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零碳愿景要克服两类失灵、两个悖论
2023/1/19 9:24:00
 
  本文系贾康先生在亚布力论坛的演讲整理
  一、气候安全与零碳愿景的基本情况和产生背景
  近年,大家十分真切地感受到了气候变化,比如2021年郑州水灾、 2022年长江流域极端高温干旱以及森林山火等,都对经济发展、社会安全与稳定产生很大冲击。回溯历史,几十年前全球就已经反复讨论 气候安全问题,形成的共识是,各类污染物排放是导致生态危机的重 要原因,直接威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人类该怎样应对这一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人类发展不仅要可 持续,还需要追求高质量,中国更是这样要求自己。我们走上了改革 开放的现代化道路,未来要在改革深水区攻坚克难,推进高水平对外 开放。但在实际发展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出现“矛盾累积、隐患叠加”的情况,走上发达经济体曾经出现过的“先污染而后不得不 治理”老路。
  2010年中央提出“稳中求进”的指导方针,就是意识到大气污 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食品安全等问题一定要解决。同时,因污 染物排放和碳排放过多而带来的气候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成了全球都必须面对,且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对气候变 化的原因,大家看法并不统一。
  当然,在某些事情上,大家看法还是一致的。比如二三十年前, 各国都关注臭氧层空洞,也认识到它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构成了威胁,当发现它与制冷所使用的氟利昂有关,全球形成禁止使用氟 利昂的共识,中国也跟随世界步伐,在制冷设备中禁止使用氟利昂。
  臭氧层空洞控制得比较好,但能这样形成共识、对症下药并解决 问题的领域还不够多,在更多领域存在的是争议与困惑。比如上世纪 60年代,中国著名科学家竺可桢先生提出,历史上早有冷暖交替现象, 因此当前的气候变暖或许只是重复历史轨迹,而不能认为是一个根本 性变化。言下之意,气候变暖对人类社会的威胁被夸大了。
  我认为,当时关于这一点的讨论并不充分,后来竺可桢先生去世 了,也没能够再继续做这方面的研究,没能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
  气候变化与工业革命后碳排放量急剧增加是不是存在关系?科 学上如何判断两者的关系?虽然至今还没有完全达成共识,但越来越 多研究者、观察者愿意采取积极防备的态度,特别注意二氧化碳和其 他污染物排放对气候的影响,促进各经济体通过绿色低碳发展,减少 气候变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生活的冲击。这种理念会影响到产业发展 中的高质量和高水平环保诉求,推动社会进步。
  对于中国而言,积极防备的视角非常值得重视,我们至少要防患 未然。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总体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 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其 他四大方面放在同一高度加以强调,是前所未有的认识框架,这也非 常清晰地表明,中国最高决策层在气候安全和零碳愿景方面,与国际 共识是一致的。2020年,中国又对全世界庄严承诺——力争2030年实 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
  在我看来,这个庄严承诺的意义绝不局限于宣传我们的生态目标,它关系到中国的能源安全以及现代能源体系建设,背后体现的是 中国意识到自身现代化、和平崛起与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相辅相成 的发展过程。
  所以,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双碳目标,虽然可以继续做学术层面的讨论,可以继续注意国际上的新认识和新进展,但一定要从战略思维 的高度、以积极防备的视角认识气候问题,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追求 双碳目标,进而促进气候安全、实现零碳愿景,这是我们应该清楚确立的方向。
  二、气候安全与零碳愿景的基本解说
  企业界朋友在面对生产经营的现实,面对市场竞争的诸多挑战时, 应该汲取中国古老智慧:取势、明道、精术、择时。“取势”是要看清人类文明发展主潮流——生态安全、绿色低碳 和可持续。
  “明道”是在认清发展大势之后,洞悉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遵守 的客观规律和正确要领。
  “精术”是将一切“细节决定成败”的具体事情、具体细节做到 极致。
  另外,还要掌握好市场竞争中的时机,即“择时”。
  绿色低碳发展所带来的正面效应,属于全球公共产品,在消费上 没有排他性,个人和企业很容易产生“搭便车”的心理和行为,这种集体非理性被学术界归结为“市场失灵”。也就是说,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并不能有效解决污染。要防范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过度,促进气候安全和实现零碳愿景,必须在市场失灵领域合理发挥政府作用。
  在气候安全和零碳愿景上,必须明白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局限性。但同时还要重视另一个概念——政府失灵。也就是说,政府行为 亦有可能会出现偏差和扭曲,违背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因此,“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个概念都要纳入我们的视野。
  今年,我们特别感受到了长江流域极端天气气候的影响。在高温、 干旱、山火等一系列气候危机压力之下,应该怎样破解气候难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句话 之后,紧跟着还有一句话:“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认为,在绿色低碳方面,确实应该援引后面这句话,发挥好政府作用是现在缓解市 场失灵的一个必须选择。在防范政府失灵的情况之下,政府作用主要 体现为服务于公共利益,最大化矫正市场失灵,服务于气候安全问题 的合理解决。
  政府应对市场失灵,我认为有四种手段可以采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宣传教育。这四种方法,政府都要考虑怎样正确 地发挥作用。
  在法律方面,我国已经有了《环境保护法》,前几年还进行了修 订。有学者说,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是“一分立法,九分执行”,让 《环保法》形成铁嘴钢牙,绿色低碳发展的难题就能迎刃而解。
  我不太赞成这种说法。法律固然非常重要,但《环保法》落实执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在我国行政体系里,环保系统在基层的机构 是环保所,想将法律规定的原则全部落实,理论上说中国大地每一个 环保所的工作半径合成要对 960 万平方公里全覆盖。
  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距离这个目标还非常远,现在有能力做环 境保护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工商业比较活跃的发达东部地区,中部、 西部许多地方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太可能设置环保所,无法实现 严丝合缝工作半径合成国土全覆盖,而很多环境污染案例与环保所覆盖面不足密切相关。
  即便千方百计建起更多环保所,工作半径合成实现国土全覆盖, 效果就一定好吗?不可回避的是,环保所执法人员会在工作中碰到所 谓拉关系、处关系的问题,如果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关系好,可能出现不良之风,输送利益甚至滋生腐败。反之,如果被监管者不擅于处理这类关系,企业正常经营可能会受到严重干扰。
  以为仅靠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就可以实现气候安全、零碳愿景,就想得过于简单了。行政手段结合法律手段是必须的选择,但还远远 不够,应该更加积极地考虑以利益引导为主的经济手段,使千千万万市场主体、消费主体形成内生的自觉性,愿意在绿色低碳取向上形成 自己的生产经营方式和消费方式。
  利益引导可能是有效弥补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局限性的一种经济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发展的过程中,利益引导机制应体现 在政策工具方面,比如对污染排放主体征税,对排污企业形成经济压 力;资源税也是对资源开发利用附加的经济负担,使相关主体更看重 资源的金贵性,千方百计地开发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工艺、技术和产品。老百姓如果在消费方面受到了税收因子的影响,就会更多地考虑购买节能灯泡、节能电器、节能与低碳汽车等等,这些都是经济手 段的调节。
  同时,还有跟税收在经济意义上相同、作用机制上有联系但又明 显不同的比价关系——价格形成机制。当然,这种比价关系应该在合理范围之内,使和污染相关的能源、资源产品运用对使用者来说更趋 向于金贵,从而让他们精打细算,对绿色低碳在价格机制上产生积极 引导。
  现在大家经常讨论碳交易,它也可以成为一个市场化机制,国内的电力、钢铁等领域已经推行碳交易调节机制,其运作原理是对相关 主体进行客观分析后安排碳配额,这些配额在不同主体之间通过经济方式调剂余缺,鼓励绿色低碳水平高的主体扩大市场份额,迫使绿色 低碳水平低的主体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我国已经把新能源、绿色低碳产业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这些产业的相关主体,还可以提供必要的开发性资助、政策性补贴、优惠贷款,等等。
  以上是经济手段的几种常见方式。我认为,现在对于中国双碳目 标来说,最有难度但也最值得重视的,应该是怎样使经济手段更充分地发挥作用。
  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当然需要多种手段并用,但是我们要构建统一大市场,要更好地发展以内循环为主体、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型发展格局,同时又要面对全球竞争,在这样一个宏观视野之下,多种 手段并用的同时,要更多地注重经济手段的培育,使经济手段合理地、尽量充分地发挥作用。
  此外,也要注意培养企业自律以及社会责任方面的机制。现在, 越来越多企业界朋友知道ESG的概念,它更多是通过企业自律和行业自律形成道德伦理,而且可以指标化。但我所说的经济手段,在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培育及发挥道德伦理作用的同时,还能追求经济效益,使企业愿意长期追求绿色低碳。
  三、实现零碳需化解两个悖论
  我认为,在追求双碳目标、实现零碳愿景的长期过程中,需要在化解两个悖论方面取得进展。
  第一个悖论在企业和消费者方面。大家潜意识里认为,绿色低碳 发展是别人的事、政府的事,一旦听说燃油会越来越贵,电价会越来越高,很多企业及消费者就非常愤怒。他们没有意识到,中国正在推 进绿色低碳发展,电和油等基础能源价格提高,有内在合理性。
  中国现在的电力供应仍有 2/3 以上是火力发电,煤电是造成雾霾、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是碳排放相当高的能源使用模式。而中国资源禀赋是以煤为主,我们正在努力降低煤的使用比重,但相当长时间内,中国仍将以煤为主,这个基本能源格局短期内改变不了。
  想更好地减少用煤造成的碳排放,就要努力推进节电。节电就是节煤,节煤就是减少雾霾,就是推进绿色低碳、促进双碳目标实现、 提供全球公共产品、支持我国现代化、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企业界人士和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消除原有思维,不能认为长久稳定的电价、 油价、天然气价格是天经地义的。
  第二个悖论是,中国政府部门要更好地发挥作用、规范自己,在行为上革自己的命。被政府强力控制的电力部门必须改革,这些年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不够彻底。政府已经意识到,必须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生态文明目标,但相关改革过程总是步履维艰难,往往难以冲破利益固化樊篱,这限制了双碳目标之下政府应该发挥的作用,伴随的是政府失灵之下的误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消除这两个悖论是一个系统工程。高质量发展一定是在经济、产业、社会生活与气候安全、零碳愿景相契合下实现的,一方面要有持久作战的战略性思维,有耐心长期奋斗下去;另一方面一定要有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心态有所作为。
  未来一段时间,要特别注意中国的电力供应,优化它的价格形成机制。企业界人士、消费者要理解这样的价格弹性调节,接受电价提高、资源和能源产品更金贵带来的经济压力,顺应比价关系的变化,调节自己的生产与消费行为。
  当然,政府也必须掌握好提价的力度,比如每一轮提价只能使少 数企业在优胜劣汰中被淘汰,大多数企业经过努力可以继续生存和发展。对于社会成员而言,低保标准也要及时提高,以保障最低收入人群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
  我相信,有了市场主体、社会成员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可以克服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克服上述两个悖论,实现中国的零碳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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