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不等于造城运动
2013-3-6 2:47:00
 

规范地方政府的城镇化行为——访王小鲁

中国经济换挡减速已经不争的事实。在此情势下,城镇化被赋予了增长新支点的重任。地方政府纷纷对城镇化大做文章。据报道,福建、江西、云南、贵州等地均出台了城镇化建设规划,高调发布城镇化目标。更有四川省泸州市等地在城市占地面积和人口规模上设定量化目标。

对这种政府主导下的城镇化,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对地方政府的“造城”运动,中央政府应进行规范。

 

城镇化首先要解决人的问题

中国经济导报:当前,城镇化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是部分地方政府借城镇化的由头开展“造城”运动,甚至借此加快拆迁征地的步伐。对这种政府主导的城镇化现象,应如何看待?

王小鲁:其实,城镇化更多的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产业和资本向一些城市聚集和扩展,产生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并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由此产生对居住和相应的基础设施的需求。城镇化是伴随着这个过程而进行的。没有这个基础,凭空造城,往往失误。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主要表现为人口的转移。而人口的转移实际上是市场导向的,正是因为城市的收入水平比农村高,而且有新的就业机会,农村人口才很自然地转向城市就业。什么地方能提供就业机会,什么地方的收入水平高,人口就向什么地方转移,这主要是由市场决定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的支撑,也需要政府做好城市规划。但是,如果把城镇化仅仅理解成造城运动,理解成房地产开发和农业用地非农化,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本末倒置了。

城市化是必然趋势,也将是未来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但城市化有自己的发展规律,需要具备客观条件。如果所有的城市都不考虑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而一味圈地、投资、造城,那必然造成大量的空城、鬼城,在全国范围造成巨大的投资浪费、土地资源浪费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浪费,将会严重损害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危险的。

    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由于老的城乡户籍制度没有改革,针对农村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都不完善,以及城镇的居住成本太高,导致大量的农民工无法在城市安家落户,不能转变为真正的城镇居民。这是由一系列的制度障碍造成的。农民工在城市里打工若干年,多数人享受不到城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只能成为流动人口,最后大部分还是要被迫返回原居住地。这对城镇化是一个严重的阻碍,实际上也导致了“刘易斯拐点”提前到来,人为造成了劳动力短缺。同时也导致了分配不公平和社会不稳定,也是造成内需不足的原因之一。因此,当前最迫切的是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让他们能够在城市里安家落户,逐步取得城市户籍,并且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这样,他们才能转变成真正的城市居民,城镇化才能顺利地继续推进。

 

改革户籍制度,开放土地市场

中国经济导报:地方政府对城镇化的这种误解,是对城镇化本质的认识问题,还是地方政府有别的考量?

王小鲁:我觉得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利益导向的原因。对地方政府来说,征地、造城、大量投资,是他们特别热衷的事情。因为在现有的土地转让制度下,地方政府征了地再卖出去,就可以获得大笔的收入;大量投资也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各种各样的好处。而且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握有权力的人还可能从土地出让和投资中得到很多寻租机会,获得巨大的利益,造就很多隐秘的富豪。可见,地方政府的“造城”运动是受各种各样的利益驱动的。这使很多地方政府不惜大量借债,投资造城。而现行金融体制也使他们常常可以这样做,而不用担心能否还债的问题。

如果全国都热衷于“造城”而不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不仅会带来投资失控、城市布局失衡和资源配置劣化,还会带来非常大的社会问题。当前,有些城市的占地面积迅速扩大,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但是房价居高不下,大部分居民买不起房子,尤其是农民工。现在没有城市户籍的人口至少占城镇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城市在扩大,但他们的居住条件很差,在城市里住不下来,不能安家落户,也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应有的福利和保障。这些问题才是地方政府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经济导报:如何才能使得地方政府按照城镇化的本质要求去推进城镇化,而不是掺杂地方政府自身的利益?

王小鲁:目前这种状况是一系列体制问题导致的。例如,现行户籍制度阻碍了农民工的市民化。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的常规财政预算不能满足公共服务和发展的需要,专项转移支付又不是按照地方的常规需要分配的,迫使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卖地收入。再如现有的征地和土地出让等制度,对地方政府形成了不良的利益导向,使地方政府忽视公共服务,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征地、开发和投资等活动上。尽管中央政府一再要求控制房价,但房价在很大程度上是地价推高的,而且地价越高,地方政府得利越大。由于牵涉到实际利益,这些号召往往对地方政府作用不大。

因此,关键是推进这些方面的制度改革,包括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财税体制,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以及改革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逐步开放土地市场。按照宪法,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既然是农民的土地,那么在符合国土资源规划的条件下,在需要把农用地转为非农用途时,农民应该有权利作为交易的一方出让土地,而不必由政府先征地,再拍卖,由政府赚取差价。为此,应该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开放土地市场。在有条件的地方应该建设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政府可以统筹设计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同时各地政府有责任监督土地交易,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特别要保证土地交易在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险有充分保障的前提下进行,彻底杜绝强征强拆、剥夺农民。

 

规范政府职能,约束政府行为

中国经济导报:这些改革都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远水解不了近渴。有哪些措施是当前就可以采取的?

王小鲁:推进体制改革需要有一个过程。当前作为第一步,首先要理顺各级政府的激励机制。对官员的政绩考核只看GDP,不看公共服务做得怎么样,这是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问题,也是政府职能难以转变的重要原因。中央政府应该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约束,提出要求和规范,明确地方政府的首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政府第一位的职责是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干预市场和取代市场,去完成那些本来应该由市场完成的任务。

现在中央政府已经提出来,要提高城镇化质量,合理布局,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首先是人的城镇化,首先不是征地、投资、盖房子。对农民工的市民化,应当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政府应对地方政府提出明确要求,而不是等着地方政府自己主动去做。相比之下,征地是地方政府都愿意去做的,因为能赚钱,而解决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反而需要花钱,在没有外力推动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在主观上不愿意去做。因此需要中央政府进行推动。

对各级政府的职责需要建立规范,要有要求,并进行考核。如果没有规范,那么很多地方政府就只追求做大GDP,或者挣钱、扩大政府收入。而挣来的钱花在什么地方,花多少,现在也没有规范和标准。政府的钱是用来搞“三公消费”,盖豪华的政府大楼,还是用来为社会公众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农民工的市民化,比如改善社会保障和公共医疗、教育、保障性住房等等。如果是投资,是解决了关键的基础设施瓶颈问题,还是搞了没有实际效果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现在迫切需要建立关于政府职责和政府收入支出的一套规范、一套标准,把各级政府的行为约束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而且要让老百姓知道,让老百姓来评价,哪一级、哪一个政府在这些方面做得怎么样。有了公众监督,事情才能做好。

 

 (《中国经济导报》2013.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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