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的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2007-9-20 15:38:00
 

  作为一个用做学问的学者,温铁军三年前就在河北农村建起了晏阳初乡村试验学院;而在昨天,他的目光关注着我们脚下这片土地。

  应我市有关方面邀请,温铁军教授在石塔宾馆作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专题报告。他了解到我市当前农村三项重点工作内容后,高兴地说:扬州的同志政策性很强,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新农村建设精神要求时能够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

  我觉得首要的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温铁军认为,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农民的长远利益、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培育新农民,推进民主进程。比如征用土地一次买断,农民虽然得到了一笔补偿金,但从此永远失去了最可靠的社会保障,失去了土地经营开发后的巨大增值效益。而鼓励农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农民土地承包权不改变的前提下,参与高效农业的生产经营,农民社员就可以获得长期收益。

  温铁军说,扬州工业经济发展良好,已不能被看作是粮食主产区,因为仅靠一点有限的土地和种粮收益,要维持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很难。在分户经营情况下,农民在种粮上的投入和产出,如果计入劳力投入的话,农民的收益往往会是负数。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帮助农民保持长期增收,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必由之路。因此,扬州的探索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谈起如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温铁军认为,关键要将各种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多渠道促进资金、人才、土地等生产力要素的回流。

  俗话说手里没把米,叫鸡都不来。’”温铁军说,从2003年年初,党中央明确把三农问题强调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来,扬州也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但我们要长期确立这样一种认识:已经给农民的好政策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已经给农民的实惠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目前,扬州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已发展到339个。温铁军在了解我市三大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后评价说,新兴农村合作组织不再是上世纪50年代的简单翻版,也不是无视具体现实的模式化组织方式,而是针对农村现状、满足农民需求、对应农业生产规模的新事物。

  温铁军认为,合作组织作为一种积极的求解尝试,已在扬州初步体现出制度活力,它的落地、生根与繁茂,需要政府、社会与公众的共同努力。(时间:2007-1-8

 

 
 
  • 标签:农村 补偿金 粮食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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