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题为《同情不能损害对国家利益的冷静全面算计》,写于2013年5月6日,因目睹“阿拉伯之春”席卷西亚北非、在国内也引发了狂热的舆情,有感而作;以“《外交是利益盘算,忌感情用事》”为题发表于2013年5月8日《环球时报》。今天,目睹哈马斯袭击以色列引爆以色列-哈马斯战争一年来国内舆情之狂热大有超越“阿拉伯之春”之势,目睹策划“阿克萨洪水”的辛瓦尔被击毙后国内网络神化粉饰他的狂潮,有感贴出这篇旧文。时隔11年,我相信这篇旧文中大声疾呼的道理在今天同样适用。
重申:
我们在国际事务中处理一切问题的终极依据只能是我们的国家利益,而不是感情。
针对外部动乱战乱,我们的首要目标毫无疑问是拒动乱战乱浪潮于国门之外,决不允许这种动乱发生在我国,这一点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在此前提下,在国外此起彼伏的冲突中,中国国民愿意同情哪一方大可悉听尊便,中国国民有这样的自由;但国家的任何实际行动和物质投入都必须建立在冷静甚至到冷酷地步的盘算之上,同情不能影响我们对国家利益的算计,我们不能为了虚妄的目标而在海外虚掷中国国民财富和生命,我们的每一项付出都必须对应相应的回报。
我们之所以必须不折不扣地践行这种冷静到冷酷地步的盘算,还因为其他国家的内乱往往有着经济、社会方面的深刻根源,外界的贸然干预非但无济于事,反而很可能使干预者自己陷入窘境。
随着国力和海外利益增长,我们适度干预海外事务已成大势所趋,希望我国干预的海外势力也与日俱增。但如果我们不能从一开始就牢固确立国家利益原则,完全可能产生一个横跨国内外的强大利益集团,把我国拖向滥用和虚耗国力的轨道。--警惕!根据亲身经历,我深深感到,这种风险绝非微不足道,而是现实存在;在2016年写作刊发的《瓜达尔港无关中国能源进口》一文中末尾,我讲了这句话:
“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要注意防范慕容垂、姚苌之辈。”
时隔8年,我认为需要一再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