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平台经济政策环境的三点政策建议
2024/3/19 9:39:00
 
  一、 我国平台经济发展遭遇困境
  平台企业后劲不足。2023年,收缩业务、优化人员结构、削减营销费用、减少业务创新来降本增效,已成为平台企业“活下去”的无奈之举,尤其是规模较小或处于初创阶段的平台企业,更倾向于通过裁员实现减负。平台企业人才吸引力下降,从净流入变成净流出。
  平台科技创新投入“有心无力”。当前,支持和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尚未出台,平台投资面临较高合规风险,外资大幅降低对中国平台企业的投资速度,平台企业布局下一代互联网、通用大模型、量子计算等方面“畏手畏脚”。
  二、平台经济的政策环境亟待优化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但目前尚未见到包括“绿灯”投资案例在内的具体政策出台,政策评估机制、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仍显不足。
  平台企业除了需要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对达到法定标准的投资并购活动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以外,还需要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内部规定,对各类投资并购活动进行单独申报。审批流程的增加,延长了投资并购完成的周期,也增加了不确定性,一定程度对企业的投资意愿产生抑制。
  平台经济无地域边界,业务多属性,部门化、条块化、属地化监管模式相互冲突,多头执法问题涌现。具体监管政策释放的信号与中央倡导方向时常不一致。主管部门对生成式AI服务设置了较为宽泛的前置备案要求,未根据不同服务类型(如基础模型、行业模型、模型应用)特点,设置相应的审批规则,导致审批周期长,企业难以形成稳定预期,生成式AI服务的上线速度慢于研发速度,难以形成“研发-应用-投资”的良性循环。
  相比国外,我国对平台企业的监管约束更多更严,其发展步伐也更慢,与国外的差距在不断拉大。
  三、对策建议
  一是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平台经济生机活力。切实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提振平台企业发展信心。卸下平台企业专项整改遗留的历史包袱,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优化投资并购审批流程,拓宽融资渠道(如境内境外上市、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加大科创基础研发投入,提升平台企业国际竞争力。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切实落实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多出鼓励平台经济发展的正向政策。
  二是支持科技驱动的消费新业态发展,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依托电商平台改善消费体验,构建有活力的消费生态,以新场景和新体验创造新需求。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没有既定路线可以遵循,需要政府与平台协同共治,给予必要的激励和宽松包容的监管环境。直播电商主管部门加强协同,对经纪机构和主播实行分层监管,鼓励品牌企业、线下商业通过直播“店播”等新模式新业态,扩大产品销售,让消费者放心购、无忧退。
  三是对于平台经济的规范与治理,需要放在国际竞争的视野下,为我国平台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营造更优的政策环境。平台经济事关中国发展的国际竞争力。近两年美国独角兽数量井喷,与美国的数字政策直接相关。我国应加快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实行市场自发和政府主导的双轨制数据交易,以助力平台企业更好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平台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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