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只减不增”并不意味着全面减税
2016-3-11 16:20:00
 
    “只减不增”并不意味着齐头并进全面减税。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表述,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对表述的解读也存在一些误解和模糊的地方。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在原来已经强调的结构性减税取向下,承前启后的一个表述。我理解,“只减不增”并不意味着齐头并进全面减税。还是要承认,在总体减税的过程中会存在一些差异。区别和差异的界限在于,具体到一些税种上,可以多降、少降甚至在企业的某些感受上可能不降,但绝对不能增税。这是对“只减不增”未来可能图景的简要勾画。
  对企业经营者来说,一方面要理解,“只减不增”是决策层传达出的一个清晰信号:政府在进一步稳增长和供给侧改革全面发力过程中,特别注重减税,这为税制改革提出了更明确的回应企业和社会关切的工作要求。
  但在另一方面,企业也应该理解自身特点与减税机制相对应的具体情况,注意顺应政策的引导作用。具体到每个企业,减税的幅度高低存在弹性空间。企业在生产经营设计中间,可以从主观角度努力顺应改革来寻求减税效应最大化。比如营改增的内在机理是鼓励专业化细分,一个企业如果在营改增改革时间表全面落实的情况下,及时把自己可以做专业化细分的空间用足,比如,运输车队、售后服务团队等,都可以考虑独立注册,就可以更多地享受到营改增的好处,感受到的减税力度就会比较大。也就是说,营改增之后,企业可以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设计、设立更带有专业化细分特征的法人,新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于是在整个运行链条上,既发挥了原有潜力,又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收负担。这就是从动态积极角度去理解和顺应政策。减少负担的同时,积极争取把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要对减税有一个理性认识,“税负只减不增”是给企业加一把力的辅助措施,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能决定企业的生死。特别是就企业经营者的认识框架来说,不要认为获得免税待遇,就能克服经营中的全部问题。企业应当更加注重把生产经营战略策略把握好,发挥创新驱动潜力打造相对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望在政府助力下更好地发展。
  据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的《2015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显示,52%的受调查企业反映“税费负担重”,80%的企业希望政府出台“税收减免”政策。我在调研中发现,企业主将税收与税外支出一股脑都算作了税负,比如五险一金、中介收费等,还有那些处政府部门“关系”的隐性负担。因此想要真正给企业减负,需要把税收负担、税外收费负担与各种隐性负担、综合成本加在一起做通盘考虑。为企业降费、综合成本的具体方案设计比减税更复杂。在中央层面,涉及的基金、行政收费项目就有几十种,地方则更多,这要求带有攻坚克难性质的配套改革。包含政府各部门职能如何合理化,如何把其它行政收费以及一些隐性负担降下来,这是配套改革的任务,已不是税制改革任务自身所能涵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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