的利润占比回落到5O%,目前进一步回落至2005年的45%。众所周知,国资监管的改革是在2003年,然而国企利润占比高峰是在20O0年。很明显,国资监管体制的改革并没有维持整体国有企业的利润高峰,国企利润占比较高,主要是靠中央国企垄断利润所维护的。
总体而言,如果说国有企业改革曾在一段时期致力于通过竞争提高效率的话,那么,在新的国资监管体系建立起来后,竞争在减弱而垄断事实上在回归,由此虽然带来了国企利润的增长,却不免以国民福利损失为代价。
一我们可以打个简单的比方来说明此中的戏剧性变化。在没有国资委之前,有些国企“内部人”长着一只“掠夺之手,喜欢像老鼠一样将国有资产转移到自己家中去,由此造成了国民福利的损失。国资委的成立有利于制衡内部人的“掠夺之手”。然而,由于国资监管体制不完善以及外在环境不完善(如“反垄断法”阙如),国资委事实上形成了“新垄断”的地位,这使得它完全有可能将手伸得更长,以致伸到消费者的口袋中去。人们很难搞清楚利润的增长究竟是因为有效监管所带来的,还是掠夺消费者所带来的。
上述困境意味着国资监管体制改革还需要更加深入,下一步的改革必须面对的问题就是,国有企业究竟是以经济效益的增长为主还是以社会效益为主(或者不同的企业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有不同的取舍),如何来保证国有垄断企业不以损害全社会福利为代价赢得利润的增长?很明显的一点就是,只有通过新的内外部机制确保“监管之手”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国企改革才有可能真正到位。(时间:2006-12-31 来源:《改革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