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保险业的金融中介职能已突破单纯服务型的商业化管理方式,开始向金融型经营模式过渡。作为金融企业,保险公司开始形成其独特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的负债和资产业务。执行分散风险、组织经济补偿职能活动的是其负债业务;而利用负债业务形成的保险后备基金进行融通资金活动是其资产业务。融通资金职能的形成和完善,形成了保险资金良性循环的运动过程。
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一直有严格规定,只允许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部分企业债和证券投资基金。应该说,一直是保险公司发展瓶颈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目前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一方面,政策为保险资金运用指明了方向:《意见》中提出,鼓励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并成为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和主导力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中也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领域。另一方面,我国保险管理体制改革和保险公司经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扩大,也为保险资金运用提供了内部支撑。
因此,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望在直接进入股票市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进展,但推进速度要取决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形势。
就目前形势看,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2004年5月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这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队伍的壮大提供了法规保障。继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之后,将陆续有更多的保险公司成立专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但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的规范程度、运行效率、法规建设有待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体制、管理方式、风险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因此建立健全体制,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效防范和降低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也必须提上日程。(时间:2004-7-20 来源:新京报 作者:巴曙松、华中炜(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