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盘点之四
2005年是中国保险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的第一年,各项政策的出台范围之广、开放空间之大前所未有,体现了监管从市场行为与偿付能力并重向以偿付能力为主的转变。
监管变革:重视监管偿付能力
我国保险业的监管体系自建立之初起,一直实行市场行为监管和分业监管。由于当时我国保险市场封闭、落后,这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但是,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监管制度设计滞后导致的僵硬约束已成为导致我国保险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可持续能力差等致命伤害的重要原因。
银行业和证券业不断推进实施的净资本监管体系,在保险业表现为偿付能力监管的“风暴”渐行渐近。偿付能力监管不力一度导致我国多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一些公司由于偿付能力的巨大缺口,已经影响到正常的业务发展:2005年7月底,保监会向太平洋人寿正式下达偿付能力预警《通知》,称根据2004年经营报告,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存在90.16亿元缺口。2005年10月25日,保监会下发了包括《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7号:投资连结保险》在内的4项征求意见稿,预示着保监会将下大力度建立健全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构筑起“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防范保险业风险的“五道防线”。
2004年获批成立保险公司26家,按计划2005年成立30家保险公司。但经过一年的筹建期后,如期开业的新设保险公司远远低于预期,主要原因是偿付能力监管力度大大加强。
保监会出台《关于征求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以及短期人身险业务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修订标准意见的函》后,业内普遍预期监管部门将大幅提高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提高加大了开设新公司的成本,加大了进入市场的难度;保险行业漫长的投资收益期使得财大气粗的外资都要三思,又何况急于求成的本土投资者。在重视行业风险的监管引导下,保险并购成为可能。
全面开放:保险费率市场化
新生命表的公布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出台,使保险费率市场化再次成为热点。由于寿险公司可以根据产品选择采用新生命表,这使其在费率厘定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财险公司的费率厘定基本放开,使得财险市场的竞争趋于白热化。
随着平安、民生、中国人保等多元化保险(金融)集团的出现,中国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趋势已十分明显,分业经营体制下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之间严格的分离制度已经出现明显的松动,成立金融控股集团已成为混业经营的主要形式和发展方向。不过,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并不明确的缺陷依然存在,其间蕴藏着一定的风险。
加入世贸时承诺再保险业全面实行商业化运作的2006年悄然临近,保监会也适时出台了《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规定的各项内容表现出监管机构既护内又开放的意图。外资再保险公司进入中国的脚步随之加快,继国际三大再保险巨头在华设立分公司后,其他国际再保险巨头也纷纷在华开设代表处,中国再保险公司一统市场的局面将被打破。
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的开业经营随着监管制度和准入退出市场程序的完善渐趋理性。截至9月,保险营销员和中介机构共实现保费收入2841.24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5.19%,其作为保险销售主力军的地位丝毫没有动摇,其内部存在的诚信问题和洗钱黑幕开始成为监管的重中之重。
保险投资:面临收益瓶颈
保险市场的快速增长今年得以恢复:截至11月底,各保险公司的财、寿险保费收入已经超过去年,走出了去年增长低于GDP增长的低潮。我国保险总资产已达1.47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4.22%;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有1.34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9.16%.
随着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境外运用的相关限制的松动和配套执行细则的完善,保险资金开始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后起之秀。到10月末,保险业投入证券投资基金的余额已达1059.85亿元,比年初增长57.44%,其中投入股票型基金的余额为694.27亿元,较年初增长4.52%;与去年相比,保险业投在基金和股票型基金的总额都有大幅提高,保险业投资基金现已占基金市场总额的22.79%.
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还会进一步拓宽:下半年保监会已向一些保险公司下发《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希望在年底之前进行小范围试点。除基础设施外,保险资金还将获准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和权证等金融衍生品。
但制约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两个“外部瓶颈”———国内资本市场不完善和低回报投资环境中的投资机会稀缺———尚未得到解决。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一方面融资存在一定难度,另一方面投资的高风险和低收益难以匹配,这使得保险公司借助国内资本市场充实资本金和投资大幅盈利都成为“镜中花水中月”。现在保险保障基金已经成立,一旦保险行业的退出机制完备,保险公司的经营将更加如履薄冰。
改革四大预期保险的社会服务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表现为:重点发展农业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企业年金和再保险,引进外资的重点也将集中在这几个方面,目的是使保险业成为真正服务社会和保障我国金融安全的重要力量。据悉,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相关法规草案提议修改后将于明年正式颁布实行;农业保险法规的框架也将在明年敲定。
巨灾基金呼之欲出。由于我国尚没通过建立巨灾基金为灾害保险提供政策支持,保险公司承担了大部分由灾害导致的巨额损失,风险高度集中,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据悉,相关机构将在明年开始研讨建立巨灾基金的具体内容。
存款保险体系的构建将进入实质性阶段。目前,央行会同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成立《存款保险条例》起草工作小组,《存款保险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这表明我国已经结束是否应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长期争论,而进入到实质性制度构建阶段。
保险资产证券化浪潮渐起。有专家预测,中国保险业未来3年的资本金缺口将达800亿至1000亿元人民币。解决资本金不足,除上市融资外,资产证券化也是一种较好的方式。监管部门对此已有明确表态,据悉,明年将是保监会推进保险资产证券化的关键一年。(时间:2005-12-20 来源:中国改革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