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三个维度
2020/12/6 19:55:0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出新的表述:“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将原来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调整,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从不同维度阐释“现代化”的含义、从不同发展阶段解读“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深入分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所蕴含的深刻内涵。文章将刊发于近期《国家治理》周刊。

理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三个维度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从三个维度理解:第一个维度是物质的现代化;第二个维度是治理的现代化,也可以说是制度的现代化;第三个维度是人的现代化,即更大程度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三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其中,人的现代化是物质现代化和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物质的现代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我们的现代化建设是各有其侧重点的。例如过去在物质短缺的情况下,我们更多强调的是物质的现代化。20世纪60年代我们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宏伟目标,即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着重讲的是物质的现代化。

进入21世纪,“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0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

在物质的现代化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之后,我们就要及时跟进制度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2.治理(制度)的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着眼点从物质的现代化开始过渡到制度的现代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重要部署。可以说,如果没有制度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物质的现代化也将难以进一步取得新的进展。有了制度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来支撑,物质的现代化才能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3.人的现代化

近年来,我们党开始关注“人的现代化”,强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意味着不能再单纯依靠自然资源、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来实现发展,而是要更多地依靠创新。要从人口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让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发挥更大作用。要通过人自身的发展,通过国民素质(包括健康素质、文化素质、技能素质等方面)的普遍提升,给“创新”打下一个广泛的社会基础。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使发展的方式和目的高度统一。

新的发展原理:以“人本逻辑”超越“资本逻辑”

注重人的现代化,意味着要用新的发展原理来指导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这个新的发展原理是人本逻辑,这与传统发展经济学讲的资本逻辑有明显区别。在物质短缺、生产力水平落后的情况下,需要重视资本逻辑,但是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要避免资本逻辑导致人的异化,避免财富鸿沟、人力鸿沟,避免出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情况。

我们要避免这种资本逻辑带来的发展畸形,就必须转向人本逻辑,即通过人自身的发展来实现整个国家的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所以在三个维度的现代化里面,人的现代化应是居于中心地位,物质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都要围绕人的现代化来做文章。经济社会的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都是要为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创造有利条件,要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很多重要论述,例如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这都为人的现代化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在当前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要朝人的现代化方向努力,不能厚此薄彼。

以前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待遇等方面的不平等,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去解决;妨碍人的现代化、妨碍人全面发展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也是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从“增长逻辑”转向“发展逻辑”

无论是物质的现代化还是治理的现代化,最终都要落脚到人的现代化上。同时,人的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又会反过来进一步促进物质的现代化和治理的现代化。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定要摆脱原有的那种只从物质现代化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偏向。这意味着我们要从过去的“增长逻辑”转向“发展逻辑”。

增长逻辑是单一维度的,主要是讲GDP的体量、规模、速度。发展逻辑不仅要讲规模、速度,还要讲质量、结构、效益、安全;不仅包括经济发展,还包括社会的发展、制度的完善,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如果没有人的现代化作为目标,物质的现代化和制度的现代化就会失去方向。

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即六个“新”: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这些目标中,“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讲的是物质的现代化,“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讲的是制度的现代化。“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与治理、制度的现代化有关,因为只有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完善。而“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关注的都是人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也可以从人的现代化角度去理解。因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不仅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同时也是人自身全面发展、充分发展的前提条件。可以说,“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六个方面的目标,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阶段性目标,都是围绕着物质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而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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