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年金市场发育初期,金融机构应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强化风险控制,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以个性化服务取得市场发展先机。在日前召开的企业年金市场管理研讨会上,国务院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为机构开拓年金市场支招。
巴曙松表示,参与机构应重视自身特征强化风险控制。我国目前年金市场涉及金融机构类型众多,涵盖了养老管理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在内的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按照目前我国市场具体状况,这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与体制良莠不齐。相比较而言,基金公司监管较为严格,信息披露要求较高,运作透明度比较好,控制过程风险,而且基金资产管理和保管分离,符合企业年金运作独立性的要求。但不同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差异化日益明显,需要进行审慎的选择。证券公司经营的差异化更日益明显,需要进一步建立相对独立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组织构架和科学的管理机制,控制企业年金运作的内部风险,妥善解决和减轻过去不规范的资产委托管理业务所带来的包袱。信托公司则需要进一步加强独立性,减少与原控股公司的关系。
机构的不同特征使得对市场的风险监控和管理无法采用统一标准,施行规范化的风险控制模式。这就要求各个领域和机构加强自律,通过提高严格控制风险能力,获得竞争优势。
他认为尽管目前企业年金已经正式进入资本市场,但是产品设计还缺乏年金特色,大部分机构设计的产品与其原有的投资品种大同小异,没有充分体现出企业年金受益人的生命周期特点。
在企业年金的产品设计中,金融机构的企业研究能力十分重要,例如参与者需要在广泛的业务模式和企业调查的基础上,认定投资的评估基准,投资目标和投资约束条件等,了解企业和员工对企业年金计划的基本需求和意向,分析员工流动性,并对公司经营、员工风险偏好进行评级,进而把企业年金计划形态分为流入型、平衡型、和流出型等类型,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年金的资产管理问题不是追求高收益的问题,也不是追求风险调节之后的收益问题,而是需要综合考虑不同时间阶段的多个方面的因素,需要决策者提供全面的、整体的稳健的投资战略管理。
他指出,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在市场发展初期加强与企业沟通至关重要。在市场培育初期,由于许多潜在客户缺乏对企业年金的了解,需要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等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教育的对象应当涵盖所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年金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潜在风险以及收益等核心问题,力求做到投资双方的信息对称。
应该确保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通过与企业员工的沟通和互动,一方面有助于建立年金受益人对市场的信心,以企业年金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保证企业年金客户群的壮大;另一方面能够使受托人以及投资管理机构更加充分了解企业年金客户的潜在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方案设计、投资、市场营销以及客户服务。在供需双方的共同配合下,推动企业年金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时间:2005-10-18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