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低于全国之忧
2008-5-4 11:30:00
 

似乎是要为珠三角“民工荒”作注解,广东省统计局发布了《2007年广东城镇单位就业与工资情况简析》。根据这份统计分析材料,2007年广东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2854.99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443元,比上年增长12.4%2007年广东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幅虽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但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3个百分点,且已经连续第7年低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居倒数第3位;且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扣除物价上涨实际增长8.4%,慢于全省人均GDP增幅(12.9%4.5个百分点。[1]这样的局面不仅将从多方面损害广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由于广东是全国头号经济大省,对整个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提升也是不利的。

 

平均工资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首先是损害了广东对劳动者的吸引力。上世纪80年代,在内地人眼里,广东工资水平令人羡慕,以至于有“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之说,众多外来打工者推动广东常住人口一路上升,2007年末跃上9449万的高峰,仅次于河南的9869万,实际管理人口数更为全国第一(2008年广东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电视电话会议公布数据)。可是,现在广东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还那么令内地人羡慕吗?珠三角“民工荒”为全国之最的事实已经对这个问题做出了答复。2007年末以来,媒体纷纷报道珠三角出现中小企业外迁、倒闭风潮,这块昔日的中小企业乐土似乎已经黯然失色,至少部分是“民工荒”所致。

 

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工资增长情况的差异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制造业是广东就业人数最多的部门,其工资相对水平和增幅却也非常落后。20062007年,在广东省19大行业中,制造业平均工资均居第16位,增幅分别为9.8%11.2%,去年制造业平均工资增幅比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幅(12.4%)低1.2个百分点。最大的劳动群体平均工资增长乏力,对广东平均工资水平的提升、对广东在劳动者眼里的吸引力影响可想而知。

 

是的,广东企业可以向工资较低的中西部地区转移,以便继续支付较低的工资,并通过靠近民工输出地来解决“民工荒”。今年第一季度东、中、西部地区城镇投资分别增长22.3%35.2%27.7%,中部投资增幅遥遥领先,分明是东部外向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向内地转移所致。由于此举有助于让更多的劳动者就近就业,无需背井离乡去承受与家人骨肉分离、终年只能一见的痛苦,也有助于缓解区域发展失衡和铁路春运压力,是值得鼓励的;但是,企业这样做也要付出多年积累的人际关系网络、产业配套体系损失的代价。而且,如果外迁的广东企业不肯转变他们高度依赖低工资的运作模式,迁入地工资水平提高之后他们又当如何?须知整个中国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即使没有耗尽,也已经濒临耗尽,内地工资水平赶上今日沿海地区水平的日子不会太久远。

 

广东正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希望藉此实现产业升级,突破成本上升的困境。可是,越是先进制造业,越需要具有较高技能的工程师和工人,而工程师和工人的技能越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谈判能力和流动性也就越强,一个工资低增长的广东如何吸引他们?至于发展服务业,人们务必牢记,现代服务业只能建立在现代制造业基础之上,制造业基础倘若因对劳动者吸引力衰减而削弱,现代服务业将难以发展。

 

由于是富甲天下的第一经济大省,其平均工资水平增幅落后,对整个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也产生了不利影响。从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中长期目标来看,我们要改变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外需拉动的局面,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来拉动经济,为此,我们需要推动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6元)同比增幅确实达到了11.5%,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494元)同比增幅更高达18.5%,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也达到了303万人,完成全年新增就业1000万人目标的30.3%;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55亿元)同比增幅只有20.6%,虽比上年同期加快5.7个百分点,却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845亿元)同比增幅(24.6%)低4个百分点。投资增长快于消费增长,最终结果要么是加剧产能过剩,要么是推动出口、顺差继续高增长,亦即加剧宏观经济外部失衡和通货膨胀压力,或是兼而有之。

 

扭转广东平均工资增幅落后的局面已经迫在眉睫,为此,政府和社会舆论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督促,特别是对外资、私营企业的督促。2007年,广东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396元,增长16.1%;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328元,增长12.5%;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6215元,增长10.2%;非国有企业、特别是包括外资和私营企业的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绝对额和增幅均明显低于国有企业。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国有经济经过前些年的大规模重组而集中到了资本和技术密集度高的行业,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非国有企业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如国有企业。考虑到新《劳动合同法》在非国有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中掀起的反对声浪;考虑到前首富张茵在今年两会提案公开反对新《劳动合同法》,而最近香港学生会又发布报告指责张茵的企业严重侵犯劳工权益;请我们的媒体和学者们对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家多几分监督、少几分温情脉脉的辩解和纵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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