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危言之民生篇(一)
中国的收入差距近年来呈不断扩大之势,基尼系数已达0.47的高位,收入两极分化成为社会目前最关注的问题,也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2020年前和谐社会构建的一大任务就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而在最近一年多来,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早已多次公开提及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
究竟如何看待中国收入分配差距?应该看到,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收入差距扩大是一个共性的现象,在所有的经济转轨国家中都有所体现。根据世界银行《1996世界发展报告:从计划到市场》,中东欧和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在转轨过程中,都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化趋势,其中,俄罗斯上升了10个以上的百分点。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资源极不均衡的大国转轨经济,严重的“二元结构”,城乡差距的历史沿续,加之与加速的市场改革极不对称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收入差距的扩大在所难免。
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有许多原因,不可一概视为不合理,或者简单归咎于市场化失误。其一,是市场化改革启动前存在的要素与禀赋差异,决定了某些地区某些个体具备先发优势,例如浙江等沿海地区依托地理位置以及传统的商业文化,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当地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其二,是国家基于发展战略的考虑,对于一些地区实施了特殊的政策倾向,例如深圳、珠海、上海浦东等地凭借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外资,使本地经济迅速起飞。其三,是个体人力资本的差异,人力资本具有边际报酬递增的特点,在市场化的进程中,具备较高质量人力资本的个体理所当然应该索取较高的人力资本市场价格,而素质较高的个体自身的学习能力较强,通过“干中学”,能进一步使自己增值,如此一来,“马太效应”在所难免。显然,在上述诸因素中,要素与禀赋差异是数百年来乃至上千年来形成的,人力资本的差异在市场中的体现恰是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即便政策倾斜在一定时间也有其合理性(当然,国家的政策倾斜在不同时期可以有所调整)。
但是,有一种收入差距的扩大原因是社会公认不合理的,并且是真正容易引发社会不和谐的,这就是权力(包括法定垄断、权力腐败、权力资本化等)导致的收入分配差异。所谓法定垄断,也就行政性垄断,指的是行政权力赋予的部门垄断。在这些国有企业垄断部门中,其员工收入增长远远高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然而“豪门盛宴”的代价却是全社会福利的极大损失,以及竞争性企业以及公众的被掠夺。所谓权力腐败,指的是权力直接变成租金,官员及其亲属通过寻租而成为社会的高收入阶层。近几年来,官员腐败案愈来愈大的金额显示出官员的租金增长远远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新近有材料披露,中国内地的亿万富豪中多数是高干子弟。所谓权力资本化,本意上指的是权力成为一种寻租的资本,但笔者这里借指权力与资本结盟,使得资本获取不当的暴利,与权力有关的高收入群体依赖权力而掠夺公众。其中房地产阶层应该说是最突出的代表,开发商屡屡与权力相勾结,一夜暴富,其富豪人数占据了中国豪富榜的多数位置。
眼下,中国究竟什么人最富裕?民营企业家?科学家?技术人员?这些人是有的。然而,他们的富裕更多的凭借其人力资本和创新精神,他们在致富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其对效率有贡献,同时也是机会均等意义上的公平体现的结果。但是,在以权力为圆心所形成的法定垄断、权力腐败、权力资本这三大财富圈中暴发起来的富人们,利用法律的模糊和滞后大发横财,在以牺牲效率和公平为代价的掠夺游戏中上下其手,这样的为富不仁者最为公众所侧目。
———盛世危言之民生篇(二)
来自“转型期中国社会公平问题研究”课题组的调研结果说,在对“官员腐败活动”、“富裕人群的消费行为”、“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一些专家学者关于上述现象的评论”和“说不清楚”5个选项的问卷调查中,认为“官员腐败活动”会增加公众社会不公平感的达63%;其次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占26%;认为“富裕人群的消费行为”会增加公众社会不公平感的只占6%。
这表明,中国社会公众并不是或并不主要是因为存在贫富差距而感到不公平,最让大家痛恨和不安的是官员腐败和贫者的悲惨生存状况,而前者又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所在。
阿克顿爵士说过一句被后人广为引用的话:“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越位最直接的体现是官员腐败,Shleifer和Vishny对于腐败的定义是,政府官员通过出售政府财产来换取个人受益活动。亨廷顿则认为,腐败是公职人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
张维迎教授分析过中国转轨过程中实际腐败增加的五大原因:一是随着经济发展和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权力的经济价值增加了,如过去盖一个公章可能只值几百元,现在值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二是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得合法与非法之间的判别模糊不清,监督腐败行为越来越难;三是市场机会的增加使得官员的“保留效用”(即因腐败受处罚离开政府后可得到的效用)上升,过去开除公职就得回老家当农民,落入社会最底层,而现在开除公职后还可以经商办企业或谋个其他差事;四是惩罚力度降低(如达到死刑的最低贪污额大大提高);五是政府官员正式工资的增长幅度相对较低。
笔者认为,中国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腐败的加剧,可分为表面上的原因与机制上的原因。表面上的原因有两点:腐败(寻租)的收益提升而成本并未相应提升,廉洁的机会成本在上升而收益并未相应上升。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两点,在转轨时期未能相应地理顺政府与市场的经济关系,未能建立起一套奖励与惩罚官员行为的机制。
权力腐败在中国日益加剧的一个典型表现是“寻租”活动的金额越来越大,高官贪污腐败(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案例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1998年至2006年已经定案的部分落马的高官从厅局级到部级乃至更高的领导人,一应俱全。然而,中国腐败官员被法办的概率不容高估 ,因此能够被世人所知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年度公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的人均损失金额, 2002年至2003年上升了9%,2003年至2004年上升了11.3%,2004年至2005年则猛增为34.3%。2005年与2001年相比,上升幅度达72%!权力的经济价值的确正在大幅度提高,同样程度的权力腐败,可以牟取更多的非生产性寻租,而且照这个趋势估计,倘若政府不加强权力的监督与制衡机制,未来因为腐败导致的损失将更加惊人。
我们还发现,2004年以来涉案的省部级干部数量下降,但是金额却反而上升。与此形成对应,虽然涉案的省部级以上高官数量有所下降,但是涉案的厅局级干部却以稳定的幅度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权力腐败有逐渐下沉的趋势,随着中国地方财政权力和影响力的扩大,缺乏监督机制的地方官员攫取制度外租金的动力非常强烈。
还得补充一点,中国官员腐败被法办的概率不高,以上的数据只是反映了查处案件的状况,只是中国权力寻租的冰山一角,尤其是涉案金额中尚有很多无法获知的数据,因此案件金额数肯定也是比实际金额低估的。由此可以看出,官员收入的高涨,其与普通公民收入之间的差距扩大是当前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问题。
腐败或者说是权力寻租在中国的另外一个体现,就是权力资本化导致的高干子弟等特殊阶层的收入与平民百姓的收入差距,这也成为中国当前收入差距中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两年前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曾有统计说,我国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阶层,高干子女职业继承性明显增强,“干部子女当干部的机会比常人高2.1倍”。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的最新一份关于社会经济状况的调查报告,较详细地记录了社会不同阶层的经济收入:截至今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超过1亿元以上者,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下的非法所得和合法下的非法所得。
特殊阶层之“特殊”,根源就在于权力,而中国经济转轨中制度的缺失,又使特殊阶层很轻易地获得巨额收入,致使社会两极化的鸿沟越拉越大。(时间:200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