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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常修泽的学术主页]]></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index.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常修泽的学术主页]]></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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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十五五三“重”命题的趋势、短板与建议]]></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5/426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我发言的题目是《十五五：三“重”命题的趋势、短板与建议》。三“重”命题，十五个字——“创新重数智、发展重人本、改革重要素” 。围绕每个命题，各作三层分析：趋势、短板及建议，与大家交流、探讨。</div><div>　　一、创新重数智</div><div>　　我用“数智”二字：意指数字技术革命是基础，人工智能是其新的发展阶段，或曰“提升”。</div><div>　　（一）趋势（应然分析）</div><div>　　这里说的创新主要指“科技创新”，总的趋势是什么？我在主笔出版的《创新立国战略》（列入国家发展战略丛书，2013，学习出版社等联合出版）一书指出，从战略层面看，国家应走“创新立国战略”之路，以切实推动我国从“加工大国”向“创新大国”跨越。从科技创新本身而言，数字革命与人工智能（AI）是核心趋势。</div><div>　　去年（2024）我曾四次到杭州考察、学习，当地的“六小龙”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它们不仅在技术上开源、免费、低成本（这有利于推进“平权化”、摆脱贵族化），更在生产关系上呈现鲜明特点：第一，全都是民营企业（不是国有企业）；第二，全都由年轻人领军。这让我思考，在中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后，“人才红利”特别是年轻人的“人才红利”已开始萌生，我国或许正进入“人才红利”发展的新阶段。</div><div>　　今年初，浙江开“两会”，他们访谈，我在1月13日《浙江日报》提出“创新三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建议浙江全省推广DeepSeek（“深度求索”）模式；半个月后，1月29日（中国春节期间），DeepSeek在海外爆火，引起关注。</div><div>　　当然，我知道，DeepSeek还不是原始创新，而属于一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AI就本身来说，现在也尚处于“一般”人工智能阶段，下一步应向通用人工智能（AGI）及更高阶段的超级人工智能（ASI）发展。这也引发我的思考：下一步我们人类将面临怎样的变革，未来将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div><div>　　（二）短板（实然分析）</div><div>　　我国在高科技领域面临严重的“卡脖子”问题。中美之间，从五月瑞士日内瓦会谈——到六月英国伦敦会谈——再到七月瑞典斯德哥尔摩会谈，双方博弈显示，在高科技领域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存在相互“卡脖子”问题。虽然我们手中也有“杀手锏”——“稀土”（包括占全球61%的稀土资源和占全球90%以上的稀土精炼产能、技术与产品），但在高科技（例如芯片等）关键领域，我们确实也有“短板”。</div><div>　　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这是“十五五”我国必须突破的“瓶颈”。</div><div>　　（三）具体建议（四条）：</div><div>　　一是强化创新精神。我认为，“自立自强” 不仅是科技领域“单向度”的自立自强，而应是整个国家“民族性”的“自立自强”，此乃“国之魂”。欲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培育和铸就整个民族的自立自强精神。</div><div>　　在这一点上，要学浙江“古越人”那种“卧薪尝胆”的精神（《勾践栖会稽》载：夜间每过一更天，卫士就喊一句：“勾践，你忘了会稽之耻了吗？” “没有忘记”）。当代中国，亟需这种全国上下“自强不息”的精神。</div><div>　　二是营造创新环境。围绕创新者“心灵放飞”，首先要构建类似“大森林”般的大环境，同时也要培育“小树荫”式的小环境，即使一时难以形成“大森林”，也必须给创新者提供一个“遮阴蔽日”的“小树荫”，好让他们“心灵放飞”。如果大家“心灵不放飞”，你就是空谈创新。</div><div>　　三是完善创新机制。既要有宏观调节机制，也要有微观的“产权”机制。这里的关键是科创人员“职务发明”成果的产权分割机制。笔者在拙著《广义产权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曾提出：“还应将这部分‘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分配给具体创造该‘知识’产权的技术人员。”即：“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该单位所有，另一部分由技术人员持有”（见该书，第207页）。</div><div>　　但，这些年，现实中教训惨痛，一些创新者因产权分割受到不公正对待（甚至被抓），这种“悲剧”无论如何不能再重演（已发生的，也要甄别、纠偏）。必须落实科创人员的“产权”，而且不应使用 “恩赐式”的“赋予”提法，建议用“尊重和承认”或类似提法为好。当然，现在我们可不去计较“提法”问题，“赋予”终究比不“赋予”好。</div><div>　　四是推动国家层面编制并公布“中国创新指数”。目前“全球创新指数”由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与美国康奈尔等大学联合编制（中国的排名大体可以）。国内呢，我们现在也有研究部门（如科技部科技战略研究院）编制。我建议，十五五进一步提升层次，即提到国家层面，编制并公布中国的“国家创新指数”。</div><div>　　（四）由科技创新引发的个人进一步思考：</div><div>　　今天有很多老朋友在座（也有些新朋友），我们坦诚讨论一个涉及现代化问题：</div><div>　　日本明治维新前，教育家福泽谕吉讲过一段话：“一个民族要崛起，须改变三方面：人心（思想）、制度、器物”。这三者现代化，理论上是否有逻辑呢？实践上是否有顺序呢？ 我认为，理论上应该是有逻辑的，实践操作起来也应是有顺序的。</div><div>　　当前，我们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发展新质生产力”，很好。我认为，新质生产力本身也包括了思想和制度的元素，但是，人工智能AI这等技术本身可能还属于器物的现代化，应属于第三个现代化吧？面对今天这个格局，我们能不能从实际出发，可否提高一层，抓住“新质生产力”作为一个切入点，作为一个突破口，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推进。</div><div>　　具体建议：当前应深入研究人工智能AI对制度（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影响或者“倒逼”问题。《浙江日报》5月26日“思想周刊”刊登了我的论文《十五五时期经济发展与改革思路初探》，提出了“三层倒逼论”，即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突破口、为切入点，实行“三层倒逼”：第一层倒逼“生产方式”（介乎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如经济结构问题），第二层倒逼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经济体制问题），第三层倒逼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我这里只说是“某些环节”问题，并非上层建筑之全部）。</div><div>　　二、发展重人本</div><div>　　（一）人类发展大趋势</div><div>　　当年，在南开大学经济系读政治经济学进修班时，老师教“社会主义经济经典著作选读”，第一本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1848年2月出版的《共产党宣言》。书中讲的一句话记忆深刻：“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学后感到，这是《共产党宣言》中最闪光的思想。</div><div>　　现在简化成“人的发展”，其实，马克思原话是“每个人”和“自由发展”。我理解，“人”是抽象的，“每个人”具体的；发展是可贵的，自由发展是价更高的（“发展诚可贵，自由发展价更高”）。因此，这两个前缀词是不可删节的。2018年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出了最新版，我看了2018年新版，依然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我认为应尊重《共产党宣言》的这个原意。因为，马恩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理念不仅揭示了“发展的本质”，更揭示了“新社会的本质”。</div><div>　　当代国际上有良知的经济学家也秉持这一发展理念。例如，本人在《人本体制论》一书（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中，曾引述了法国经济学家佩鲁（Perroux）的“人本主义发展观”。他在其代表作《新发展观：基本原则》（1983）中指出：“真正的发展，必须是经济、社会、人、自然之间的全面协调共进”，核心是“人”。</div><div>　　阿马蒂亚·森（Sen.Amartya）凭什么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是他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书中强调发展的本质在于“扩展人的可行能力”。</div><div>　　我认为，这些是“人类的共同文明”。最近（2025年7月10日至11日），北京不是正在召开“全球文明对话”部长级会议吗“？（中宣部和中联部主办）。既然要”树立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我们得把”人类的共同文明“旗帜高高举起来才对。</div><div>　　正是在共同理念的基础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于1990年5月首次公布人类发展指数（HDI），将单一GDP指标转变为”综合性评价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本人曾研究过这个”指数“，认为它反映了人类的共同价值和发展的大趋势。</div><div>　　（二）短板分析</div><div>　　我国的”人类发展指数“情况如何？首先应该承认，2012年（十八大）以来的十几年，是有进步的。有数据为证：2012年排在世界第101位，2017年上升至第86位，到今年（2025公布）升至第78 位。但是，我国的GDP在全世界排第二位的。很明显，人类发展指数第78 位与GDP全球第二的排名，存在着较大的落差。</div><div>　　而更应引人忧虑的是，在浮躁的社会氛围中，有些媒体盲目地渲染”厉害了我的国“云云，以至于，全社会讲GDP”全球老二“ 者，众：讲HDI”全球第78位“者，寡。</div><div>　　对此，我自己很忧虑：对第二位与78位之间这个落差，怎么办啊？”人类发展指数“是要落到”每个人“的”人头“上的，同志们。按照党中央一再强调的”实事求是“精神，这种社会浮躁心理必须改变，我们有很大的探索空间和改革空间。</div><div>　　（三）建议：</div><div>　　由此，我建议将人类发展指数纳入”十五五“相关指标。该指数包含三大核心内容，第一个是人的生命健康，特别是长寿，这个指标非常好；第二个是知识的获取，包括教育年限和教育水平。这个对我们来说太关键了；第三是生活水平，包含人均GDP等，它能更全面反映人的生活质量。因此，”十五五“我们是不是抓住”人类发展指数“来落实”发展重人本“？</div><div>　　与此相联，我顺便提一下与民生直接关的”居民消费“问题。现在，研究中国的消费，涉及”消费六率“。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消费增长率“、”消费贡献率“、”最终消费率（含政府消费）“、”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倾向“。 ”消费六个率“ 各有各的内涵，也各有各的用处，都不应否定。</div><div>　　现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更加广为人知的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这一指标确实反映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现实增长情况（大家也都比较习惯），但是根据自己的研究，这一指标存在两个重要缺陷：</div><div>　　其一，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指标内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包括商品性消费+ ”餐饮类服务性消费“，它除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的网上零售额外，更重要的是，它不包括除餐饮服务外的其他大量的”服务性消费“（如住宿居住、交通通讯、教育培训、医疗健康、旅游体验、文化娱乐，以及其他用品服务等多领域的服务消费支出）。</div><div>　　而根据最新数据，中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已经占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6.1%（即央视说的”老百姓每花10块钱，4.6元‘买服务’而不是‘买实物“）。可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虽然包括部分交叉性的”餐饮消费“，但不包括绝大部分的服务性消费。而 居民”服务性消费“，正是我国在当前和下一步要大力激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经不能适应居民”服务性消费“增长的新格局。</div><div>　　其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既”短缺一大块“，又”多出一大块“，即：相对于居民而言，多出了 ”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等“）的消费支出。根据相关数据及分析，从支出法核算GDP角度研究，最终消费由居民消费和政府等消费这两部分构成，两者相加中国现在为54%，其中：”政府消费率“长期在15%左右（即政府消费在最终消费中占到30%），”政府消费率“（ 15%）是不应该算在居民消费头上的。现行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多出了政府消费这块，是应该”剔出“的（其他不再分析，略）。</div><div>　　比较起来，从战略上说，我建议国家应更加重视和侧重抓”居民消费率“。</div><div>　　”居民消费率“是”居民最终消费支出“与”支出法GDP“之比，近年来，中国居民消费率具体数据如下：2022年居民消费率为37.2%（低于38个可比国家53.8%的平均水平）；2023年中国居民消费支出（公式之分子）493,247.2亿元，GDP（公式之分母）为1,262,642.5亿元，居民消费率为39.2%。这39.2%处于什么水平？这里不便引用国际比较相关的数据，简言之，国际比较，很低（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div><div>　　我认为，居民消费率是研究消费的”十环“之所在（当然个中比较复杂，难度也大），应作为国家监测和考核指标。第一，有利于真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促进”每个人“的发展；第二，也有利于提高中国全民族凝聚力，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第三，更有利于提高我在国际社会中的排名位次，强化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战略主动权。</div><div>　　至于老百姓关注的”支出法GDP，都支出到哪里去了“？这是另一个更宏观的命题，很值得研究，以回答老百姓的”时代之问“（拟另文论述，本文不再展开）。</div><div>　　三、改革重要素</div><div>　　（一）趋势</div><div>　　十五五期间，中国改革将出现什么新趋势？就经济领域而言应该抓什么？我认为，应该抓”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这是改革的新趋势。</div><div>　　2024年12月，由本人主笔、蔡继明教授副主笔，并带几位年轻朋友耗费四年心血完成的新著《中国要素市场化配置大纲》（54万字），已由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并被中宣部列为”2024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基于新趋势的需要，我们重点聚焦于七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功能与收入分配功能“，这是十五五必须面对的问题。</div><div>　　（二）短板</div><div>　　中国改革已过46年，前一阶段的”商品市场化改革“之战，打得很艰苦，也取得不小成效，2021年，中国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已达到97.5%。但是，相比之下，七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改革长期滞后，成为中国改革的短板。</div><div>　　例如，土地、技术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数据要素的产权问题，有的已破题，有的尚未完全破题，如”人脸识别“数据的产权界定和产权交易等；至于”管理要素“（企业家要素），虽然中央已经列入”七要素“之中，但是我们的文件、报告、讲话等，对此仍然采取回避态度，以至于至今”管理要素“（企业家市场）处于”缺位“状态，这是”不可或缺“的。基于此，我在书中专门写了第十章：强调”不可或缺的“管理要素（企业家市场）。总之，这些”短板“必须补上。</div><div>　　（三）建议</div><div>　　为提高中国的全要素市场化指数，建议十五五期间，可从”市场配置功能与收入分配功能“相统一的更高层次，”双线“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div><div>　　双线”之一：发挥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市场配置功能。去年我在全国县域经济发展大会上提出“要素三放论”，即：“人本要素要放手” ;“物本要素要放活” ;“数据要素要放量”， 十五五期间应秉持 “要素三放论”。</div><div>　　双线“之二：发挥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收入分配功能。党中央在国内学者多年研究（包括南开学者谷书堂教授和蔡继明博士1988年首次提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基础上，借鉴当代人类共同文明的成果，确立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思想：</div><div>　　从中共十六大（2002）提出这一 ”原则“，到中共十七大（2007）提出这一”制度“，再从中共十八大（2012）提出：”完善“这一”初次分配机制“，再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提出”健全“这一”报酬机制“；再到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2015）：提出”优化“这一”机制“……</div><div>　　特别是，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2019）：第一次完整地提出包括 ”七要素“在内的 ”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直到去年（2024年）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一字不易地赓续十九届四中全会上述关于”……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div><div>　　正是在学界此前多年探讨基础上，深入学习和领悟中央自十六大以来一系列文件的一贯思想，本人经进一步思考研究，于今年（2025年）1月9日在《中国经济导报》访谈中，提出要素分配功能的”唯一标准论“——即”要素贡献是决定要素报酬的唯一标准“”市场是评价贡献的基本尺度“。1月10日《中国改革报》转载。</div><div>　　这里，我尝试提出”唯一标准论“， ”唯一“就不是 ”唯二“。我希望：不要离开中央上述《决定》提出的这个”标准“，再去另立”别的“标准。</div><div>　　以上观点，愿与学界朋友共同切磋。</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5/11/6 10:01: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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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将包容性改革作为战略选择]]></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5/426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包容性改革”与“包容性增长”是内涵不同的两个命题。后者属于“经济增长”范畴，前者属于“制度创新”或“体制改革”范畴。提出包容性改革论，旨在为中国的中长期全方位改革提供一个战略选择。</div><div>　　经过35年的改革，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也积累了相当深刻的社会矛盾，改革取得的成果固然可以承继下来，但积累的社会矛盾，则不允许再“传”下去。目前正处在向既定目标艰难“爬坡”的阶段。</div><div>　　现在客观的现实格局是，中国已进入多元社会的新阶段，社会阶层的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多元化，以至于思想倾向的多元化，不管承认不承认，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中国新阶段的改革，是在这种基础上起步的。</div><div>　　新阶段改革的新形势，其一，在改革的理念上，考虑到中国当今社会客观存在的“多元与共”的格局，如何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多元交融的时代高度，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怀，包容各种改革的力量，形成宏大的改革大军；而不是唯我独尊，把本可以“包容”、本可以“整合”、本可以至少“结盟”的力量，摈之于改革大军之外？</div><div>　　其二，在改革的体制目标上，着眼于金融危机后，当今世界呈现的市场经济、公平正义和包容互鉴三道“天光”，如何立足于中国大地的“地气”，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建立具有“最大公约数容量”的包容性体制；而不是“胸襟狭窄”，把本可以“包容”、或者“兼容”、甚至本可以“融合”的体制因素，排斥于体制创新之外，去建立那种单向度的“排斥性”体制？</div><div>　　其三，在改革的运作方略上，考虑到未来中国改革将面临“两端都是悬崖”的风险格局，如何以极大的智慧，超越惯性，采取均衡的改革方略，“在两个鸡蛋上跳舞”，以尽可能小的社会稳定成本，取得具有实质性的改革成果；而不是剑走偏锋，以至酿成社会震荡或者出现乱局？</div><div>　　思想、制度、运作，笔者以为是当今中国改革亟待解决的三个问题。因此，所谓包容性改革，是指在“知常”（掌握规律）的基础上，海纳百川，包容互鉴，推进全方位的体制创新；通过改革，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建立新型的符合国情的包容性体制；在改革过程中，超越极端，均衡运作，“在两个鸡蛋上跳舞”，以尽可能小的社会成本，取得具有实质性的改革成果，并将成果惠及全体人民。</div><div>　　第一要义：包容性思想——海纳百川，包容互鉴。这一层强调的是改革思想的包容性，针对的是实际存在的“容量狭隘，唯我独尊”。历史的经验值得今天借鉴。29年前即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制定第一个改革决定前，就涉及到“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能否相互“兼容”的问题。当时曾参加十二大报告起草的一位部门负责人给有关部门写信说，“绝不能把我们的经济概括成商品经济”，如作此概括，“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在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的领导下“重新调整了文件起草班子”，最后按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思路统领改革决定。通过后，邓小平在评价这次会议文件的时候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会被看作‘异端’”（《邓小平文选》。新阶段全方位改革，要注意包容“过去……会被看作‘异端’”的东西。而要作到此点，必须要解放思想，如同当年冲破“两个凡是”一样，现在更需要解放思想、破除心中“凡是”的阴影。</div><div>　　第二要义：包容性体制——公正市场，社会共生。这一层强调的是体制目标的包容性，即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建立具有包容性的体制，针对的是非包容性的或称排斥性的体制。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应从总体上创建“整体性的包容性体制”，而且应进一步把“包容性体制”这条主线贯穿到“五环改革”的各“环”中，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制度等都能建立各自领域的“包容性体制”。这是需要中国学者着力开掘的地方。</div><div>　　第三要义：包容性运作——超越极端，双线均衡。这一层强调的是改革运作的包容性，针对的是绝对极端（例如极左或极右），防止剑走偏锋。总的思想是，“在两个鸡蛋上跳舞”，以尽可能小的成本，取得具有实质性的改革成果。</div><div>　　从全球背景来看，重点是三大潮流：其一，经济领域中的“市场经济”——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找到比市场经济更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机制；其二，社会领域中的“公平正义”——尽管各国民众表达形式不尽相同，但民众呼唤“社会公平正义”诉求的本质是共同的。其三，包容互鉴，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div><div>　　理论支撑：三论——人本体制论、广义产权论、第三波转型论。一个没有人文关怀的体制，不可能成为包容性的体制。广义产权论是相对于“狭义产权论”而提出的。其要点可用九个字概括：“广领域、多权能、四联动”。“广领域”广到哪？广到天（环境产权），广到地（资源产权），广到人（人身的各种经济性权利）。“多权能”有哪些？不仅包括初始所有权，而且包括所有权以外的各种经济性权利，如垄断行业特许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权等。“四联动”怎么联动？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产权保护一起联动。确立广义产权理论，对于深化新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垄断行业改革、土地制度改革、资源性价格改革等）、社会体制改革（特别是确立“劳权”和其他人力资源产权以促进社会平衡等）、生态环境制度改革（特别是建立资源产权制度和环境产权制度）等，都具有支撑作用。未来十到十五年正是第二波历史大转型和第三波历史大转型的交叉期，也可以说是第三波历史大转型的启动期。经济体制改革没有完成的任务，可以在全方位转型的大框架下，与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等一并突破和深化。以这样的大历史观观察，现在探讨并即将制定的中长期全面改革方案，应该更带有战略性和历史性。</div><div>　　总体战略。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要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从1992年至今，已经过去20余年，但体制现实状况同此目标相比仍有较大距离。</div><div>　　五大支柱。分别阐述各领域的改革目标，其中，在经济改革上的目标是建立公正的、深度市场化的经济体制；在社会改革上的目标是建立多元阶层社会共生的社会体制；在政治改革上的目标是建立最大政治公约数的政治体制；在文化改革上的目标是建立多元文明交融互鉴的文化体制；在生态领域改革上的目标是建立以天地人产权为基础的环境资源体制。</div><div>　　包容性改革的运作。每一环改革都要找准两个方面的“均衡点”，以防止掉入悬崖。同时，在均衡运作过程中，寻求改革的实质性突破。</div><div>　　就中国改革来说，包容性体制与排斥性体制哪个更优越？如在经济改革方面，是建立单一的排斥市场化的“计划经济的公正机制”或单一的排斥公正化的“原教旨的市场机制”优越呢，还是把公正化和市场化包容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越？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建立公正的市场化经济体制优越。同样，社会改革、政治改革、文化改革、生态领域改革，也都有一个包容性体制与排斥性体制优劣比较的问题。基于包容性体制总体优越于排斥性体制的理念，本文结合中国新阶段的新情况，才提出其他各“环”的“包容性体制”：社会改革，建立多元阶层社会共生的社会体制；政治改革，建立符合最大政治公约数的政治体制；文化改革，建立多元文明交融的文化体制；生态领域改革，建立以天地人产权为基础的环资体制。至于这种包容性体制是否真比排斥性体制优越，依然有待于实践验证。</div><div>　　建立包容性的经济体制。首先应包容市场经济。中国现在有两个“苦于”，一则苦于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些负面的东西，二则苦于市场经济之不发达。尤其是当前，作为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国有经济改革尚未到位；作为市场经济重要支撑的要素市场（包括资本、土地及其他资源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故此，需深化垄断性行业改革、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以及土地流转权等举措，旨在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现在的难点在于如何建立市场化与公正化“内在融合”的经济体制？各国都在探索。</div><div>　　结合金融危机的教训，在重申“社会公平和市场经济可以兼容”的基础上，需要提出一些切实的制度性安排，如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包容“国有”与“民营”、包容“国富”与“民富”）以及按“产权人本共进论”推进国有经济改革等改革战略。</div><div>　　要经济市场化，但要防止“权贵”；要实现社会公正，但要防止“民粹”。无论是“权贵”还是“民粹”，对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来说，都是不利的。从拉美国家看，这两者现象是互为依存、恶性互动的：上面越“权贵”，社会越“民粹”；社会越“民粹”，上面越“权贵”，甚至可能会集权。比较而言，中国当前主要是防止“权贵”问题。</div><div>　　中国需要的不是虚幻的、高调的“社会美妙”理论，而是实在的、大家都有活路的“社会共生”理论：穷人不能再穷，富人不必出走，中产必须扩大，社会各界都有奔头。其中，扩大中产，是“社会共生”中心环节。参照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分析，估计目前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只占总人口的25%~30%，逐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刻不容缓。社会改革，应寻求建立这样一种多元阶层社会共生的社会体制。</div><div>　　关键在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中国的收入差距扩大，已接近“社会容忍红线”。欲作到大家都有活路，必须缩小贫富差距，远离“社会容忍红线”。改革中要注意防止陷入拉萨尔“就分配谈分配的窄圈”，重在突破收入分配的“体制瓶颈”，特别要正视产权制度和政府制度问题：由分配制度改革切入，向产权制度改革提升；由分配机制转型切入，向政府制度转型提升。</div><div>　　多元阶层欲共生，需要编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安全网”。在“安全网”能兜住的情况下，着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div><div>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这给我们一个大体框架，需在“一场深刻的革命”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之间作文章。如果把改革目前达到的水平视为“地平线”，把基本的“红线”比喻为“天花板”，两“线”之间改革的空间还是相当大的。</div><div>　　由于中国改革走的是一条“边际演进”的渐进式改革之路，经过30余年，迄今容易改的差不多已经改完，余下的都是“坚硬的堡垒”。在改革的“战车”跨越边缘性障碍之后，现在需要推进到核心部位的“堡垒”面前。改到此时、此处，需要突出重点，啃硬骨头。应当考虑实施紧迫的、有重点的、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div><div>　　经济改革围绕“公正性的深度市场化”改革，突出五个重点？</div><div>　　（1）垄断行业改革。对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如电网、铁路网、航空网、骨干电讯网等），可暂时不破垄，但要实行一定范围的“争夺市场的竞争方式”；而对过时的、假冒的所谓“自然垄断”和垄断性行业中的竞争环节（如发电、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电讯运营业务等），要坚决破垄。对法令性的垄断（如烟草），可不破垄；但对不合理的行政垄断（指利用行政权力保持不合理垄断地位的），要坚决破垄。对竞争基础上形成的产业集中，不应破垄，还应进一步加强，以提高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但对阻碍和限制竞争的经济性垄断（厂商串谋、寡头垄断以及利用行政权力实施垄断行为等），应坚决破垄。在此，要消除社会上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将“产业集中”等同于“垄断”的误区，化解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由而排斥垄断性行业改革的“心结”。</div><div>　　（2）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锁定使用权人的土地用益物权，要尊重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包括流转和抵押）的权利。其一，建议改换“赋予农民权利”的提法，这种提法带有自上而下的“恩赐”色彩。从产权关系来说，农民的土地既不是“国资”，也不是“党产”，何来“赋予”之说？实际上，“农民的权利”是“天赋”的，建议采用“承认”、“尊重”、“保障”的提法。其二，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流转，使农民最大程度享受土地增值带来的利益。其三，不要武断地排斥农民的土地抵押权，而应根据新情况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予以确认。</div><div>　　（3）金融体制改革。重点是打破大银行垄断，推进私人及草根金融发展；同时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把握两个抓手：存款保险制度和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的市场化利率。</div><div>　　（4）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改革分税制和预算管理体制，开征房产税、遗产税、环境税等，以及改革资源税等。</div><div>　　（5）资源性产品为重点的价格改革。这是要素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将市场体系建设进行到底的重要方面。</div><div>　　社会改革，围绕“社会共生”和社会组织创新，5个重点：（1）收入分配改革；（2）户籍制度改革；（3）事业单位改革；（4）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建；（5）社会组织改革（如各种社团组织，重点是“去行政化”、实行登记制、取消主管部门、经费自筹等）。</div><div>　　中国的改革是几代人从事的前所未有的创新事业，特别需要一代“喜欢变革，喜欢破除传统的东西”的新人。如果说他们属于“异类”的话，讲包容恰恰是包容这些“异类”。整个社会应当为一代“超限制新人”的崛起和成长开辟道路。</div><div>　　新阶段的全方位改革，将会遇到一些障碍，其中，固化的利益格局是最大的障碍。笔者在问卷调查中，56%的人都完全赞同“既得利益集团是改革的最主要障碍”这一提法，值得重视。这就产生一个如何应对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也不能够用传统的“你死我活”的思维来应对，而应该采取“差别化”的对策。其中的关键在于摆脱既得利益格局中某些“障碍力量”的束缚。</div><div>　　改革开放以来，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利益集团的利益受到了较大的削弱，但在一些改革尚未攻坚的领域，其能量依然较大。在新的条件下，可能会以新的形式来表现自己。同时，近年来还产生了新的固化利益格局。其中的一小部分人，既不希望倒退回到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也不赞成继续深化改革，极力维持目前某种“胶着”状态的局面，期望从这种“未完成的改革”状态中获得好处。新、老两种情况的交叉并存，形成相当复杂的利益格局，并对政策的制定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当改革进入新阶段之后，能否超越这种利益格局的羁绊，是一个关乎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5/9/22 10:23: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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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个人经济体”的三大特征及社会共生价值]]></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5/426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今天，来到我曾经学习和工作四十年的天津（1955年—1995年），与课题组以及更大范围的同仁，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层面，探讨“个人经济体”这个新话题。我讲的题目是《“个人经济体”的三大特征及社会共生价值》，分为两个部分讲：先讲“个人经济体”的三大特征，再讲个人经济体的“社会共生”价值，并提出个人的思考与建议。</div><div>　　一、“个人经济体”的三大特征</div><div>　　以我之见，“个人经济体”是在市场经济和信息时代条件下，以“数字平台”为支撑，以个人为中心，且“独领风骚”，“超越”旧式条条框框“限制”的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态。</div><div>　　一定要讲这个大前提：“市场经济和信息时代”，是在这个“双背景”下产生的。在计划经济时代，不会有；在农耕文明和传统工业文明时代，也不会有；只有在市场经济和信息时代才有可能产生。由此带来“个人经济体”有三大特征：一是“数字平台+市场经济”特征；二是“独领风骚”特征；三是孕育“超限制新人”特征。</div><div>　　（一）第一特征，“数字平台+市场经济”</div><div>　　1.“数字革命”是“根”</div><div>　　我对“数字平台”特征，给予很高的评价。今年初，我在《产权导刊》（2025年第1期）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 《改革三势、要素三放与产权市场三延论》，里面有一句话——“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正在力逼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相关制度与之适应，这是‘根’”。这里讲了一个“道”，是技术倒逼“制度”，我们现在讨论的这个命题实际上是“数字平台”技术倒逼出来的。</div><div>　　个人经济体正是“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力逼“生产关系变革”的产物。它突出表现在：它是一种新的组织关系（接近于“零工经济”）和分配关系（与“平台分成”）下的一种经济活动方式。</div><div>　　2.从大历史看：三大文明</div><div>　　要了解今天的数字平台，必须从大的历史长河——即从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来看，主要是三大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数字文明。</div><div>　　第一，农耕文明时代——有极个别的商品交换，但它是非市场经济，虽有个别商贩，但无“个人经济体”。</div><div>　　第二，传统工业文明——产生于18世纪60年代的蒸汽机以后，到19世纪中，第一次工业文明有了机械化；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前半期，第二次工业文明有了电气化。此时虽有工商户，仍是还没有拓展为“个人经济体”。</div><div>　　第三，第三个阶段就是工业文明进一步发展并与信息化交叉，1945年，出现人类的第一个电子计算机（恰好与我同岁，人称是“第三次工业革命”），50年代、60年代陆陆续续出现数字平台萌芽，但不是很典型。</div><div>　　第四，以我之见，“个人经济体”开始萌生，实际上到了第四阶段：今天21世纪所处的“数字文明社会”，它的重要载体就是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AI）， 新的文明浪潮出现，数字平台开始形成并横向化，个人经济体依靠平台开始“大显身手”，形态也更加突出。</div><div>　　2024年9月，我在莫干山主持了“1984莫干山会议40年纪念会（夜话）”，并参加了朱嘉明教授主持的“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发展”论坛。感受到，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打破”了传统的产业边界，“重塑”着商业模式和市场格局。在这个过程中，数字经济以其高效、创新、包容的特点，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而人工智能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技术”之一，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其 “应用场景”日益丰富，社会影响力也不断扩大。</div><div>　　所以我认为， “个人经济体”崛起并跃升与21世纪波澜壮阔的“人类科技数智化”直接有关，这场新的信息文明是其崛起背景。</div><div>　　以上个人所谈的“人类文明历程”，是我们今天研究“个人经济体”这个命题的“根”，没有这个“根”，下面的一系列事情就谈不到。</div><div>　　3.杭州“六小龙”的启迪</div><div>　　去年，我从北京“四上杭州”。那里有 “六小龙”（DeepSeek即深度求索、宇树科技、游戏科学、云深处科技、强脑科技、群核科技）。他们崛起于新技术领域的前沿，在业内产生不小影响力。 “六小龙现象”，引起我的思索。其中DeepSeek尤其引人关注，其拥有三大特点。</div><div>　　第一，技术上开源、免费、低成本。开源有助于打破封闭，免费有助于普及，低成本有助于摆脱贵族化，走向平民化、平权化。中国技术领域极需要摆脱权贵的限制，走向平民化、平权化。</div><div>　　第二，体制上“民营化”，这六个企业都是民营企业（而非国有企业）。为什么他们都是民营企业呢？这与我主张的创新关键在于“心灵放飞”（《创新立国战略》，2013年）有什么内在关系呢？很值得研究。</div><div>　　第三个特点，年轻人领军。很高兴看到，中国一方面“人口红利”在明显减少，另一方面，类似梁文锋、王兴兴这样的年轻人开始领军，标志着我们的“人才红利”开始呈现。由此，我概括出一种趋势：“中国正在经历由‘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跨越性转变。” （《浙江日报》5月26日）</div><div>　　今年（2025年）1月，浙江准备开“两会”，《浙江日报》访谈，请我提建议，我提出“科技、产业和生态：创新三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科技：“建议全省推广DeepSeek ‘求索模式’。”《浙江日报》于1月13日发表了访谈文章，16天后，即1月29日（中国春节期间） ，DeepSeek在海外（首先是美国）爆火，这篇访谈文章也受到关注。</div><div>　　DeepSeek所折射的中国科技数智化的异军突起现象，是中国科技史和中国改革史上值得重视的事件。</div><div>　　4.数字平台+市场经济</div><div>　　只有数字平台还不行，还必须有市场经济。1984年莫干山会议的贡献，就是提出按着商品经济（市场规律）推进中国的经济改革，我要强调说一句，没有市场经济，今天社会就没有个人经济体。</div><div>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建立并完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对持续推进的“人工智能+”行动提出了新的要求，更聚焦于“大模型+垂直场景”的具体应用，这表明国家在进一步向AI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应用发展。</div><div>　　以上分析结论：人类正在面临百年甚至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社会的生产关系乃至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相关制度，正面临变革。 “个人经济体”与“大变局”中的“数字革命+市场经济”息息相关，这是第一特征。</div><div>　　（二）第二特征，“独领风骚”特征：以个人为中心，人在“体”在，人亡“体”亡</div><div>　　所谓“独领风骚”特征，是指“个人经济体”是以个人为中心运作，他们虽有团队，但领军者却是“独领风骚”。比如，我熟悉的邱震海先生“震海听风”高端讲演（和“震海会培训”），董宇辉直播，以及诸多律师、网红直播等等。规律：领军者在，则个人经济体在；领军者不在，则个人经济体亡。这与娃哈哈宗庆后去世后，原企业“领军者不在，而企业并未亡”的形态是不同的。</div><div>　　最新的一个“人在‘体’在，人去‘体’去”的例子是“某个网红大V”。前几年，曾利用网络批判攻击民营企业，颇具民粹主义，据说有上千万粉丝。我在2022年5月一个短视频《权贵操弄民粹，民粹败坏民意》曾经谈过。这是改革史上一个值得解剖的典型事件。前不久，他因偷税问题而被处罚，消停了。随着这位“领军者”消停，他这个“个人经济体团队”也迅速消停，印证人去“体”亡。</div><div>　　我用此例，意在阐明个人经济体的“独领风骚”特征。若领军者在，则个人经济体在；若领军者不在，则个人经济体即亡。</div><div>　　（三）第三特征，孕育“超限制新人”特征：要创造产生“超限制新人”的市场化环境</div><div>　　关于“超限制新人”特征，我在1998年发表的《21世纪初企业创新探讨》一文，曾探讨过 “超限制新人” 命题。我预测，中国将来有可能出现一批“超限制的新人”，并列了可能的几个“人格特质”：（1） 是新的技术力量创造出的一批新人；（2）是“三合一”人才 ：既是技术专家，又是商人，还是艺术家（如现在的马斯克）；（3）他们喜欢变革、新概念、新思想、新思维方式，有创新欲望；（4）他们不喜欢等级制，不喜欢挂行政职务、头衔等（认为是“传统限制性的东西”）。</div><div>　　2013年我在《包容性改革论》（经济科学出版社）一书中进一步展开论述，提出“超限制新人”是21世纪创新的新现象；“超限制新人”的明显特征——超越旧的条条框框的限制，并论述我们应如何为“超限制新人”的产生创造条件。我的研究方法是“先提出、后验证”，两三年得到的验证是：中国的淘宝、字节跳动（海外称TikTok），等。</div><div>　　国家要为“超限制新人”的产生创造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人本体制”。我在2008年出版的专著《人本体制论》一书中，主张“人本实质论”，反对“人本工具论”。该书第1页写道：“着眼于中国下一个30年，就更大范围内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制度‘五环式’的体制改革提出思路。”《人本体制论》这本书可供研究个人经济体参考。</div><div>　　要建“人本体制”，就要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去年12月，我与南开校友清华大学蔡继明教授主笔完成并出版《中国要素市场化配置大纲》，主张全部七大要素（特别是其中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人本要素要“率先市场化配置”），从而为个人经济体中“超限制新人”的产生创造社会机制。</div><div>　　二、关于“个人经济体”的社会共生价值</div><div>　　（一）个人经济体是实现“社会共生”的重要途径</div><div>　　下面谈谈下一步研究的重点。我建议：除了把握上面三个特征以外，应重点研究个人经济体的“社会共生”价值，这“于国于民”都是有意义的。我认为，个人经济体是实现“社会共生”的重要途径。</div><div>　　前文“三大特征”重点讲的是“个人经济体”中的“个人”。那么，站在国家的高度，我们如何从社会改革角度，来把握这一经济现象的社会价值呢？在2013年出版的拙著《包容性改革论》里，我提出的 “社会共生理论”，可供参考。</div><div>　　我把“社会共生理论”概括为三句话：“穷人不能再穷，富人不必出走，中产必须扩大”。我这三句话，与王万军同志提出的“让无力者有力，让有力者前行，让前行者更行”，有点异曲同工，有时间我们两人再切磋。</div><div>　　（二）“社会共生”三句箴言</div><div>　　1.“穷人不能再穷”：重点关注社会底层</div><div>　　人文关怀首先要关注社会底层。2020年5月2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克强同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的记者会上说：“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人均年收入是3万元人民币，但是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1000元在一个中等城市可能租房都困难，现在又碰到疫情，疫情过后民生为要。”国家统计局回应称：根据2019年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共40%家庭户对应的人口为6.1亿人，年人均收入为11485元，月人均收入不足1000元，印证了这一说法。</div><div>　　我们首先要关注这些社会底层人士，解决“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下一步“不能再穷”问题。今年春节期间，我在海南到了白沙县的南开乡南开村，那里的黎族和苗族村民原来生活困难。怎么解决贫困问题呢？我在那发现一个很好的做法，黎苗乡亲们用“电商直播”卖他们针织刺绣的“黎锦”（“非遗”产品，包括民族服装等），直播很火，收入也相应提高。产权界权威刊物《产权导刊》今年第5期，发布了这个调查报告——《农村：脱贫如何转振兴——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开村对口帮扶”和“高峰村生态移民”调查及建议》，著名网站潮新闻、爱思想以及全国县域经济发展大会媒体《县域报告》转载。“穷人怎么才能不再受穷？”要有具体办法，这是一条管道。</div><div>　　2.“富人不必出走”：顾及“先富”人群</div><div>　　与“穷人不能再穷”紧密相联的，是“富人不必出走”。作为包容性体制， 同样值得关注。根据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4胡润财富报告》，中国内地的富裕家庭（资产6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达414.2万户。其中，拥有6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投资资产的家庭为150万户。另据资料，中国内地“高净值家庭”（资产千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为167.8万户，当中拥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投资资产的家庭”为89.1万户。</div><div>　　下表，我列了中国企业前10名，其中，除平安保险有少量国企资金（5.29%+2.58%）外，其他都是民营企业。</div><div>　　现在民营企业投资经营者“出走”的情况比较严重，为什么出走？这里有多方面的原因。这一态势需要研究：如何给他们创造一个“不出走”照样能够安心经营、继续致富的环境和条件？</div><div>　　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预期不稳、信心不足”问题，我在《 以创新之钥开启中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报告（见《中国企业报》4月22日，《学习强国》等转载）中，提出了切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六条建议，内容包括：提高战略立意、拉长历程总结、加深制度定位、拓宽产权内涵、建立企业家市场、法治“去悬剑”等，就不展开讲了。</div><div>　　那么，这跟“个人经济体”有什么联系呢？去年12月份在广东调研过程中，我到了广州猎德大桥，王万军同志告诉我一对“广东夫妇”（富人）的故事，他们利用“直播”的手段营销，很火，这个案例也说明了个人经济体是“留住富人、不必出走”的一个途径。</div><div>　　3.“中产必须扩大”：重在催生中产群体</div><div>　　第三句是“中产必须扩大”，虽然我放在最后，但最为关键，作为压轴。</div><div>　　“中产”即“中等收入群体”，其 “标准”如何掌握？基本标准一般是：三口之家，年收入在10万到50万这个区间内（假如平均到个人，折合每人月收入3000元左右）。按照权威专家的测算，中国大陆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已超过4亿。例如，我的朋友著名收入分配专家李实教授，两年前就说，2022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已达到4.6亿人。另据我在宏观经济研究院的原同事王一鸣（南开校友）也在央视新闻透露，我国中等收入人群“已超过4亿”。</div><div>　　现在突出的问题是受各种因素影响，中产有所“萎缩”或“减少”，他们反映经营困难。怎样扩大中产？是一个紧迫问题。</div><div>　　除国家应颁发相关政策外，我从自己的产权专业角度研究，“中产扩大”应探索多条路径。例如，可否让个人经济体中的“财经投资者” 参与“广义产权”的“流转”呢？我在2009年出版的专著《广义产权论》（副标题为“中国广领域多权能产权制度研究”），提出“广义产权论”三大要义，九个字：“广领域、多权能、四联动。” “广领域”，广到哪 ?一广到“天”，即“环境产权”（如碳排放权）；二广到“地”，即各类自然资源；三广到“人”，包括知识产权、技术产权、劳动力产权、管理产权等（简称为“天地人产权论”）。“多权能（包括所有权及派生的各种权利，包括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经营权等）”。第三要义“四联动”，（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产权保护，从而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广义产权论理论体系”，可供实践参考。</div><div>　　比如说，从“多权能”来看，可以在“界定和搞活所有权”上做文章。我在该书中提出 “职务发明的成果产权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该单位所有，另一部分由技术人员持有”，建议“应将这部分‘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分配给具体创造该‘知识’产权的技术人员”。（ 《广义产权论》2009，第207页）</div><div>　　十五年后（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这不仅意味着启动“赋权改革”，而且意味着知识技术成果的正当流转和高效转化，从而为个人经济体进入知识技术市场打开了门路。据我调研，广东有个“中（国）新（加坡）知识城”，几年前已经开始“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可否让“个人经济体”参与知识技术产权成果的正当流转和转化呢？</div><div>　　以上是搞活所有权，还可以“搞活使用权”。《广义产权论》指出，“多权能”，不仅仅是所有权，而且包括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经营权也是产权，都是可以交易的。这对“个人经济体”提供了一个“用武之地”。是否可以“搞活使用权”，使“个人经济体”参与到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经营权的交易过程中，获取产权收益，从而催生中产群体的扩大呢？</div><div>　　总之，社会共生理论——“穷人不能再穷，富人不必出走，中产必须扩大”，不只是一个理念，而且是一种实践。希望“个人经济体”开拓思路，继续开拓，为“社会共生”做出自己的贡献。</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5/9/22 10:22: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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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十五五”时期经济发展与改革思路初探]]></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5/423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时强调，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重要政治优势。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阶段性要求，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提出思路举措。本文初探四点思路与建议。</div><div>　　认识“十五五”时期经济发展改革的三个“跨越性转变”</div><div>　　“行棋观大势，落子谋全局。”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所处的国内外大势是制定科学合理发展策略的基础。从国际环境看，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积极践行自由贸易理念，大幅开放市场，顺应经济全球化和新一轮科技革命特别是数字化浪潮，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较为顺畅的阶段。然而，当前全球贸易增速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加之俄乌冲突、中东局势等地缘紧张局势持续发酵，对全球供应链和金融市场造成冲击，我国面临的国际市场可能遭遇较大的风浪和较强的冲击，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div><div>　　从国内发展来看，笔者认为，我国发展与改革正面临着三个“跨越性转变”。</div><div>　　第一，由“规模速度型”向“高质量发展型”的跨越性转变。我们国家正义无反顾地向过去那种过多依靠扩大产能、增加产值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告别”，而使经济转向追求质量与效益的新阶段。这要求在经济增速合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经济结构的优化、创新能力的提升。尤其是在科技创新上，应从“制造大国”向“创新强国”进行转型，这场转型不仅关乎产业升级，更是国家竞争力重构的战略抉择。</div><div>　　第二，由“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跨越性转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劳动力规模随人口的增加而扩大，这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现在我国劳动力依然充沛，但“人口红利”的明显减少是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笔者在研究《人本体制论》和《创新立国战略》过程中，深感随着国人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健康水平持续改善，“人才红利”已经明显呈现。因此，在“十五五”时期，更应注重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笔者认为，中国实现“三高”（即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需“高人”，“高人”重点有三大人群，即： 劳动者、科研人员、企业家。人本根基扎得深，就能激励调动人，从而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活力。</div><div>　　第三，中国市场化改革由“商品市场化”向“要素市场化”的跨越性转变。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贯穿一个改革亮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重在完善要素市场制度，这是深化经济改革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我国全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在2022年就已经达到97.5%，但包括劳动、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数据七大生产要素在内的要素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需要从市场配置改革入手，提高要素市场化的程度。</div><div>　　建议将“人类发展指数”纳入“十五五”相关指标</div><div>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不忘初心，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动共同富裕。</div><div>　　法国经济学家佩鲁（Perroux）在《新发展观：基本原则》一书中指出，真正的发展必须是经济、社会、人、自然之间的全面协调共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Sen.Amartya）也提出“以自由看待发展”的理论，强调发展的本质在于“扩展人的可行能力”。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十五五”时期，我们应注重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的全面发展。在此，笔者建议将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纳入“十五五”时期设置的相关指标。</div><div>　　联合国的“人类发展指数”由健康长寿、知识的获取和生活水平三部分内容构成，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衡量“每个人”全面发展的指标体系。将“人类发展指数”纳入“十五五”相关指标，一则，有助于促进中央提出的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围绕人的全面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将公共资金和国家资源优先用于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二则，促进各地区各部门更加注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以满足全社会各个群体生存和发展的新需求。三则，在国际上，切实提高我国在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排行榜的排名，增强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战略主动权。</div><div>　　从应对国际变局的“保、进、创”高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div><div>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十五五”时期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的“立意”，应该再“高”一些——不仅从中国国内现实切入，而且从应对“国际变局”高度思考和把握。在当前国际形势动荡，特别是大国战略利益“移向亚太”的新局势下，我们怎么办？笔者认为，可抓“保”“进”“创”三个关键。</div><div>　　一是“保”，即力保国家安全和民族安宁。如何确保？“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浪或挑战，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势在必行。全体国民，无论何人，所有企业，无论国企还是民企，都应团结一致。基于此，建议对民营经济要有这种新的思维，即从“增强全民族凝聚力”这一战略高度，思考并确立民营经济的战略地位及发展价值。</div><div>　　二是“进”，即中国应积极参与“进”国际新秩序的制定中。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是世界各国的普遍期待。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理应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从推动经济发展上来说，中国应积极参与“多边+双边+诸边”协定重构，为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与调整作出更大贡献。同时，从地域上来说，中国在加强全球经贸合作上应继续“进入”相关地区。在这方面，全国应学习浙江发展“地瓜经济”的经验，把对外开放的“藤蔓”延伸到域外更多地方去。</div><div>　　三是“创”，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2024年，笔者在杭州调研了一批新兴民营企业，它们在AI技术革命领域迸发出澎湃活力。进一步调研发现，浙江的民营企业之所以能在创新上不断取得成果，关键在于政府部门“牵好线、搭把手”，营造宽松包容的创新环境。尤其是对于初创型科技企业，浙江给予它们足够的空间，让年轻创业者“心灵放飞”敢闯敢干。</div><div>　　把握好新科技革命带来的三个层次的“倒逼”</div><div>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全面推进“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而科技创新则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影响上层建筑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荀子在《天论》中有名言，“天行有常”“应之以治则吉”。此处讲的“常”，就是客观规律，如能顺应规律治理国家，其结果必然“吉祥”。 “十五五”应从时代的高度“应之以治”。建议把握好科技创新带来的三个层次“倒逼”。</div><div>　　第一个层次是对“生产方式”的倒逼，特别是倒逼其中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变革。经济研究表明，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结合部，有个“生产方式”问题，突出表现为“经济结构”。一是供需结构：重在进一步“拓需”，即以拓展需求为重点，着力创建需求导向的“需求与供给相结合”的供需结构。二是产业结构：重在进一步“拓数”，即以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为引领，因地制宜创新产业结构。近年来，数字科技、能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倒逼了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智能及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十五五”时期要继续瞄准发展新兴产业，同时还要以更大力度以科技赋能“传统产业”，同时谋划“未来产业”。三是区域结构：“开拓”区域经济协调化新局。四是“拓绿”：以“绿色”为底色，创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结构。这些结构性问题，不仅关乎“十五五”时期，而且也关乎未来。</div><div>　　第二个层次的“倒逼”是对“生产关系”的倒逼，要求生产关系及其制度与之适应。这是必然的趋势。但这里笔者特别提请注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作了最新表述，即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共同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框架，改变了以往的单一传统定义，这体现了党中央对“经济制度体系”认识的深化。并且这一表述在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中得到确认和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在“十五五”时期，必须继续在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个方面，以更大的勇气和魄力推动改革创新。</div><div>　　第三个层次是对某些社会事业部门的倒逼。随着人工智能的爆火，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甚至社会科学研究等部门，都将遇到新的挑战。例如，对于从事理论研究的同行来说，面对DeepSeek的记忆力、捕捉力、分析力和概括力，如果你没有新思想、新观点，净说别人说过的话，显然不行。而当前，社会领域的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优化配置仍不太理想，这就倒逼着推动某些社会事业部门的改革。</div><div>　　总体而言，“十五五”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面对国内国际最新发展态势，我们要有战略眼光，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前瞻性把握国际形势发展变化对我国的影响，因势利导对经济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引领全社会力量朝着既定的战略目标前进。</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5/7/10 9:5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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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民营经济“六维度”探究可否再进一步？]]></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5/418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现在《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已进入二审阶段。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内部审议会议，预计后续在“两会”期间及以后会有更深入的讨论。在此背景下，探讨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些深层战略问题，十分重要。这里我提几点自己的思考与建议，题目为《民营经济“六维度”探究可否再进一步？》，供讨论参考。</div><div>　　一、“战略立意”：可否再“高”一点？——不仅从中国国内“软肋”切入，而且从应对国际新变局高度思考与把握</div><div>　　研究民营经济发展，首先要立足于国内现实，特别是从“问题”出发。前一段，我们对国内存在的几个“软肋”，例如，预期不稳、 信心不足 、经济放缓、 失业较重 、部分资本外流等，作了论述，不再重复。</div><div>　　今天，我要补充的是，我们的“立意”，是否再“高”一点？——不仅从中国国内“软肋”切入，而且从应对“国际新变局”高度思考和把握。研究在当前国际形势动荡、特别是大国战略利益“移向亚太”的新局势下，我们怎么办？</div><div>　　应对1 ：“保”，即保障国家的平安发展。这是第一位的问题。正是基于“保平安”的底层逻辑，昨日高层开会讨论“平安中国”，值得重视。</div><div>　　在新的国际条件下，国家平安发展的基点在哪里？我认为，最根本的“伟力之基础在民众之中”。无论未来面临何种情况（包括机遇或风险），都应“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div><div>　　基于此，我建议明确提出：“人，不分体制；企，不分公、私”，应从全民族凝聚应对挑战这一层面思考民营经济的发展战略，将其作为国家保平安的重要基础之一。</div><div>　　应对2：进，在国际层面，中国不仅要坚守既有成果，还需积极进取，特别是在新的国际变局下，中国应学习做一个“新秩序制定的参与者”。昨晚电视播放的“2.28白宫争吵”事件，引发了我对未来国际秩序的思虑。</div><div>　　当前，正处于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调整之中，中国作为“国际新秩序的参与者”之一，如何积极融入并发挥作用？是亟待谋划的问题。民营经济作为人类共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新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既然中国致力于成为新秩序的参与者，我建议，将民营经济问题与世界新秩序的构建“挂钩”，这可能具有现实意义。</div><div>　　应对3：创：即创新并彰显民营经济的威力。</div><div>　　去年我四下杭州，了解到那里有“六小龙”，包括“宇树科技”、“游戏科学”、“强脑科技”、“云深处”、“群核科技”，特别是Deepseek（“深度求索”）。这些创新探索给我深刻启迪。今年1月上旬，应《浙江日报》访谈，基于调研我提出“创新三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建议全省推广‘求索模式’”（1月13日《浙江日报》公开发表）。</div><div>　　未想到，春节（1月29日）期间，民营企业Deepseek（“深度求索”）火爆全球。这不仅是中国科技界的“技术创新”事件，而且，也是中国民营经济界“制度创新”的光荣与骄傲，它为我们确立民营经济战略提供了新的启示。</div><div>　　总之，以“保”、“进”、“创”应对全球变局，可否再从这一高度，来确立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div><div>　　二、“历程总结”：是否再“长”一点？不仅总结改革开放以来，而且反思建政以来</div><div>　　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历程的规律总结，我建议将“时间跨度”拉得更长一些，不限于1978改革开放以来的阶段，还应反思自1949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整个历史进程，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div><div>　　近年（例如2021、2022年），社会上出现了某些贬斥民营经济的言论和侵害民企产权的行为，引起人们忧虑。2022年5月，我在北京一报告中，对社会讲了一句：“不要吃着民营经济的饭，还要砸民营经济的锅”，后被摘出传到网上。</div><div>　　此后，我进山区继续静悟，什么时候强调“吃民营经济的饭”？什么时候又“砸民营经济的锅”？试图挖掘其中某些规律性的东西。</div><div>　　强调“吃民营经济的饭”：一是，建政初期：《共同纲领》提出“五种经济成分”，其中，三个半是民营经济。二是60年代“三年困难、经济调整”时期。三是，因“文革”导致“国民经济崩溃边缘”后的改革开放初期，都是“饿”的时候，讲“吃饭”。</div><div>　　什么时候又“砸民营经济的锅”？1958年，搞所谓“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不但砸了民营经济体制的锅，而且砸了老百姓的铁锅；更严重的，十年“文革”时期，大家都知道的。这种遭遇，是否与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说的“左倾的城乡经济政策”时期有关？</div><div>　　理一理头绪：是否“饿”的时候讲“吃饭”；吃饱“撑”得头脑发胀的时候，就去“砸锅”？从路线看，是否正确的时候讲“吃饭”；错误（特别是左倾）的时候，就去“砸锅”？民营经济实际是一块“试金石”，“见一斑而窥全豹”，历史与现实都表明这一点。</div><div>　　三、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定位”：是否再“深”一点？不仅讲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素”，既然是“制度的内在要素”，与执政的“经济基础”有什么内在联系？</div><div>　　2018年时领导人就讲民营经济“五、六、七、八、九”，即贡献超过50%的税收、创造了60%的GDP、贡献70%的创新成果以及提供80%的城镇劳动就业、90%的企业数量占比。七年过去，比重数据是多少了 ?2024年未找全对应的数据，但从有关部门数据看，比重明显上升，特别是在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93%，尤其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更超过94% 。</div><div>　　面对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素”如此增长的格局，我们是否研究一下“内在要素”与执政的“经济基础”之间的内在联系问题。</div><div>　　我在《包容性改革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书中，曾尝试提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是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它们都应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div><div>　　十二年过去了，现在需要讨论：我们的执政经济基础，是宽一点好，还是窄一点好？是厚一些好，还是薄一些好？希望进一步广泛讨论。</div><div>　　四、“产权内涵”把握：是否再更“广”一点，不仅把握企业产权（股权、债权等），而且把握“广义产权”，其内涵与外延是否可以进一步拓展？</div><div>　　我在《广义产权论》（2009）一书中，提出“广义产权”要义有三：</div><div>　　一是“广领域”：不仅包括企业内部的产权，还应涵盖企业外部的各类产权，特别是人类社会的七大要素：土地、资本、知识、技术、劳动力、管理、数据等。我的观点：有产权的不都是要素（如消费品），但“所有要素都有产权”。</div><div>　　二是“多权能”：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是狭义的，产权不仅包括所有权，还涵盖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等“一整套权利体系”。例如，与农村民营企业相关的的耕地，就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农民的宅基地也有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农房更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现在，农房和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得转让或出售，农地的承包权也不允许流转，但农房的使用权和宅基地资格权的使用权是否可以流转呢？这些都是民众极为关心的问题。</div><div>　　三是“四制度联动”。产权制度的保护，不应仅局限于最终的产权保护环节，而应实把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和产权保护四个制度整合一起联动。</div><div>　　与“广义产权”相联系，在把握现代产权制度与中国经济体制的关系时，是否可以进一步拓展其“关系”内涵？我认为，现代产权制度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而且是中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大基石”。邓小平同志曾强调“各方面体制更加成熟”，其所指并非仅限于经济体制，而是涵盖更广泛的“五位一体”的体制范畴。“各方面”的“各”不是“小各”，而是“大各”，应从更宏观的层面进行把握。</div><div>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障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包括对民营企业家而言，必须落到实处。</div><div>　　五、对企业家群体：是否再给力一点？不仅讲“弘扬企业家精神”，而且要建立中国的管理要素（企业家）市场，建议改变至今回避企业家市场的做法。</div><div>　　对于“企业家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已有专门论述（它涵盖国有和民营企业）。如何将这种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市场中。目前，相关文件材料有意回避“管理要素市场”（即企业家市场），这需要进一步研究。针对此，去年出版的新著《中国要素市场化配置大纲》一书，本人专门写了第十一章《不可或缺的管理要素市场》，强调“不可或缺”。中国需要一个健全的管理要素市场来支持企业家精神的发挥，希望相关文件能够补充和明确“管理要素”的内容。</div><div>　　六、“法度”：是否再“明确”一点，不仅在当前，而且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 如何“立法”，去掉人们头上的那把“悬剑”？</div><div>　　我在地方和企业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家“定心丸”虽然吃了七八颗，但现在还是有些不太定神，关键在于对“消灭私有制”有误解，以至于头上悬着这把“剑”。</div><div>　　对《共产党宣言》“消灭私有制”必须要澄清三点：</div><div>　　第一点，《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话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问题是，马恩是“从什么意义上说”的？这个前提十分重要，现在不少人只引后半句，不引前半句，断章取义。建议相关方面和理论研究者讲清“从这个意义上说”的真正含义。</div><div>　　第二《宣言》要消灭的是什么私有制？原话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讲的是很清楚的，不是现代的“人民的私有制”，这两者不应混为一谈。</div><div>　　第三，什么社会？它指的是未来（多少年后）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一种设想），不是相当长的社会主义社会，更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div><div>　　基于此：呼唤法治。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少数恶意宣扬并践行“消灭私有制”的，怎么办？要不要在“立法”上做出明确规定？希望能考虑。</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5/3/19 9:5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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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改革三势、要素三放与产权市场三延论]]></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5/417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今天，在国内外新形势下，如何认识并把握中国改革的“大势”？特别是，如何谋“要素三放论”（即，人本要素要“放手”、物本要素要“放活”、数据要素要“放量”）的“大局”，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拓展“产权市场之策”？这是经济界，特别是产权界人士关心的问题，本文就此作些探讨。</div><div>　　一、改革三势与产权市场</div><div>　　研究世界与中国“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笔者深切感到“三倒逼”：一是“技术倒逼制度”——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正在力逼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相关制度与之适应；二是“国际倒逼国内”——国外出现的重大风险挑战正在力逼国内决策应对；三是“开放发展倒逼改革”，特别是“制度型开放”和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变动”也在力逼改革。</div><div>　　在新阶段“三倒逼”的背景下，我们如何把握中国改革的演进大趋势呢？2024年9月19日，在莫干山会议期间，笔者在接受当地媒体《浙江日报》就此问题的访谈中，简单谈了“进” “全” “深”三个字。下面结合我国产权市场情况，进一步展开分析改革三大趋势。</div><div>　　【趋势一】“进”：向改革、发展和开放的“三高”体制迈进</div><div>　　“进”是方向问题。对于中国这样曾经一度僵化、低效和封闭的国家来说，构建“三高”，即“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及“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国家，第一个关键词就是要“进”，不能“退”， 也不能“停”。</div><div>　　从改革开放四十六年的 “五个第一”，并结合产权市场实际，我们看“进”的趋势。</div><div>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第一个”实行战略转移并开启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就产权界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是没有、也不可能有产权市场的。正是因为国家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实行改革开放的国策，才为日后产权市场在中国的产生提供了政治前提。</div><div>　　——1984年10月，第一个《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注意，这个《决定》不但坚决抛弃了陈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而且也勇敢地改变了原来十二大提出并在该《决定》原起草组一开始拿出的第一稿中沿用的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转而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此处虽然还带有“有计划的”这一痕迹（这在当时是不得已的变通之策），但此论断的 “中心词”“主旋律”和“落脚点”是“商品经济”，《决定》明确写道：“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div><div>　　——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第一个市场经济导向的改革决定，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注意，正是此《决定》在强调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定位和确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之后，首次作出“产权流动和重组”的判断。这是中央对几年来各地尝试建立产权市场的肯定、支持和弘扬。</div><div>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第一个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它第一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从根本上解决了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谁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重大问题。正是基于此，《决定》中顺理成章地强调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请注意，这里的三依“市场”和两效“最大（最优）化”的提法，坚定地为我国包括发展产权市场在内的整个市场化改革开辟了新的道路。</div><div>　　——第一个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决定。这次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总论 “七个聚焦”中，第一个“聚焦”就是“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句话后面并不是句号而是逗号，紧跟着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此前的“使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改成了“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div><div>　　正是本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思路，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发出“完善要素市场制度”的改革号令：（1）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2）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3）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4）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决定》特别从“正反两方面”强调：“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这为我们建设包括高标准产权市场在内的整个市场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体制支撑。</div><div>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承前而启后：在改革的新征程上，必须持之以恒地“进”， 无论如何不能“退”和“停”。对我们国家和民族来说，“退”和“停”都是没有出路的。</div><div>　　【趋势二】“全”：经济改革牵引下的全方位改革与发展</div><div>　　“全”，是范围问题，指的是“全方位”， 不应“单向度”，也不能“残缺不全”，可从三个层次看。</div><div>　　第一层，从整个改革的总体层面上看“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国改革史上第一个“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则更进一步拓展，不仅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改革发展这个“五位一体”体系，而且在此基础上，还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作了部署，并强调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形成了“5+2+1”的总体格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笔者看来，“五位一体”改革如同奥运“五环”一样，环环相扣，融为一体。“五环式改革”5、是第一层次的“全”。</div><div>　　第二层，在经济改革层面上也很“全”。在前面所述“五位一体”改革中，经济改革无疑是担负“牵引”使命的。但笔者从其谋篇布局发现，它不仅仅讲“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两个方面，而且把“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以及“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都纳入其中，从而涵盖了与经济相关的所有重要领域，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六领域经济改革体系”。</div><div>　　第三层，对于与经济改革直接相关的社会民生性改革也较“全”。其中，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与人口发展“五大重点”引人注目。这些改革，关系到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关系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满足程度如何， “一个也不能少”。</div><div>　　明了以上三个层次之“全”，笔者深感这给产权市场提出了新的课题：在新阶段，产权市场如何立足于 “五环式改革”的总体格局，瞄准“六领域经济改革体系”，更好地为“民生性改革五大重点”服务呢？实践需要做出回答。</div><div>　　【趋势三】“深”：深向体制、结构和“人本根基”</div><div>　　“深”是力度问题。“深化”就不是“浅化”，更不是“做表面化文章”。鉴于中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 “一系列长期积累及新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深”向哪里？笔者认为重点在“三向”。</div><div>　　第一，纵深向体制。据统计，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下文中的“《决定》”均指“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出现 “体制机制” 关键词达242次，显示出决定要“深向体制机制”的追求。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头戏，产权市场界应特别重视 “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这个部署。它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已进入纵深阶段。</div><div>　　笔者曾在二十大前（2022年5月）完成并上报国家的研究报告《中国经济三型趋势论》中，以形象比喻提出市场体系大厦三要件：“市场主体是‘根基’，要素市场是‘钢筋’，三大机制（即供需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是‘水泥’。”6、市场体系里固然有商品市场，但“最硬核”的东西是要素市场，这是中国市场体系的支撑。</div><div>　　回想四十年前，笔者亲历的“1984年莫干山会议”，青年学者们曾提出“价格改革调放结合”（后被称为“价格改革双轨制”）的思路，但当时锚定的只是“商品价格”7、。经过40多年的改革，如今我国的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已经放开97.5%，但是要素市场化程度远未达到理想程度，有的还存在明显的“短板”。</div><div>　　2024年9月，笔者在“纪念1984莫干山会议四十周年会”上指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的深层体制障碍，就指向要素尚未市场化。突破点在于：按照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包括“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都要“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这非同小可。</div><div>　　这里，笔者提供一个“由市场供求和竞争决定要素价格”的案例。这是不久前（2024年8月）在黑龙江交易集团实际调研中了解到的。该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产权市场，把金银铜矿七个“探矿权”项目进行产权交易，起始价为303万元，经3733轮竞价，最后成交价高达2.0096亿元，平均溢价率高达6532.44%。其交易收入，上缴中央财政40%，省级及省以下获60%（1.2亿元）。为什么起始价303万元，最后成交价竟然高达2.0096亿元？是什么机制在起作用？就是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这就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力量。</div><div>　　第二，纵深向结构。除大家比较关注的“产业深度转型”即产业结构变革外，笔者特别提醒关注“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决定》鲜明提出“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此具体明确“两平一同”：“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而提出“一平三同”，即“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div><div>　　这不仅体现了市场体系的平等性，而且体现并贯穿了法治的公平性和所有制体系的包容性。这是相当深刻的。笔者在2013年出版的《包容性改革论》一书，针对“贵国有、贱民营”的问题8、，提出了“共同经济基础论”9、，力主“产权制度创新：包容‘国有’与‘民营'10、”。由此想到；针对目前产权市场基本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现实，我们如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呢？是否可以吸收民营资本进入呢？甚至有的专业产权市场是否可以由民营来举办呢？</div><div>　　第三，深向“人本根基”。笔者在专著《人本体制论》论述过：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根本价值目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我们还不能完全做到立马“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还不可能达到马、恩所说的“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人类本性”的境界？，但是，“促进人的发展，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当前，实现前面说的“三高”需“高人”， “高人”重点在“三大人群”。</div><div>　　一是劳动者。这是中国社会底层人群的大多数，必须充分尊重。《决定》提出“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产权市场如何为这种“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来服务呢？</div><div>　　二是科研人员。《决定》明确提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产权市场如何按照这种“资产单列”和“赋权改革”来运行呢？</div><div>　　三是管理者。管理者队伍是中国改革开放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决定》明确把“管理”列入七大要素之中，而且强调要“弘扬企业家精神”。产权市场如何填补“管理市场”的空白，以实际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呢？</div><div>　　二、“要素三放论”与产权市场</div><div>　　“要素三放论”与“产权市场”是什么关系？涉及“要素”与“产权”的关系问题。2020年笔者发表的《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再探讨》在论述“要素产权’三全论‘”基础上，写道：“从生产要素的产生、发展到消亡，产权制度都相伴相随。笔者用了’形神兼备‘一词，要素是’形‘，产权是’神‘，是生产要素的灵魂。”正是“基于上述分析，得出一个结论：要素市场化配置实则是’产权配置‘，要素价值实则是’产权价值‘”？。这两个“实则”捅破了“要素”与“产权”的内在联系。下面的分析以这两个“实则”为依据展开。</div><div>　　“要素三放论”是2024年6月笔者在全国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提出来的，总结为三句话：人本要素要“放手”，物本要素要“放活”，数据要素要“放量”。每一个要素之“放”，都是产权市场的发展机会。</div><div>　　【一放】：人本要素要“放手”</div><div>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人本要素包括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四种，但在建立健全要素市场时，可以把知识、技术两个要素合并在一个市场（知识与技术市场）。这样就凝结成三大人本要素市场。</div><div>　　一是劳动力市场。在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最具创造性和能动性，在各要素的优化配置中具有重要地位。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重点应瞄准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工进城后的真正市民化（包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劳动者技能技术评价等问题。</div><div>　　此次三中全会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一些具体细化的安排规定。如在户籍改革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决定》提出了“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等。其根本指向在于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div><div>　　针对普通劳动者技能技术培训和职务评价晋升制度，三中全会也提出了“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值得重视的是，随着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一线劳动者的技能技术培训和职务评价应得到更多关注。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以便让劳动者“放手”大干。</div><div>　　二是知识、技术市场。在2009年出版的拙著《广义产权论》一书中，笔者曾就职务发明的成果产权分割问题进行过探讨，明确提出“职务发明的成果产权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该单位所有，另一部分由技术人员持有”。？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请产权界注意这三个词：“更大自主权”“资产单列”“赋权改革”，这里面的“含金量”是很高的。</div><div>　　2024年8月笔者曾到吉林农科院调研，得知他们2023年的科研成果（专利、新品种、创新咨询服务等三类）转化收入5700万元。如果落实《决定》精神的话，给科研人员带来的收益是实实在在的，这有助于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div><div>　　三是管理要素市场。《决定》对管理要素十分重视，不仅在“七要素”中重申了“管理要素”，而且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强调了“弘扬企业家精神”，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至于怎样激励管理者“放手”运作并弘扬其精神，笔者在《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一文已经阐明，不再赘述。</div><div>　　【二放】：物本要素要“放活”</div><div>　　一是土地市场。《决定》在“城乡融合发展”部分强调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三块地”，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地、宅基地。</div><div>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决定》在“完善要素市场制度”部分，第一个就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的重点由过去政府征地、政府招拍挂改为农民集体招拍挂，农民直接进入土地市场，这是一个利益的大调整。</div><div>　　2.农地制度改革。主要是实行所有权、农户承包权以及承包权的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除承包权的经营权“流转”之外，笔者在吉林省德惠市调研期间发现，“土地全程托管”也是一种可行的改革方式。土地到哪里“托管”？农村产权交易所可以承接此业务。</div><div>　　3.宅基地。其历史沿革颇为复杂，现在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宅基地的“资格权”是该宅子农户的。二三亿农民进城之后，产生了宅基地荒置、要素资源大量浪费问题。笔者认为，下一步，宅基地的“资格权”也可以流转，这样，就解决了中国城乡之间存在的“城市居民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而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能交易”的矛盾。</div><div>　　总之，“三块地”市场的“放活”，给产权市场提供了一个重要拓展空间。过去大家主要关注城市产权交易，今后可从农村“三块地”的改革中，获得新增长点，这将促进产权市场的发展。</div><div>　　二是资本市场。对于标准的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信托等），《决定》五次直接提及，例如“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等，这是标准资本市场的部分。</div><div>　　除了标准的资本市场外，还有“非标资本市场”。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这是中央第一次把“证券交易与产权交易等”平行纳入“资本市场”范畴，名正言顺，意义非同寻常？。</div><div>　　产权市场这种“资本市场的新形式”是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自下而上创造的。自1988年产生以来，产权交易市场由小到大，目前在全国已经发展到三百多家，现在面临着转型发展任务。2023年，笔者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全要素、多资源”：产权交易市场新构想》？，旨在拓展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更大格局。</div><div>　　【三放】：“人本与物本混合型”——数据要素要“放量”</div><div>　　数据是一种全新的、极具发展前景的生产要素。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拟将数据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此次《决定》明确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2023年笔者实地调研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感触颇深。数据要素的使用管理有两条红线：一是不能逾越“国家安全”红线，二是不能逾越“公民隐私”红线。</div><div>　　数据要素的产权关系是一个复杂的体系，笔者尚在探索之中，初步考虑，按产权关系可能存在“三个层次”，即（最终）所有权、（现实）占有权以及经营权（或称使用权），在实践中可实行“三权分置”，促进数据经营权的流转。在确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之下，建议按照“两类三板块”三轨运作：（1）公共数据的主体部分对外免费开放，应及时准确透明，以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知情权”需要；（2）不排除有部分公共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3）“海量”的商业数据，应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基础上，按市场经济规律“放量”运行，并从“海量”数据中，用算力、算法提炼出有价值的“金丹”。</div><div>　　三、产权市场：建议按高标准市场体系“三延伸”拓展</div><div>　　2023年11月，笔者曾在《产权导刊》发表《“全要素、多资源”：产权交易市场新构想》，提出了拓展产权交易市场的原则构想。下面，按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三大子系统的要求，提出三个“延伸性平台拓展”建议。</div><div>　　【一延】：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格局研究，建议向“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拓展</div><div>　　《决定》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部分，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值得重视。《决定》把此前由“行政控制”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纳入“交易平台体系”，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步骤。</div><div>　　其实，在此之前，有关部门已经就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问题做过探索。据笔者所知，2019年国家发改委曾发出过一个《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见发改法规〔2019〕2024号），各地也有所跟进。例如，笔者在黑龙江调研时，就了解到该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交易目录。主要是以下5类：（1）工程建设项目类；（2）采购类（包括政府采购、医药采购）；（3）资源资产类（包括有形资源资产和无形资产）；（4）环境权类；（5）其他类（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现在，黑龙江交易集团已经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权、机电产品招投标等纳入其“交易集团”的产权交易范围。</div><div>　　关于产权市场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关系，现在情况各异：“合二为一”者有之（如重庆），“平台（部分）延伸”者有之（如黑龙江），“互不隶属”者有之（多数），上面“大屋顶”下面“一团两制”者也有之（如上海）。但不管交易机构如何设置，从理论上界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质上也是“产权”交易市场平台。</div><div>　　【二延】 ：从“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自身”研究，建议向自然资源与生态产权交易进一步延伸拓展</div><div>　　从笔者掌握的情况看，不少产权市场已经把自然资源与生态产权交易纳入其中，但我认为，下一步仍需继续延伸拓展，这里有三点新情况。</div><div>　　第一点新情况：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与全国“摸底清查”。</div><div>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同时，国家自然资源部也已经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2026年6月前对全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七大类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摸底清查。</div><div>　　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与全国“摸清家底”，与产权市场息息相关。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如何“委托代理”？“代理链条”有多长？“代理机制”什么样？“所有权”会不会派生出新的“权利关系”？各种“权利关系”如何界定清晰、权责明确？必须搞清、把握。而七大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全国“摸清家底”更值得关注。本省本地的资源资产“家底”如何？而且，不止土地、矿产，还有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资源呢，未来交易活动的舞台该有多大。</div><div>　　第二点新情况：部分“资源票”的发行。</div><div>　　十几年前，在改革中重庆市曾经发行过“地票”，这是大家熟知的。最近（2024年12月6日），全国首张“草票”在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发行，这无疑开启了一种草原生态价值转化的新模式。</div><div>　　据报道，“草票”，是面向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社会资本制发的经济权益凭证。当地两万多亩草场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草票”制度试点地区。从“一片片草”到“一张张票”， 实现了草原生态产品价值的“可度量、可交易、可变现”。一则，“以草定畜”，防止“过度放牧”，切实保护草原生态。二则，通过流转牧民承包的草场使用权，促进草原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化。三则，通过“草票”生态“含绿量”，提升发展的“含金量”，有助于牧民增收致富。</div><div>　　这只是其中一项——草票发行，会不会还能继续创造其他“资源资产票”呢？请注意：这种“可度量、可交易、可变现”的制度创新将给产权交易带来新的天地。</div><div>　　第三点新情况：城市地下排污管网改造带来的更多“排污权”交易。</div><div>　　近来，为促进经济增长，在“新基建”中，一些城市在开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这里提供一个污水处理管道的案例。据了解，现在全国“供水”管网长度有100万公里，而“污水”管网则只有40万公里，仅相当于供水管网的40%。</div><div>　　全国污水处理率不高，涉及重要的生态环境问题。如何用市场化思维改革，把环境权中的“排污权”纳入交易体系？笔者在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他们曾受托对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排污权指标”（具体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作过转让。并且，通过“谁减排谁获益、谁排污谁付费”的市场机制，完成绥化、黑河等地11宗排污权指标（均是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项目，交易量3645.7吨，成交额1749.94万元。笔者想到，随着国家一些排污工程的上马，污水的“排污权”问题也会成为话题，我们要不要推进这项环境权益资源的流转配置呢？总之，要研究新情况，挖掘新交易点。</div><div>　　【三延】：建议向“要素与服务”的结合部（如人才发展服务等配套性交易）市场延伸拓展</div><div>　　前面，本文重点论述了“完善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如所有制体系的包容性等）。除基础制度之外，笔者认为，还应该有与产权市场发展相应的配套性制度。尤其是随着科技革命、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人的自身发展，“要素与服务”的结合部可能会产生新的增长点。例如，人才发展服务就是一种配套性交易。</div><div>　　据笔者所知，黑龙江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应运而生。此机构由黑龙江交易集团、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职业中介活动、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薪酬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志在打造东北区域领先、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人才服务品牌，努力成为高端人才供应商、人才服务集成商、人力资本运营商和人才战略的智囊团。</div><div>　　这个案例给笔者一个启发：在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大范围内，除了“人本型要素”的配套性服务外，“物本型要素”呢？“人本—物本混合型要素”呢？做好这些配套性服务，有助于做到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期望的“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div><div>　　以上，只是笔者的初步探讨，属于“应然”研究，“实然”如何？有赖于产权界乃至经济界共同努力。</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5/2/20 10:03: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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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关注改革新特点弘扬企业家精神]]></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5/416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战略考虑。具体来说，新发展阶段我国在改革、发展、开放三大领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必须弘扬企业家精神。</div><div>　　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div><div>　　（一）改革的新特点：“进”“全”“深”</div><div>　　在改革进入新阶段、人民需求出现新变化、民族复兴制定新目标的背景下，中国改革的精髓和演进趋势可简要归纳为三个字——“进”“全”“深”。“进”即《决定》总标题第一个关键词“进一步”。“进”是方向问题，向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能停滞，必须持续推进。要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迈出坚实的步伐，不断推动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全”是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下的全方位改革。“全”是范围问题，指的是全方位，而不是单向度，不能仅局限于单一领域的改革，而是需要我们打开改革的格局与视野，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这样的“五环式”改革领域全面推进。“深”是从体制、结构到人本根基的纵深化改革。“深”是力度问题，不能浅化，也不能做表面文章，这就意味着改革不能浮于表面，必须深入挖掘体制内部的潜力，释放社会发展的活力，解决一系列长期积累的及新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div><div>　　（二）关注三大人群，聚焦人本根基</div><div>　　新阶段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需重点关注三大人群。一是劳动者。《决定》提出“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同时针对户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作出一些细化的规定。小微经营者是一个很重要的群体，是劳动者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中国市场经济大厦的根基，其生存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科研人员。《决定》提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这意味着要使“人本产权”的价值得到进一步释放。三是企业家。《决定》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人本根基扎得深，才能激励调动人。当然，这些深向人本根基的改革举措如何具体落实、如何进一步激发人的创造潜能，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持续做出努力。</div><div>　　二、企业家精神为改革提供精神动力</div><div>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div><div>　　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到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总论部分提出“七个聚焦”，可以看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沿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式市场化路径，不断向理想目标奋勇攀登的。</div><div>　　当前，国际社会非常关注中国经济的活力。一个国家经济的活力蕴藏在哪里？活力之源在何处？来自于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形象地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企业家就是生产活动中的“乐队指挥”。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国改革开放亟待开新局的条件下，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div><div>　　（二）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需要</div><div>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决定》第三部分“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强调要“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第四部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中，进一步明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div><div>　　在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中，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或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无论是“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或是专精特新企业，都需要靠企业家，靠企业家的运筹帷幄去具体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企业家作为创建企业并担任经营管理职责的指挥者，是管理要素的载体，是他们在企业里把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没有企业家的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企业层面承担的经济高质量发展职责使命就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企业的全面创新也会落空。</div><div>　　（三）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需要</div><div>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决定》重申：“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在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div><div>　　企业家在新时代对外开放中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扩大对外开放除了一般形态的商品流、资金流、技术流、人员流、信息流（以下简称为“五流”）开放，更加强调更高形态的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就是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开放，即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div><div>　　经济规则之间的相通相容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从一般形态的“五流”开放来说，一方面是企业把国外的商品、资金、技术、人员、信息“引进来”；另一方面，国内企业又带着中国的商品、资金、技术、人员、信息“走出去”。具体而言，主体还是企业家。从更高形态的“制度型开放”来看，一方面，我国要研究并借鉴国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另一方面，国外也在研究并观察中国如何执行国际通行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在这方面，中国企业家信奉的规则如何，遵循的规制如何，自身的管理如何，掌握的标准如何，这些都极为重要。所以说，企业家在我国制度型开放过程中担负着重要角色。只有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才能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发挥开放先锋作用。</div><div>　　三、企业家精神的内涵探索</div><div>　　（一）引导企业家勇于担当时代责任的精神</div><div>　　企业家是时代的产物。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之后，企业家作为一支新生的力量逐渐崛起。企业家既是改革开放时代的“新生儿”，也是改革开放时代的“弄潮儿”。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的今天，一批批企业家勇于担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主动书写了充满时代责任感的新篇章。这种历史担当和时代责任精神是十分可贵的，需要弘扬。</div><div>　　（二）引导企业家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div><div>　　创新理论的提出者熊彼特把创新定义为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企业家实行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其内涵不仅包括技术创新，如引入新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包括市场创新，如开辟新市场、获得原料或半成品的新供给来源等；还应包括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如建立新的企业组织形式等。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更是企业家的特质。今天，我们面临着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尤其需要弘扬企业家开拓创新的精神。</div><div>　　（三）企业家更加注重协调包容的精神</div><div>　　近代英国著名经济学代表人物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指出，市场价格决定于供需双方的力量均衡（即均衡价格论）。同时，马歇尔还有句名言：“企业家是在市场上协调供需双方以实现均衡的调节者。”在马歇尔之后，更有学者从企业家机能角度论述这种协调作用。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企业家的“协调者”角色值得重视，其价值也值得进一步挖掘。</div><div>　　我国企业家在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只是“协调供需双方”，而是要协调和处理更多方面的关系。一是“上”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企业侧重“放得活”，政府侧重“管得住”，二者侧重点不同，必须协调好。二是“下”要处理好与企业员工的关系。三是“内”要处理好与团队内部一般高管和中层（国外学者称为“内企业家”）的关系，因为创新活动往往是企业家、内企业家和劳动者的协作行为。四是“外”要处理、协调好与社会的关系，包括履行社会责任等。在这些复杂的关系面前，企业家都要有协调精神和包容胸怀。从人类社会文明史也可看出，包容性体制总体优于排斥性体制。在今天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需要全方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过程中，企业家的协调包容精神，尤其可贵。</div><div>　　四、把企业家精神落到实处</div><div>　　依据对《决定》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理解与研究，结合现实情况，提出以下六点意见：</div><div>　　一是明确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责任主体，从国家战略高度提高对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认识和行动自觉。</div><div>　　《决定》提出，“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这里必须明确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责任主体，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的主体。在这个句式内在逻辑关系中，企业家精神是被“弘扬”的客体，而“弘扬”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政组织、国家有关机构以及整个社会。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近代以来经济曾长期落后于发达国家，除了历史的、社会的因素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企业家资源。各级责任主体和广大社会成员，应善待企业家这个特殊而又稀缺的资源。</div><div>　　在这方面，政府应引导提高对企业家的社会尊重度，并切实塑造新型政商关系。在具体工作中，造就庞大的企业家队伍，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正其名、复其位”。同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提高社会尊重度的角度研究探求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几大制高点。</div><div>　　二是打造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几大制高点，从社会舆论、法治环境、制度建设等“高处”弘扬企业家精神。</div><div>　　其一，弘扬企业家精神的社会舆论制高点。应在理论和观念上讲明，如同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自己的英雄一样，一个民族也不能没有自己的企业家。要认真领会关于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论述，坚决抵制并及时纠正社会上某些人在网上散布的对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不公正不友好的言论，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企业家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正确理念。</div><div>　　其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法治环境制高点。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不仅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宣告，而且已经载入宪法和有关法律。但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情况仍然存在。因此，需对民营企业家“产权保‘饭锅’，法治去‘悬剑’”。</div><div>　　其三，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制度建设制高点。保证企业家在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决策权，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不仅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还要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市场机制等。</div><div>　　三是夯实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底层基础，切实保护企业家的产权、创新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机制和营商环境。</div><div>　　应建立专心创造财富的机制、安心享有财富的机制、遂心支配财富的机制、放心传承财富的机制。在底层逻辑上，必须做到以下四点：（1）切实保护企业家的物权、债权、股权等基础性财产权；（2）保护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尤其是职务发明成果“资产单列”和“赋权改革”；（3）保护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产权；（4）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的各项合法权利。对此，应该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体制和营商环境。</div><div>　　四是确立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公平架构，为各类企业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舞台。</div><div>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公平架构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各类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家之间；另一个方面是在成熟企业家与潜在企业家之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文件曾经多次提及“两平一同”，即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但其范围所指是在不同企业层次之间。《决定》强调的则是“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一段话里前后两次出现的用语都是各种所有制经济，一个是基本面保证，一个是前进面促进。不仅如此，在正面阐述“两平一同”之后，又提出“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这不仅涉及市场的平等性，而且涉及所有制的平等性。为此，必须更坚定地实行“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让企业家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中大显身手。</div><div>　　五是瞄准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实现目标，切实完善管理要素市场（企业家市场）。</div><div>　　这里说的实现目标是《决定》提出的“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具体到企业来说，就是“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div><div>　　企业家在实现上述目标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既然如此，就应该相应建立管理要素市场（企业家市场）。其实，企业家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资源，也有一个是否得到合理配置的问题。建议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要求，逐步把企业家推向市场，实现经理资源市场化。并且，双向的而不是单向的，自主的而不是强迫的，平等的而不是有失公平的企业家选择机制，可以使企业家迅速进入经济生活的既定位置，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功能。然而，管理要素市场（企业家市场）目前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在“七要素”（劳动、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数据）中，现在唯管理要素市场（企业家市场）尚待明晰，这里涉及管理者产生机制的问题。</div><div>　　为克服现有困难，建议可以探索创建管理要素市场（企业家市场）。进入市场后，应按照市场规则和《公司法》办事，让企业家和企业双向选择。此处只从理论上讲企业家市场的“不可或缺性”。在加强组织领导基础上，包容促成，以便让企业家这样的稀缺资源更好地各尽所能。</div><div>　　六是健全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双向机制，建立社会容错与企业家自我纠错“双机制”，从内外两个方面促进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div><div>　　首先，国家应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企业家精神，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积极性，汇集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完善对企业家的容错帮扶机制是一个切实有力的举措。对不涉及违规决策，没有不当利益输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容错的，应予以宽容。</div><div>　　其次，与社会建立容错机制相向而行，企业家自身也要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纠错的内在机制。社会越容错，自己越应自觉。只有从内外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完善制度环境与提高企业家自身素质并重，企业家群体才能更加壮大，企业家精神也才能得到进一步激发、保护和弘扬。</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5/2/20 9:57: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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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人文为魂 内化于经 文明交融]]></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4/408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初步考虑，我认为基调可定位为“人文为魂、内化于经、文明交融”。架构大体可按五篇展开（总论篇、三个分论篇、结论篇）。这里，我围绕主题和立论，简明扼要地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div><div>　　1. 首先界定“人文”的内涵，并把“人文思想”作为人文经济学之“魂”贯通始终</div><div>　　人文经济学体系采用什么样的研究样式？是人文与经济“两个板块”式？还是“相互关系”式？又或者需要再创一种新样式？我考虑在研究人文与经济“交融互动、融合发展”的基础上，以“人文思想”（或称“人文精神”）贯通经济全过程，走一条二者“内化一体”的研究思路。既然以“人文思想”贯通，首先要讲清“人文”的内涵的界定标准。</div><div>　　我所见的古今部分文献的界定标准可以说各有不同。例如《易经》讲的“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中的“人文”，指的是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礼仪及其规律”；《尚书》则把“人文”拆为“人”“文”，分别解释为“惟人万物之灵”“经天纬地曰文”。《辞海》则认为“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我认为，这一概括比较笼统，似乎未能抓住“人文思想”的核心要义。</div><div>　　“人文思想”的核心要义是“人的发展和人文关怀”，简言之应突出一个“人”字。在这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为我们树立了理论典范。这里，我提供他们在不同时期一以贯之的三段论断作证。第一段，1848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每个人”，不是一般“发展”，而是“自由发展”）；第二段，1867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说：未来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自由”前面加了“全面”）；第三段，1894年，恩格斯在致卡内帕的信中说：除了摘出这句（指“每个人的自由发展”） 作为题词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我认为，上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断，是人文思想的“精髓”或称“本质”。</div><div>　　西方马克思主义也有相关论述。例如，马尔库塞就指出“单向度的人，即是丧失否定、批判和超越的能力的人”，也值得我们学习借鉴。</div><div>　　这与浙江有关：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创作的《之江新语》一书就曾涉及“单向度的人”。他强调：“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我认为这句话点破了人的“本质”。</div><div>　　世界著名经济学家迪尔德丽·N.麦克洛斯基（Deirdre N. McCloskey）也力主经济学应把“人”“人的尊严”和“人文关怀”等作为基本理念贯穿于经济学中，以至于她的著作《糟糕的经济学》和《理想的经济学》被学界普遍认为是“人文经济学”名作，甚至被称为赋予现代经济“更人文”的著作。</div><div>　　基于上述中外研究的内在逻辑，我建议把“人文思想”的实质即“人的发展和人文关怀”作为人文经济学之“魂”。</div><div>　　2. 将人文思想“内化于”经济，促使二者“交融互动、融合发展”，进而使人文与经济融为一体</div><div>　　人文经济学如何进行学科定位？研究对象是什么？我想，既然冠以“人文”，当然需要与文史哲社法等人文社会学科相结合。但是，我认为，人文经济学还是应将研究对象聚焦在把人文思想“内化于经济过程”这一问题。因此，不宜“超越”经济学，将人文经济学“泛化”为人文社会科学的混合体，同时也不宜视野过窄地把它等同于专业性、部门性的“文化经济学”。</div><div>　　从中国实际出发，将人文思想“内化于”经济，我建议在分论篇突出三条重点线。</div><div>　　第一条重点线：将人文“内化于”经济体制，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理论支撑（体制篇）。</div><div>　　制度是经济运行的基础，这也是中国经济第一位的问题。265年前（即1759年），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写就了《道德情操论》；17年后（1776年），他又写就了《国富论》，新书在此前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的基础上，新提出了“理性经济人”假说和一系列市场经济思想。通观两书，他既讲了“人文思想对经济学产生的意义”（麦克洛斯基语），又讲了经济（市场经济）和“理性经济人”等。正如麦克洛斯基所言：“亚当·斯密实践了人文经济学，我们也应如此。”我认为，如果不讲人文，就会成为“糟糕的经济学”；如果不讲市场经济，则会失去活力。</div><div>　　上世纪诞生的社会主义国家传统经济体制是基于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观点而构建的，从而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计划经济体制。</div><div>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已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窠臼，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下一步应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完整（包含人文思想在内）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文经济学可在“上”（人文性政府体制）、“中”（人文性市场体系和市场决定体制）、“下”（人文性微观基础和企业体制）、“内”（人文性民生社会体制）、“外”（制度型开放体制）等方面作出努力和贡献。</div><div>　　第二条重点线：将人文“内化于”经济结构，为优化“新格局”中的几大结构提供新思维（结构篇）。</div><div>　　结构是经济的“骨架”。人文思想“内化于”经济结构，应重点瞄准以下几个结构：一是供需结构。从人文出发，应采用“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结合的方略”并把需求放在首位，解决中国居民消费率过低的问题。二是产业结构。在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谋划未来产业中，按照“把文化与经济融合起来”的思想，增添一些产业的“人文化”色彩。三是区域结构，尤其要总结江浙经验，发挥各区域的优秀特色文化的作用，以文化的力量推动经济发展。四是对外结构，把经贸交流和人文交流结合起来。此外，还要顾及经济与社会的结合部分，如社会分配结构等。</div><div>　　第三条重点线：将人文“内化于”发展方式及相关导向性指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发展方式篇）。</div><div>　　发展是人文的基础，同时也为人文精神提供广阔舞台。这里讲的发展，不是粗放型发展，而是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而要创新，我在《人本型结构论》一书中提到“心灵的放飞：真正的创意之源”。二是要发挥人本要素的潜能。人类七大生产要素中，除土地、资本外，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四大要素都属于人本要素，数据要素中也有人的因素。三是要强调“人本要素不是生产工具”。要抛弃“人本工具论”，秉持“人本实质论”。四是要有科学的考核指标。从国家经济实力的角度讲，可继续用GDP指标，但从人文角度讲，则不应搞GDP崇拜，建议以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作为“人文经济”的考核指标。</div><div>　　3. 以人文思想为导向，胸怀天下，促进中外文明的包容与交融</div><div>　　“内化于经”侧重于国内经济层面，若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视野考虑，人文经济学应把“文明交融”作为基本理念并落实到全部行动中。“21世纪的文明史，将昭示一条规律——包容性体制，总体优越于排斥性体制。”建议抓以下四点：</div><div>　　一是要全面把握文明内涵，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一个也不能少。二是要注重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和为贵”“天人合一”等），同时弃其“官本位”“等级制”等糟粕。三是要注重借鉴、吸收外国（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种文明的优秀成果。四是要上见文明天光、下接中国地气。可挖掘并发挥“华商（特别是浙商）遍布世界各国，外商聚集华夏各地（例如义乌等）”之优势。以此为案例、为依据，阐发中华民族由中华文明走向多元文明包容，进而走向“文明交融”的历史进程，书写出人类文明共同体的华美篇章。</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4/8/22 10:11: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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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中国对外开放“四性”论]]></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4/399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中国的对外开放具有四个方面的特性。第一是地域上的协调性，这既与对国内政治形势的把握有关，也有实施国际战略的考量。第二是开放对象上的全球性，即中国的开放范围是全方位的，也是有针对性的。第三是对改革进程的倒逼性，我们要学会利用对外开放的倒逼性推进自身改革的进程。第四是开放的递进性，一方面表现在由“五个流”的政策性开放向“制度型开放”递进，另一方面表现在制度型开放本身也有一个递进的过程。</div><div>　　在改革开放40周年时，笔者曾结合自己的学术研究，发表了《中国改革40年若干规律性问题认识》一文。现在，笔者结合自己的学术探讨实践，再谈几点有关中国对外开放特性的体会。</div><div>　　一、国内开放地域的“协调性”</div><div>　　我国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各有特色，而且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一直致力于构建多民族命运共同体。在对外开放中，怎么协调地区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战略问题，而且还要有政治方面对国家安全稳定的考量。</div><div>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率先实行“沿海开放”战略，包括创办深圳等四个经济特区，这是正确的战略抉择，笔者也参与了其中的研究过程。1983年春，笔者到深圳调研期间，在对蛇口工业区的考察中发现：蛇口在政治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运行模式上，则采取类似于香港的市场经济模式，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模式相结合的一个试验。随后，笔者写了一篇调查报告——《蛇口工业区开发建设的基本经验及其启示》，被《经济日报》选为1984年“莫干山会议”重点刊发的论文之一。也正是在1984年这次“莫干山会议”上，笔者和“对外开放组”的朋友一起，提出了“沿海开放先导论”和“开放倒逼改革论”。总之，沿海开放无疑是开放的重点，也是开放的必然的过程。</div><div>　　但此后在对西部地区的调查中，笔者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复杂性在哪里?源于在调查研究中得出的新看法：如果单纯实行沿海地区对外开放战略，有可能形成外向型的沿海经济和内向型的内地经济不协调的局面。这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地域上会产生不良后果。为了避免由于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而可能使中国陷入新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境地，笔者和戈晓宇在1988年提出了“四沿(沿海、沿江、沿边、沿线)——渗透型”开放战略。1988年5月，新华社《瞭望》周刊对这一战略的要点进行了报道，并在编者按语中指出：四沿开放战略，“对中央的沿海开放战略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补充和修正意见”。当年《改革与战略》杂志也刊发了反映这一战略构想的文章《论“四沿——渗透型”开放战略》。而后，1992年的中共十四大报告正式写入了“东部沿海地区要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开放沿边地区”“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的战略，并一直施行。</div><div>　　2018年12月，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40年来，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地试、勇敢地改，……从兴办深圳等经济特区、沿海沿边沿江沿线和内陆中心城市对外开放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共建‘一带一路’、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谋划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使改革开放成为当代中国最显著的特征、最壮丽的气象”。</div><div>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谈到“四沿”时，为什么把“沿边”放在“沿江”前面?笔者思考，这里的战略考虑，一则与国内政治形势有关。“沿边”，主要聚焦于西北、西南和东北地区。主要问题是，东西之间、南北之间的地区发展分化有所凸显。沿海沿江地区创新要素快速聚集，而西北、西南和东北的“沿边”地区发展相对滞后，甚至其部分地区面临较大困难。而这些地区又是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稳边”问题突出，需要有相应的“治边”方略。</div><div>　　二是与国际大战略也有关系。中国陆地边界线2.28万公里，毗邻14个国家，包括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和越南。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关系极其重要。中国的外交战略格局——“周边是首要”一语，点出了问题的关键。</div><div>　　再说，为什么把“沿江”放在“沿边”后面?有什么战略考虑?沿江地区这一带有什么新情况?其实，在沿江经济带中，除上游云南、贵州等地之外，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本身就属于发达地区，但这并不意味着忽视长江经济带，下一步还要继续推进其高质量发展。</div><div>　　总之，中央新提的“四沿”战略，涉及地域的“协调性”问题，值得大家一起深悟。</div><div>　　二、对外开放对象的“全球性”</div><div>　　中国对外开放的基调是全球化和多边主义。笔者在2015年出版的《人本型结构论》一书中指出：“一带一路”实质是“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div><div>　　同时，在书中特别写道，“对‘一带一路’的理解，笔者有‘四个不只’：第一，从历史渊源来说，‘一带一路’不只是中国人的创造，而是亚欧人民共同的创造;第二，从路线来说，‘一带一路’不只是一条线，而是多条线，往北、往南、往西、往东;第三，从目的地来说，不光是亚洲，还到非洲、欧洲、澳洲;第四，从活动内容来说，不只是做贸易，而且包括人文社会的交流。总之，它不是中国一国的‘独唱’”。</div><div>　　很有意思的是，这里讲了“往北、往南、往西、往东”全方位开放，涉及中国对外开放对象的“全球性”问题。从中国东西南北四个对外开放范围来说，既是全方位的，也是有针对性的。</div><div>　　向东——主要对着日本主导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andProgressiveAgreementforTrans-PacificPartnership,CPTPP)成员国，以及美国这样的太平洋沿岸国家，还包括其他“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div><div>　　向西——主要对着“陆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进而推进到西亚和欧洲。</div><div>　　向南——主要针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特别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ComprehensiveEconomicPartnership，RCEP)成员国以及非洲国家等。</div><div>　　向北——2023年9月7日，中央领导在黑龙江召开的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提出了“向北开放”。这是国家基于国内外形势新变化而作出的新的战略部署。</div><div>　　如何抓住有利时机推动向北开放?在“2018东北振兴论坛——改革开放40周年与东北振兴”会议上，笔者针对东北提出过几条建议。2023年9月25日，在“2023中国企业家太阳岛年会”上，笔者又提出了《关于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向北开放的八条建议》。这里一并作出总结：</div><div>　　(1)在新的形势下，东北可提出建设“中国向北开放的新高地”的战略。其中，东北四个大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可定位为“中国向北开放新高地的先行区”。</div><div>　　(2)完善东北“三横三纵”的骨架通道，与“三横三纵”衔接，还应重点拓展沿边口岸。</div><div>　　(3)研究建设绥芬河直达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的“同轨铁路”，以便更好发挥后者的内贸转口基地作用。</div><div>　　(4)建议吉林向国家申请并经国际磋商，打通图们江“出海口”。根据历史上的条约，中国是具有“图们江口出海权”的，现在是争取利用这个出海口的时机了。</div><div>　　(5)欲打造东北向北开放新高地，必须同时打造东北“要素流动新洼地”。这两者是一体的。首先在国内，进而在国际上，形成资本、土地(包括地上下资源)、劳动力、技术、管理、数据等各种要素向东北流动的“新洼地”，或者说成为要素流动的“枢纽地”。</div><div>　　三、开放对改革的“倒逼性”</div><div>　　(一)基于中国改革动力系统的研究：中国改革的两种方式</div><div>　　一种是“内源性改革”。比如1978年安徽小岗村的“大包干”，是谁发起了这一改革?不是自上而下推动的，而是18户农民于1978年11月24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一个月)私下开会决定的结果。再如，20世纪70年代末，浙江温州人冒着所谓“搞资本主义活动”的风险，“走街串巷经商”，奔向“市场”，是谁组织的?也是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这些都是人民的创造。所以，笔者曾写道：“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改革的总发动机”。领导改革的高明之处，在于“从群众中来，集中智慧，再到群众中去”。笔者把这种改革称为“内源性改革”。中国改革要靠“内源性”，这是改革的第一动力。</div><div>　　另外一种是“外源性改革”。改革开放45年以来，我们实际上已有过四次大的倒逼性改革。</div><div>　　第一波：20世纪80年代初期，成立深圳等经济特区。1984年春节前，邓小平在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办深圳经济特区不只是创造深圳一市的辉煌，而是试图“杀出一条血路来”，以开放倒逼整个国家改革。</div><div>　　第二波：20世纪90年代初期，浦东开发开放。标志着倒逼性改革已经推进到长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一线。</div><div>　　第三波：2001年，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实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规则。按照加入WTO的承诺及其规则，中国修改了3000多条法律法规，连带出台了一系列有力度的改革举措，形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一波开放倒逼改革的浪潮。</div><div>　　第四波：2018年中央提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同时提出更深刻的“制度型开放”。这应该是中国更高水平的开放。对于下一步“制度型开放”倒逼对象问题，笔者建议分成两个层次来研究：在人民群众(包括基层干部)当中，迄今仍然蕴藏着很大的改革主动性，他们是有“内源性”改革积极性的，对他们来讲不好说“倒逼改革”的问题;但是，对于某些不思改革的利益相关方来讲，确实有个“倒逼”的问题。</div><div>　　总之，笔者认为，在中国，内源性改革与倒逼性改革是同时存在的，我们应学会发挥这两种改革动力的作用。</div><div>　　(二)加入CPTPP：开放倒逼改革的新机遇</div><div>　　2021年9月，中国政府已正式提出申请加入CPTPP。CPTPP的规则是一个国际经济贸易的“黄金规则”“黄金标准”，从根本上来说，CPTPP的规则导向与中国改革的大方向是一致的。正因为CPTPP的规则标准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方向具有一致性，所以中国政府才提出加入的申请。遗憾的是，2023年7月16日，在CPTPP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国未能被批准加入。</div><div>　　现在的问题是，在提出申请但未能“入群”后，是心灰气馁，还是振作精神、积极努力?笔者建议，应该采取后者的态度，现在应提前模拟、推演加入CPTPP对中国国内的影响及相应的改革步骤，以切实推进上文所述的倒逼性改革。</div><div>　　(三)倒逼改革的几大方面</div><div>　　CPTPP的文本，共30章，涉及投资等六大领域，它在一些新的领域和议题上制定了新的规则。分析其中条款，结合CPTPP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情况及中国的现实，建议突出抓这样几个问题：</div><div>　　1.关于国企改革，特别是某些补贴问题</div><div>　　为什么应重视这个呢?因为CPTPP对国有企业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则，如：加强信息透明度，提供对企业非商业援助程度的信息;政府对国有企业提供的非商业援助，不得损害其他成员及其产业的利益。所谓“非商业援助”主要指针对国有企业的补贴。CPTPP这方面的规则与WTO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AgreementonSubsidiesandCountervailingMeasures)相比，约束的范围更大(其第七次会议特别提到“某些行业补贴”问题)，这就需要加快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革。</div><div>　　2.关于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问题</div><div>　　CPTPP要求规范竞争条件和手段，减少市场壁垒，使成员企业处于平等竞争地位。对外资来说，中国现在仍存在比较复杂的行政审批流程，反映了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在这个方面我国改革尚需加快进程，按照“竞争中性”的原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包括国际化的营商环境)。</div><div>　　3.保护知识产权问题</div><div>　　CPTPP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大幅超越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的范围和水平。如：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延长知识产权保护期。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特别是对国内国外要一视同仁。</div><div>　　此外，还有劳工权益问题、环境保护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存在改革的空间。我们要学会利用对外开放的倒逼性推进改革进程。</div><div>　　四、对外开放的“递进性”</div><div>　　中国的体制改革，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的，没有采取国际上所说的“激进主义的大爆炸”模式，而是采取一种“渐进式”方式。这样做，虽然在推进过程中两种体制博弈的时间比较长，而且潜藏着“复归”的可能性，但是，总的来说，“渐进式”改革是值得肯定的。那么，中国的对外开放如何呢?这里笔者提出一个“递进性”命题。</div><div>　　(一)由“五个流”的政策性开放，向“制度型开放”递进</div><div>　　前些年，我们国家主要进行的是“五个流开放”，即商品流、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信息流的开放。45年来，在商品流通、资金流动、人才交流、技术交流和信息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五个流”除人才以外，都有物质承担者，人才也有实体承担者。但从机制角度研究，前些年这“五个流”开放的层面，尚属于“政策性开放”。</div><div>　　现在需要研究的是，这“五个流”的“政策性开放”潜力挖尽了没有?笔者认为，潜力仍未挖尽，还要继续“挖”。与此同时，“边挖边升”，由“政策性开放”向“制度型开放”提升。这是新阶段对外开放的主要着力点。</div><div>　　(二)制度型开放，本身也有一个递进的过程</div><div>　　“制度型开放”的内涵是什么?实际涉及的是当今世界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一系列“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这是当代人类的共同文明、“黄金规范”。而对于我国来说，能将开放“一步到位”吗?客观说，不能，必然有个“递进性”的过程。</div><div>　　这种“递进性”，一方面表现在“横向”上，在相关领域的广度方面，“逐步扩大”;另一方面表现在“纵向”上，在瞄准国际通行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高度方面，“逐步提升”。</div><div>　　有个现实的例子：现在海南正在建设自由贸易港，笔者总的观点是，视野要开阔，不应仅仅着眼于海南岛这个小格局，应该从整个中国乃至于全世界这个大格局来把握。撇开政治层面，仅从经济角度而言，海南自贸港的发展应该借鉴香港市场经济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实行类似香港自贸港的管理模式。拿海南2025年“封关运作”一事来说，是要“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问题是“二线”应设在哪里?现在似乎“二线”要在海南岛本身，而且据悉已经或即将在海南建设若干“二线”监管大楼，即把“岛”封起来。理想格局应该是这样的吗?当然，“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是新生事物，在内地实施没有经验，可以试。但是从学习香港自由贸易的管理模式来说，“二线”问题需要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说，海南自贸港学香港，是否也有个“递进性”过程，逐步提升呢?</div><div>　　中国的对外开放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史诗，内容极其丰富，上文仅仅是结合自己的学术实践，谈了个人的几点体会。望与学术界研究改革开放的同仁切磋、交流。</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4/2/23 9:24: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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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民营经济发展需要产权与法治两个“根本支撑”]]></title>
<link>http://mcrp.macrochina.cn/u/28/archives/2024/398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民营经济的发展有两个根本性的支撑：产权与法治，简称“两个根本支撑论”。</div><div>　　民营企业现在存在预期和信心问题，就是在中央相关文件中提到的“预期不稳、信心不足”。如何解决预期和信心方面的矛盾?一直有两个突出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div><div>　　一个是产权未能得到有效保护。比如“张文中事件”和“顾雏军事件”两个典型案例。北京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坐牢多年，后获平反，那张高法平反的照片现存在中国历史博物馆。这类现象也并没有完全杜绝，特别是有些民营企业“锅”被砸了之后，并没有补上。例如，顾雏军被砸的“锅”——格林柯尔的资产到今天没有解决。有关机构说，谁砸你的锅你找谁去。顾给几个省的书记写信申诉，产权问题至今没有解决。</div><div>　　第二个是有关民营经济的法治尚不健全。民营企业家反映，他们头上悬着一把“剑”——“消灭私有制”，挥之不去，随时随地会落下来，心不踏实。如何妥善用法治的办法去掉这把“剑”?也值得研究。</div><div>　　产权问题，即我说的保“饭锅”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强调“吃民营经济的饭”?什么时候又“砸民营经济的锅”?首先看，什么时候强调“吃民营经济的饭”。第一个时期，建政初期：毛泽东、周恩来领导制定的《共同纲领》，提出“五种经济成分论”。其中，“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三种“主要形式”，都是民营经济。那些年，吃民营经济的饭，吃得很香。</div><div>　　第二个时期，1960年到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刘少奇、邓小平提出“三自一包”，即自由市场、自留地、自负盈亏、包产到户等。这时候又强调“吃民营经济的饭”，也正是民营经济的发展使中国度过了这场经济危机。</div><div>　　第三个时期，1978年三中全会后，中央提出改革开放，随后具体提出“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等一系列政策，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div><div>　　可见，国家“饿”的时候、人民“饿”的时候，就想到了发展民营经济、想到了鼓励民营企业，而且靠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共同发展，才使国家渡过难关，这当中民营经济发挥了生力军作用。</div><div>　　再看，什么时候他们又“砸民营经济的锅”。情况颇为复杂。明显的一次，1958年，搞所谓“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不但砸了民营经济体制的锅，而且砸了老百姓的铁锅;更严重的一次，1966年开始的“十年浩劫”，把民营经济当成所谓“资本主义的尾巴”，在“割尾巴”的口号下，砸民营经济的锅;还有一次，1990-1991年，即邓小平1992年南巡之前，有人提出“叫乡镇企业家倾家荡产”之类言论，幸亏邓小平南巡，扭转了局势。研究中国74年的风雨历程，我悟到，“饿”的时候，讲就“吃饭”;吃饱了“撑”得头脑发胀的时候，就去“砸锅”。其实，这些年，对于产权保“饭锅”，一直有争论。今天，我们仍然面临“保护产权”的历史性课题。</div><div>　　现在社会上仍存在一些对民营经济负面的声音，如“消灭私有制”等。有民营企业家反映他们头上还悬着一把“剑”，就是这个“消灭私有制”，这把“剑”挥之不去，造成心神不定，预期不稳，缺乏信心。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正视，设法解决。2017年10月19日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共产党的“初心”是“两谋”(“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但刚过两个多月，有人即发表万字文章，大字标题《消灭私有制》，文中断章取义地引用《共产党宣言》的话，引起社会思想混乱。</div><div>　　基于此，我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除了继续在政策上对民营经济“鼓励支持引导”之外，对于恶意宣扬“两灭”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有相关规定，以便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保护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真正落到实处。</div>]]></description>
<author>常修泽</author>
<pubDate>2024/1/19 9:4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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