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效益大于直接效益
2008-4-8 15:31:00
 

——评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

3年谈判最终在47收获了果实,在两国总理的见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下文简称“《协定》”)正式签署,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就此尘埃落地。

毫无疑问,这份自由贸易协定能够给双方都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而且,由于双方经济互补性非常突出,双方要为此付出的经济社会调整成本也不会有多高,但这份自由贸易协定的直接效益对双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可等量齐观。单纯看协定条款,在这份自由贸易协定的市场准入方面,新西兰的付出似乎大于中国的付出:在货物贸易领域,新西兰将在20161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我国将在201911日前取消绝大部分自新进口产品关税。在服务贸易领域,新西兰在商务、建筑、教育、环境等4大部门的16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我国在商务、环境、体育娱乐、运输等4大部门的15个分部门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双方承诺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新西兰将为中医、中餐厨师、中文教师、武术教练、中文导游等5类职业提供800个工作许可,并允许车工、焊工、计算机应用工程师、审计师等20类职业至少1000名中方人员赴新工作;在投资方面,《协定》就投资促进和保护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解决与投资相关的争端建立了有效的机制;《协定》还针对中新两国在海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然而,考虑到两国经济规模差距甚远,2007年中国GDP(折合33700亿美元)是新西兰GDP(折合1020亿美元)的33倍还多;考虑到中国已成为新西兰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新西兰在中国贸易伙伴中排名则颇为靠后,2007年和今年头两个月双边贸易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比重均只有0.17%,对中国而言,这个自由贸易协定所能直接带来的经济收益显然不如对新西兰那么突出,其主要利益来自于示范效益。

这种示范效益首先来自于确立符合中国利益的国际经贸规则,进而推广到全球多边贸易体系。我国要直接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确立符合我国利益的某些规则,尚且力有未逮,但完全有力量在某些双边和区域经济组织内部做到这一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中国自入世之日起15年内其它缔约方可以不视之为市场经济体,这项条款实际上几乎是把为抵御国外反倾销措施而艰苦奋战的中国企业绑上了任人宰割的砧板;第16条则规定,中国自入世之日起12年内其它缔约方可以对中国出口商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了中国出口企业的风险。在当前情况下,我国无法直接取消这两条对中国企业极为不利的条款,消除其不利后果的最佳策略就是通过区域、双边经贸协定,规定不适用这项条款,从而实际上架空这项条款。迄今绝大多数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世贸组织成员方都是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甚少,而发达国家又是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在我国出口贸易中的地位尤其重要;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前提条件,新西兰在发达国家中率先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其意义远远不是中新双边贸易额所能体现的。

这种示范效益也来自于激励其他贸易伙伴、特别是发达国家贸易伙伴采取更加理性的态度处理对华经贸事务,多争取合作互利,少制造、激化贸易摩擦。如果说这种激励对美欧日诸国而言多少还不那么非常显著,对于澳大利亚而言,这种激励就相当显著了。毕竟,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是在二战之后全世界最早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之一,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就开始商谈建立自由贸易区,并签署了初步的自由贸易协议;80年代初,两国进一步签署并实施《紧密经济关系协定》。经过近20年发展,《澳新自由贸易协定》几乎囊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便利化等国际经贸的所有领域,成为全球涵盖面最广、实质效益最佳的自由贸易协定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新西兰抢先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对澳大利亚而言意味着商业机会的流失,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可望提速。而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的预期直接收益比中新自由贸易协定的预期直接收益要大得多,因为2007年澳大利亚GDP(折合7460亿美元)相当于新西兰GDP(折合1020亿美元)的7倍多,2007年中澳双边贸易额(438.46亿美元)相当于中新双边贸易额(36.98亿美元)的11.9倍。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中的突出现象,区域经济集团内部贸易额在世界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已经超过50%。多哈回合无限期中止后,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立场差别太大,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获得了新的发展动力。汹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将全世界几乎所有经济体都卷入其中。各国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避免被区域性贸易优惠边缘化,不得不相继采取因应之道,日本之类原来坚决反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相继转而积极投身发展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不少国家甚至参加了不止一个区域自由贸易安排。以中国出口规模之大,中国对外经贸归根结底必然要立足于世贸组织等多边贸易体系;但通过区域和双边贸易谈判推动确立符合自己利益的国际经贸规则,对于改善自己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的谈判地位也必不可少。 

 
 
  • 标签: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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