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时下在我国的一些城市街面上走走,看到只是餐馆酒店一类去处,文化消费设施基本上见不到踪影。对于大多数居民来说,日常消费除了吃、喝、嫖、赌之外,再没有别的追求。
海外有报道说,2004年中国公民购买了全球12%的奢侈品,在2008年之前,中国游客对这些商品的需求将每年增加20%,到2010年,中国可能会消费世界20%的奢侈品,并将在10内赶上现在世界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国日本。有家杂志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叹:“不富裕的中国难道要去挽救世界奢侈品产业吗?”
最近,传来这样一个消息,汉荣书局董事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石汉基、石国基兄弟俩在香港的住房面积均不足60平方米,然而近年来他们向大陆捐赠的图书已折合为港元3亿元以上。他们的父亲“一代书使”石景宜生活极为简朴,出入只坐公交车,然而在社会公益方面,真可说是一掷千金。如果社会都按这种方式发展,我们的经济又会是一副什么模样?
这篇文章实际上是提出了另一种发展方式,反映了中国学者对社会发展的最新追求,也反映了原有改革手段的欠缺性,以及经济增长存在的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并不是中国本身固有存在着的,而主要是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当今世界的资本主义文化环境一日不改变,国内的压力和张力便会一刻不消失。因此,解决中国国内的问题,回归中国的儒家文化,有待于全球环境的改变。此文原载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政府转型建设和谐社会》论文集,本网进行了改编和压缩。]
摘要:当下,中国的暴富阶层只是物质享受的典范,经济增长能否转变为长治久安,关键在于能否从经济增长中生发出文化繁荣。即人们更重精神而更轻物质,从形式上讲是用精神产品替代物质产品,人们从追求物质财富到追求生命意义,较低层次的肉欲的享受转变为较高层次的审美的享受。只有当财富增长与人们追求生命意义的努力相一致时,财富增长才会给人民带来幸福。
一、问题
孔子在回答如何治理人民时说:“富之”,当被问到富了以后怎么办时,孔子说:“教之”。中华文明之所以在两千多年大部分时间的历史中长盛不衰,就是因为有着“富而教之”的传统,如果富而不教,人不过是高级的行尸走肉,既无高尚情操,也无高级享受,还会酝酿动荡。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基本上完成了“富之”的任务,如果不发展文化事业,提炼中华文化的精华,就无法“富而教之”,既不能将经济增长转变为长治久安,也无法让中华文明再经历一次文化繁荣期。
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能给后代留下唐诗宋词级别的文化遗产吗?
二、财富增长一定会增进人民幸福吗?
财富的增长对人的效应有一个重要转折点,这就是被视为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目标的小康水平,即能够满足基本生命需要而略为宽裕的水平。低于此水平,财富还不能满足人们的基本的生命需要,因而财富增长就意味着效用的较大增加。但根据效用递减的道理,当富裕程度超过小康水平后,物质享受带来的幸福就变得越来越不重要。
这使人们有两个极端的选择,一是加倍地追求物质财富,因为一单位物质财富带来的效用大大小于原来。一是追求非物质的精神上的满足,这也是因为一单位物质财富带来的效用大大小于从前,但精神满足带来的效用却大于从前。
两种不同选择的原因在于有没有文化发展。因为精神满足的和体验生命意义需要借助于文化原则和形式,也体现为文化。当一个社会只有功利计算而没有文化时,“精神”就没有可以借用的“产品”形式,在财富的幸福效用递减的情况下,人们只会更多地追求物质财富。在这是,追求物质财富与体验生命意义之间就会产生冲突。
经常是,为了物质财富而忽略了更为宝贵的亲情和对家庭的责任,更有甚者,为了物欲享受不惜损害他人,不仅造成别人的痛苦,也不会给自己增加幸福。因为对别人造成损害,很难没有报应。因此,只有当财富增长与人们追求生命意义的努力相一致的时候,财富增长才会给人们带来幸福。 1,财富的持续增长还会吊高人们的胃口,形成国高的预期,反而容易产生不满。
2,以往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可能会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变成腹面因素。例如重商主义及其配套的制度和政策,如贸易保护,出口导向,模仿战略和依赖于间接融资的制度。
3,随着财富的增长,一种特许权利、一种政治安排的利益就会变得巨大无比。强势利益集团会利用其优势通过各种手段,如垄断、政府管制与行政部门合谋,甚至是影响立法等,以剥夺弱势利益集团,为自己攫取利益。
4,经济增长会带来更大规模的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技术进步又给了人来更大规模开掘自然资源的能力,可能会使原来看来丰裕的资源变得稀缺甚至耗竭。
5,经济增长还会使人来与环境的关系紧张起来。
6,对资源的大规模需求会使一个社会更多地向外部索取资源,这必然会加剧该社会与其他社会的竞争,因而会导致国与国之间的紧张,以致军事冲突。
上述各种现象在当今中国已经普遍存在。暴富阶层只是物质享受的典范,他们可以一掷千金照顾自己的肚子,却不能引领文化潮流,由于没有精神寄托,中产阶级似乎也是牢骚满腹。沿海地区的民工荒说明,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正在上升,在各垄断产业中的利益集团还在通过行政部门巩固自己的地位。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官员联手侵夺农民土地的事情时有发生。对石油、水和土地等自然资源似乎在过度使用。因对水资源的过度使用,许多河流干涸与断流,导致生态退化。在一些流域出现了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之间的直接对抗。
古往今来,经济增长之后出现的灾难和衰落并不少见。古巴比伦亡于灌溉农田的盐碱化,回鹘汗国毁于垄断贸易而带来的财富导致的腐化。就在“文景之治”的后期,诸侯王与中央政府争利,出现了“七国之乱”,美国在立国一百多年逐渐富裕,却因南北利益集团的冲突而导致内战,还有日本的经济衰退和亚洲金融危机。
因此,财富既可以使人民满足、社会安定,也可以使人民不满,天下大乱。不能以为经济增长能解决所有问题。在经济不发展时,存在着不发展的问题,当经济发展后,又会出现发展带来的问题,如果不能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这个问题就真是问题。
四、市场与政府失灵
1,市场失灵。
市场制度在物质生产领域更为有效,而在精神领域中则大打折扣。因为精神产品很难界定边界,又很容易被复制,所以很难保护,就更不容易交易。而凭借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些精神产品可以市场化,却必须符合大众化的条件,又很难个人化。大多适应于商业运作的精神产品无法成为与生命溶为一体的精神享受。
市场本身的内在逻辑决定了它不能完全避免周期性危机,而且危机的产生往往是因为经济的过度繁荣。一些看来是正面的因素,如人均收入提高、购买力增强和资本重组,又会变为负面因素,如人力成本增加,通货膨胀和利率过低(导致资本出逃)。
据奥尔森的理论,在市场中,人数较少却利益巨大的利益集团很容易结盟,它们或者实行价格卡特尔,或者游说政府设立对他们有利的管制规则。虽然市场的竞争规则不允许有垄断行为,但市场本身却无法限制垄断行为。
因为从跨越时代的角度看,贴现率为零,现代人认为贴现率为正,即认为现在消费比未来消费更有价值,从而更多地在当下消费,而资源拥有者和生产者也会低估自己资源的产品的未来价值,而更多在当下使用资源和生产,从而鼓励人们更多地消费,因而市场不能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当人类需求量超出了自然资源的供给量且这些自然资源如水、石油较难界定和持有时,依赖于有保护的产权的市场就无法正常运转,人们就会竞相争夺这些没有产权保护的资源,出现所谓“公地悲剧”,即更为拥挤地争夺资源。
最后,当要到国境外寻找资源时,国际市场本身就很脆弱。因为没有一个世界政府,各国的产权保护程度依各国的军事政治实力而定,各国都可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贸易保护。虽然有世界贸易组织的裁决机制,但一旦裁决不被当事国接受,世贸组织没有实施能力,最终还要依赖于双方政府的谈判。谈判不成,就有可能兵戎相见。况且涉及到具有战略意义的自然资源如石油时,就更不能通行市场规则了。
2,政府失灵。
对于市场失灵导致的上述问题,政府可以部分地予以解决。对于垄断性分利集团,政府可以通过反垄断法加以制约,也可以通过引进镜子的体制变革加以削弱,还可以直接采取行政手段。对于侵夺农民土地的事件,可以通过提供司法服务的方法加以解决。政府还可以通过征收燃油税抑制对石油的过度消费,设立水权制度解决过度用水和生态退化问题,通过对项目的生态论证约束无休止的开发水电,等等。
然而,政府制度和法律制度本身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即使是现在较理想的民主制度,也仍然存在着“循环的大多数”、“波德效应”等投票悖论,有着“多数人暴政”的可能,“互投赞成票”导致政府规模扩张的问题等等。用多数决定的规则一般无法解决少数民族问题。本国人投票也无法正确决定国际政策,现代人投票还是不能顾及后代。虽然民主的弊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由法治纠正,且法治有着更长的视角视野,但司法体系本身也有着自身的利益,使立法产生偏差。
更根本地讲,政府法律制度与市场制度一样,是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即以改变人们的厉害计算来影响人们行为的。而功利主义本身并不能通行于人类的所有行为。在这是,依赖于奖惩的政府制度的作用就会削弱,甚至在一些领域不起作用。
具体而言,政府制度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在市场有效的情况下显然不需要强制性。在家庭领域和道德领域,也不需要强制性。如人们之间较小的冲突,一些人对社会和环境的较小破坏,多依赖于人们的自律,社区内的互相约束,家庭或家族中的仲裁,和行会中的禁入或驱逐的方法。在另一个极端,即在法律的基础层次,即宪法层次,强制性也不起作用,因为掌握强制性力量的人或机构本身没有外在的约束。在国际上,政府制度也不能解决问题。一国政府实际上只是一个国际成员,而不是国际意义的“政府”。
即使在理论上政府能够解决更多的问题,由于我国政府制度本身还有缺陷,政府对资源的过度消费是,政府因任期较短而没有更长的眼光,更加不惜耗用大量资源以实现自己的政绩。由于政府中行政部门实际权力较大,而垄断利益集团利用行政部门获取自己的利益就不会受到限制,从而无法解决分利集团带来的问题。政府可能更喜欢利用行政手段,而较少依赖于司法手段,因而或者不能及时和有效解决弱势群体被强势利益集团欺凌的问题,或者过于简单,而不能把握恰当分寸。
因而总体来讲,我们现在所依赖的两个主要制度,都无法使我们避免上述问题。一个社会总会存在着市场和政府同时失灵的情形。如果没有补救手段,社会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动荡并走向衰落。
文化之所以能够弥补市场和政府的缺陷,是因为文化有着独特的生成过程,从而达致与市场和政府不甚相同的规则。这些规则能够修正导致市场和政府失灵的规则。一般而言,文化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形而下的,一个是形而上的,一方面,文化是经过人们世世代代互动和试错形成的,而不是当下生成的。另一方面,文化又是在个别精英人物超越自身利害,直接体悟天道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两个过程虽然不同,却都给予文化区别于市场与政府的独特性质。在时间上,文化没有当代人的偏见,而是公平对待每个时代的人,即贴现率为零。
文化具有超越世代的品格,会修正市场和政府的短视。例如,中国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就是讲要顾及子孙万代。用如此文化原则处理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就会避免更倾向于当代人的决策,更有效地使用水资源、石油资源和土地资源。如都江堰。
文化既然是从互动中生成的,而互动会导致人们修正自己的行为,就必然包含着为别人着想的意识,包含着从互动中双赢的意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可以修正只考虑自己的缺点,缓解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对抗,部分地减少人与人之间的紧张。
从更广阔的全局和永恒的时间视野来看,人类与自然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在与自然的关系上,儒家主张天人合一,道家主张道法自然,佛家主张众生平等。这些文化原则显然修正了以人类中心论为基础的市场制度和政府制度,从而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紧张。
文化原则替代或修正政府规则和市场规则的方式,一方面要经过传播和熏陶作用于人的内心,人们通过自律来改变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成为一个社会的宪法原则,成为最根本的规则影响其他规则。例如有意识地自觉地少用消耗资源过多的产品,改变奢侈的生活方式。
除了文化原则,文化形式本身也有积极的社会意义。表现为诗词、戏剧、歌舞、礼仪、宗教仪式等文化形式,本身就包含着美感。也反映一个特定文明的独特性质,成为一个文明中的人民互相认同的媒介,也可以从中获得极高的物质财富无法比拟的享受。这种享受与物质享受相比有这节约资源的巨大优势,也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将文化原则传播给大众,从而间接地增进社会效率。
因此,经济增长能否转变为长治久安,关键在于能否从经济增长中生发出文化繁荣。文化繁荣的意义从内容上讲是文化道德原则将越来越多地替代他律性规则,从而顺应经济增长带来的社会变化,即人们更重精神而更轻物质,从形式上讲,是用精神产品替代物质产品,人们从追求物质财富到追求生命意义,较低层次的肉欲的享受转变为较高层次的审美的享受。人们可以在文化中,并借助于文化而发现生命意义。反过来说,如果经济增长不能转变为文化繁荣,一国人民的幸福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增进,这样的经济增长也没有文明史上的意义。
六、怎样将经济增长转变为文化繁荣?
除了物质财富,文化繁荣还要依赖于社会的制度条件。文化本身具有的非强制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决定了它的生成也是非强制的和多样化的。这两个特点都表明,文化不是在政府的规定下形成的。政府的突出特点就是强制性,强制性的手段不可能生成自愿性的文化。政府另一个特点是整齐划一,在整个政府体系中要有一个意志,而在文化生成过程中,如果只允许一种文化主张存在,则不会出现文化间的竞争,也不会在竞争中涌现出更有价值的文化体系。
因此,在文化宽容的基础上,政府要提供一个促进民间文化机构生成和发展的制度环境。这意味着,首先要给予民间文化机构正常的保护。同时要清楚认识到文化机构的非营利性质,给予非营利机构的对待。一个社会应该划清政府、市场与文化的边界,小心翼翼地不要越过边界。
总起来看,文化是解决我国今后各种矛盾的重要因素。(时间:2005年7月5日 证券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