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在中国经济取得强劲增长的同时,金融改革也呈现加速的趋势,把握这种金融改革的趋势,对于总结2003年的金融改革进展,并对2004年的金融市场动向进行前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一)金融监管由原来强调行政审批的合规型监管,正在逐步转向以市场和法规为导向的风险型监管
中国加入世贸之后,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同时覆盖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机构已经建立,客观上为监管体制和监管理念的转变提供了动力。这主要表现在金融监管由原来强调行政审批的合规型监管,正在逐步转向以市场和法规为导向的风险型监管,这一点在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中国银监会明确提出四个监管理念:一是管法人,将银行机构作为一个法人整体进行监管。二是管风险,增强银行机构识别、监测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三是管内控,严格监管银行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培养银行防范风险的自律意识。四是提高透明度,通过真实披露信息,约束经营者的行为。
而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从过度依靠政府管理转变为倡导市场自律,从习惯于监管市场转变为接受市场监督,从竭力强化手中的审批权转变为向市场“放权让利”。
中国保监会“以偿付能力为中心”的监管思路正逐渐清晰。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加快发展是保险业的第一要务,因此保险业监管部门开始强调由管制型监管向服务型监管转变,主要精力转到主动为市场主体也就是保险公司服务和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以保证保险业高速、健康发展,以偿付能力为监管重心,转变监管方式和手段,对市场该管的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
另外,与行政性监管存在有主观性。滞后性和非公平性的缺陷相比,法律监管手段则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可预测性的优点;及时根据新的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调整金融市场游戏规则,也是金融监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2004年我国金融法制建设进入高峰期《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已于2003年的12月17日通过;继《证券投资基金法》在2003年通过之后,预计2004年《证券法》修正案也有望出台。保险法规方面,随着《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细则),《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诸多法规的陆续出台,也将推动保险业更加稳步向前发展。
(二)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当前以机构监管、分业监管为基本的分工思路,中国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部门已经建立起来,这对于提高监管效率可能会发挥一定的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不同领域的金融机构向其他领域的渗透,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央行为实施货币政策所需要进行的货币监管与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部门,特别是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
其次,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履行其金融稳定的职能,而与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机构所进行的协调。
当前,不同领域的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的推动下向相关领域的业务渗透和业务交叉十分活跃,同时,横跨多个领域的金融控股公司也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显著趋势,这必然会对现有的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格局提出更高的要求。
当前,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全球化的基本趋势,这在客观上推动了金融监管从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转向混业监管和功能监管。随着1999年美国《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的废除和同时覆盖所有金融领域的英国金融服务局的建立为标志,混业监管已经成为全球金融监管发展的主流。功能性监管强调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以金融业务而非金融机构来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减少监管职能的;中突、交叉重叠和监管盲区。中央银行与其他功能监管者之间相互配合,共同识别单个金融实体的风险以及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功能监管更能适应混业经营的趋势,而且基于相对稳定的金融功能所设计的监管体制也相对更为稳定和连续,有利于金融机构形成稳定的监管预期。当前,尽管我国实行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但随着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转向混业监管和功能监管是大势所趋,当前最为关键的,是在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的格局下,构建有效的协调机制。
(三)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会有较快发展,并对内地金融改革形成推动作用
2003年11月,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允许香港银行业从事人民币的存款、汇兑、结算和信用卡业务,这是人民币离岸业务在香港的重要起步。随着有关制度框架的进一步明晰,香港开办离岸人民币业务的规模会迅速扩大,进而可能会对内地的金融改革形成推动。
人民币离岸业务对中国内地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首先,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发展与人民币国际化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中国能够从人民币的国际化中获得可观的铸币税收益,可以扩大中国在亚洲地区的经济政治影响,这符合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其次,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可以形成一个市场化的人民币利率和汇率指标,为内地的利率体制和汇率体制改革提供一个参照,同时在事实上会形成其进行改革的动力。
实际上,任何货币的离岸市场的发展,往往是针对货币发行国利率管制、资本项目管制的逃避而兴起的,因此自然会对货币发行国的一些金融管制措施形成一定的冲击和放松管制的动力。当前内地正处于利率市场化和放松资本管制的改革推进阶段,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实际上也从外部提供了一个深化改革的动力。
二、宏观金融政策领域的改革
(一)在保持稳健的基调下,货币政策需要在政策工具,适应开放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
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分工。其中,财政政策的目标被定位在经济增长、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三个方面;而货币政策目标则是稳定币值、保持总量平衡、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稳定”是首要取向。这表明,和过去同时强调“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的目标不同,今后的货币政策目标将更多地强调币值稳定。
2003年的货币政策操作较好地适应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又能够及时地对局部行业(如房地产)的过热倾向进行了调整,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在这一趋势下,预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健将继续是货币政策的基调。
在稳定的基调下,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对2004年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如何应对通过购买外汇储备被动投放基础货币与保持货币供应量的基本稳定的矛盾。其次,2003年下半年的信贷紧缩,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四大国有银行保持较高的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通过窗口指导等方式进行的,那么,是否有更为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实施方式值得思考。第三,市场利率的相对稳定是稳健的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2003年下半年的紧缩政策导致市场利率的波动,对于金融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冲击,那么,在市场预期利率趋升的背景下,央行如何恰当地引导市场利率走向,将成为一个挑战。第四,央行票据作为新引入的货币政策工具,是否存在一个扩张的边界,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如何,都是有待观察的重大问题。第五,央行提出货币政策要加大结构性调整力度,研究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而作为总量政策,货币政策如何实施结构性调整,还是一个新的课题。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会有实质性的推进
利率市场化的实质,就是实施市场化的融资活动的风险定价机制。经过前几年的探索,预计2004年利率市场化改革会有实质性的推进,一个信号是央行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下限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提高上限。而根据央行的有关表态,存款利率将在条件成熟时实行上限管理,允许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向下浮动,贷款利率则准备逐步实施下限管理。
从目前的情况看,利率市场化推进的主要制约因素,首先是金融机构的风险定价能力,长期以来,金融机构被动地依赖央行的利率政策来决定存贷款的利率,缺乏根据风险收益确定资产价格的经验,目前也可以说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其次是目前金融市场的发育比较幼稚,缺乏一个市场化的、可供参考的基准利率。
(三)资本管制会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有逐步放松的趋势
基于当前人民币强大的升值压力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方向,在当前较好的市场环境下,资本管制有条件进一步放松,如放松乃至取消现行强制性结售汇制度,放松资本流出管制和居民持有外汇的限制,放松企业其他非贸易购付汇限制等,同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外汇市场体系,包括增加市场交易主体。品种,健全交易方式。(时间:2004-5-19 来源:《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