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市场状况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迫切性已经成为广泛的共识。目前的问题开始转为:究竟有没有一种最优的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与办法?
目前的一些解决方案中,有不少是试图以计划的、统一的框架强行推行到1300多家上市公司中,实际上此前公开征集的数千种方案,基本上是在这种计划的框架下寻求解决办法,其致命缺陷在于忽视不同上市公司之间的巨大差异;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完全计划化的方法基本不可行。
解决方案的设计必须要有理论的合理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一些目前有不少中小投资者认同的所谓历史追溯方案,可能能够赢得中小投资者的一厢情愿的掌声,但是并不利于问题的最终有效解决,因为这缺乏公司融资理论上的支持:股票在公开上市时较之创业初期等之所以有一个溢价,是因为创业者承担了创业的风险,早进入的创业者把企业发展壮大为可以上市的企业,后进入的投资者需要为此支付更高的价格。
目前强调的分类表决、分散决策的方案,是认同程度最高的方案,但是其最大的问题在于操作性,例如,中小投资者和流通股股东如何以便捷的方式参与投票?如何界定合理的“投票有效”的标准,应当占流通股股东多大的比率,依据是什么?在方案表决过程中,如何防范由此可能导致的市场波动?如何防范其中可能出现的非流通股股东与大的流通股股东勾结?如何防范解决过程拖延时间过长?这些都是操作性的、但是却直接影响到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重要问题。
认沽权证方案颇有新意,但是在理论前提上,这种操作思路假定推进改革时的股价对于流通股股东是基本合理的,当时价位的流通股利益是基本保障的,但是实际上流通股股东的期望可能更高,另外这种方案同样也存在投机的可能,例如一些庄股可以炒高流通股价格来向公司获得更多的补偿。
在上述种种争论中,究竟有没有最优的方案?
笔者认为,还是存在最优方案的;现在的所谓最优方案,如果承认A股流通股含权这一基础、承认市场化的基本原则,那么,最早推出的方案,就可以说是现有的约束条件下的最优方案。原因非常简单,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分割,使得这个问题解决的时间拖延得越长,对于流通股股东越不利,整个市场付出的代价也越高。
实际上,在股权分置问题的拖累下,A股从市净率4倍以上到今天降到2倍左右,可能继续拖延下去就会变为1倍了,此时可能就被视为是所谓自然接轨了,无需专门解决什么股权分置问题了,但是整个市场会为此付出相当惨痛的代价。
如果真的是坚持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股同权的话,那么,实际上现在的市场还没有跌到“自然接轨之底”,目前还是在一系列政策维持下寻求“政策之底”的过程,政策的摇摆直接决定了市场的涨跌。
“自然接轨之底”在什么地方?
如果不考虑套利因素使得股市在下跌过程中增量资金的进入,实际上所谓“自然接轨之底”就是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自然接轨的价位,在流通股价格下跌到具有所谓投资价值为止,香港市场上的H股可以说就是标尺。(时间:2005-3-13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