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知识体系是相对的。放在人类知识体系中看,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知识体系是完全自主的,都是相互学习借鉴和融合的结果。对尚未实现现代化的国家而言,学习先进国家的知识仍是第一位的。当然,学习人类共有的知识体系,不等于说不要创新。创造新的知识,为人类知识体系添砖加瓦、做出贡献,就可以说具备了自主知识体系。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在已经全球化且越来越开放的新时代,像过去那样完全自搞一套、封闭起来,是不可能的。放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来看,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要义是本土化创新,不照搬照抄。社会科学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土壤,与各国的历史、文化和价值理念,尤其是物质技术发展水平有内在的关联,往往是先有社会实践基础上的思想,然后才有理论原理和分析方法。世界各国有共性的一面,也有特色的一面,如财政学,美国偏向于经济财政学,欧洲偏向于社会财政学。这与美欧财政学的底层逻辑差异有关。
要形成中国特色的财政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从财政学的底层逻辑入手,有三个基本问题是不能回避的。或者说,必须从基本问题入手来创新财政学的底层逻辑,那就是世界观、发展观和国家观。
一、世界观
世界观是指对世界的基本看法,这个世界究竟是确定的还是不确定的?其答案就是对世界的基本看法。这个问题应是由自然科学来回答,因为自然科学一直在研究这个世界,现在已经有了答案。自然科学的三大突破:从牛顿经典力学,到爱因斯坦相对论,再到量子力学。相对论突破了绝对时空观,量子力学则颠覆了自牛顿经典力学以来对世界的基本看法,即世界是确定的,打破了爱因斯坦“上帝不会掷骰子”的断言。1986年在英国皇家学会纪念牛顿《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一书出版300周年大会上,著名流体力学权威学者詹姆士?莱特希尔发表了一份“道歉宣言”.他说:“今天,我们深刻意识到,前辈们对牛顿力学惊人成就的崇拜,促使我们认为世界具有可预见性。的确,我们在1960年以前大多倾向于相信这种说法,但现在我们知道这是错误的。我们曾经误导了公众,向他们宣称,满足牛顿运动定律的系统是决定论的,可在1960年之后这已经被证明不是真的,为此我们愿意向公众道歉。”原来以为世界是确定的,实际上是不确定的。这说明自然科学的研究已经远远跑在前头了。
现在,不确定性的概念成了全球流行的一个热词。“不确定性”到底是什么?是偶然性吗?不是。实际上,它是世界的一种基本性质。那么我们就要重新思考,从宇宙到人类社会,再到历史,到经济活动、财政活动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反思。如果不确定性是世界的基本性质,那么,从过去到现在常讲的“规律”是什么意思?我们常说的“必然性”是什么意思?“主观”“客观”的意蕴及其相互关系是什么?诸如此类,都需要从哲学层面深入思考。
这是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和创新财政学科的基本问题,如果这些基本问题都没有根据自然科学的新发现进行反思,还是基于牛顿经典力学的哲学观,以确定性作为对世界的基本看法来构建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构建我们的财政学,是很难有新突破的。若这个底层架构没有变,就像AI一样,只是在先行者AI基础上编应用程序,那就如同在既定地基上盖房子,地基一变,建在之上的房子也就立不住了。
自然科学对世界的新发现和新认识,是人类共同的一个进步,是共同的财富。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思考社会科学的底层逻辑变化,尤其是财政学。“世界是不确定”的基本性质,给我们提出了什么新问题?如果解释世界的底层逻辑变了,那么,改造世界的逻辑是不是也需要随之变化调整?其答案是肯定的。
人类要解决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不确定性”,以及如何构建人类生存发展所需的“确定性”,其基本的逻辑路径是“不确定性→各类风险→防范和化解→构建确定性”.因不确定性引发的各类风险无非就是两类:威胁社会个体的风险和威胁社会共同体的风险,前者是个体风险,表现在经济社会生活之中;后者是公共风险,或者说集体风险,反映在经济、社会、环境和国防军事等方面。那么,我们怎么防范、化解上述风险,从而构建社会个体和社会共同体的确定性?尤其是国家发展的确定性,如何让确定性变得更大、更可持续?这就需要新的知识体系、新的理论和底层逻辑的创新。
二、发展观
2003年7月,胡锦涛同志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2015年,习近平同志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发展观侧重于发展的方法论,人民发展观侧重于发展的价值依归,两者既是一脉相承,又是递进拓展。先后提出的发展观,都有一个共同的逻辑:人本逻辑。这就是物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或说物的发展与人的发展,哪一个是目的,哪一个是手段?在过去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阶段,有时候不由自主把经济增长作为社会目标,甚至视为发展的最终目的。由此导致人的异化,人的主体性弱化甚至丧失。这里可能有一个默认的逻辑,认为只要经济增长了,物质财富增加了,人自然就发展了。有没有这种必然因果关联?其实,经济增长只是人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其必然性并不存在。不确定性作为世界的基本性质,意味着事物的普遍联系具有不确定性特征,可能是随机的、模糊的、灰度的或不确知的。所谓的必然性、因果性,都是人类作为群居物种以公共风险理性构建的,并非先天存在,就像公共秩序是人类构建的一样。
那么,物质财富增长了,是不是就能自发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平等的发展?答案是否定的。所以,物的发展和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理论上的重大挑战。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社会这一远大理想,是因为看到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严重异化,人被物(资本)所支配,资本也异化为一种人格,成为社会的主宰。发展问题若不是在人本逻辑主导下,若不是以人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随时都有被异化的风险。就此而言,经济学仅仅是解决物的发展问题,一旦它膨胀到可以称之为“经济学帝国主义”,就可能从一种工具性的学问变异为主导社会意识形态,产生被马克思批判的“拜物教”.如何彰显人的主体性,始终将人置于发展的中心不偏离,这是当今发展观的核心问题,也是人类面临的顶级难题和挑战。从“增长的极限”到“寂静的春天”,再到对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批判,都反映出物质现代化先行国家学界对人异化状况的反思。物质现代化后行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更应当借鉴反思,时刻警惕物质现代化进程中人被异化的风险,始终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化发展观。这也是建构人类发展确定性的前提条件。
具体到当下的财政问题,当个人消费差距变大,从而导致能力差距变大的时候,财政怎么发挥作用?是从收入差距入手来实行再分配,以此缩小消费差距,还是从公共消费入手来缩小个体消费差距并落脚到缩小能力差距,尤其是体制导致的群体性能力差距上?如何按照人本逻辑来补能力的短板,促进不同群体、阶层发展机会的平等和人的能力普遍提升呢?这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问题。财政的基本功能不是分配资金和配置资源--这只是物本逻辑所衍生的功能,而是分配风险,改变不同群体和阶层的风险处境,让其都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促进共同富裕,当我们在分蛋糕、做蛋糕上很纠结的时候,若是落到人的能力普遍提升上,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效率与公平也能融为一体、相互促进,二者就不会变成一种对立的关系。
所以,发展观至关重要。发展观不同,财政学科的定位、财政学科的底层逻辑也就不同。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层层递进的,物的现代化最终要落到人的现代化上来。未来发展的确定性,也只有通过人的现代化才能真正构建。
三、国家观
国家到底是阶级专政工具,还是为老百姓遮风挡雨的平台,或者是其他什么?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答案。从计划经济、计划社会到市场经济、市场社会,国家职能和作用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与经济的货币化、金融化以及社会财富的资本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财政、金融与国家的演化是内在关联的,不同的国家观,就有不同的财政金融观。这从欧美国家的差异就能看出来。现代社会的国家形态差异很大,制度结构各不相同,但国家观有趋同的迹象,如在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上,都强调“公权民授”、人民是主人、政府是公仆,都强调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依宪依法治国,都强调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观念。
人的解放,一直是国家演化的主题,历史上的国家形态变化,都与人的“解放”直接相关。从人身依附的奴隶制国家,到土地依附的封建制国家,再到资本依附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历史的进步,虽然没有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但实现了人更大程度的自由。理想中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没有市场交易的,货币只是计量工具,人对资本的依附也就不存在了,在理论上,可实现人的彻底解放。然而现实却告诉我们,人的彻底解放,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终究是离不开生产力水平这个现实基础的,何况人的发展与生产力的发展处于同一个过程之中。所以,现实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只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物质技术的发展和现代化仍是首要任务。劳动是谋生的手段,财富是生活的基础,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仍是一个长期愿景。不言而喻,现代国家的首要任务没有改变,特别是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来说,仍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初心使命应当是人的发展,发展生产力只是路径、手段和不可避免的过程,而不是最终目的。这是我们应当秉持的国家观。
从学术思想史上看,曾把国家称为暴力国家(暴力工具)、税收国家,后又提出预算国家。在不同时期和不同语境下,这些提法都有其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尤其是放在“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这个视角来分析,财政是国家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治理基础,也是权利约束公权的基本实现方式。征税的授权,预算的完整性、透明度、参与度,地方的财政自主性等等,既是国家治理的表征,也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财政集中体现了国家治理效能,或者说国家治理效能最终都会综合反映到财政上来。国家与人民的财政关系、国家与市场的财政关系、国家与社会的财政关系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都会映射为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税收国家”或“预算国家”.但这种国家观并没有超越物质利益关系这个范畴,人的主体性或人的发展被嵌入其中而难以彰显。“靠钱摆平”的物本逻辑依然是现代财政的主导形态,为不同部门、地区、阶层和群体“分钱”,成为现代财政的主要形式。可以看出,“以物为尺度”的国家观仍是物质文明阶段的主流观念。
在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人的主体性被动地显现出来。因为不同阶层和群体的风险处境“暴露”了人的主体性,在经济金融危机、疫情危机、能源危机、环境危机等等各种各样的危机中,水落石出之后“露出”的是关于“人”的各种问题,贫穷、疾病、知识、能力、权利的不平等、机会的不公平等,诸如此类都是基于“人”这个主体的存在而显现出来的。繁荣之后的衰落,更能感受到人才是万物的尺度。在风险社会这个大背景中,人的问题被凸显出来,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衬托出人的脆弱性,以及不同群体、阶层的不平等性,社会成员与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张力。走向风险社会,国家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或者说,工业化之后的国家应是什么?简单地说,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国家的主导形态在转向“风险国家”.什么叫风险国家?其含义是什么?其实就是为老百姓遮风挡雨,为其安居乐业提供更大的确定性。我们常说的是提供公共服务或者公共产品,其目标不是社会福利最大化,而是公共风险最小化,让人人过得安心,让未来可预期。这就是风险社会中财政要干的,也是风险社会的国家职能。
从这点来看,国家财政在一定意义上类似于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老百姓交税交费,国家拿了这些钱给老百姓保平安,从两个层面提供免于风险的确定性保障:一是为社会共同体的生存发展,如提供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社会保险和公共服务等;二是为陷于风险处境难以生存的社会成员,提供如社会救助、救济等。国家为社会共同体提供确定性,为社会成员分散、转移生存风险。保险公司按照市场规则运作,自愿、平等,为社会个体提供保险服务,而国家财政是社会共同体的“保险公司”,遵循的是社会规则,需要体现共同意志的法律强制,以避免“搭便车”的个体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公共选择的社会共同契约。面对不同层次的风险--个体风险和社会共同体风险(即公共风险),需要不同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自愿的商业保险,到准强制的社会保险,再到完全强制性的国家财政,都是基于风险的制度安排,其区别在于防范化解的风险不同而已。
放在风险社会这个参照系来观察,国家职能在向“风险国家”加速演化构建、不断拓展,但其实只是国家本质的外显。“暴力国家”“税收国家”“预算国家”等这些概念描述的国家形态,其实都隐含了“风险国家”的部分功能,仅仅是因为风险社会的来临,让国家防范化解风险的功能更加凸显出来,国家的本质得以被人们看得更为清楚。基于风险国家观,“财政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也就更加清晰了,即如何为老百姓这个共同体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公共风险最小化。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情,都是老百姓之间的事,是社会个体的事。公共风险防范化解做到位了,趋于最小化了,老百姓幸福生活也就有了。这与传统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的逻辑不同。转向公共风险最小化,这样就知道财政应该干什么、不应当干什么,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以及央地关系就可以用新的底层逻辑来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