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需要及早对外资金融机构进入规模扩大带来的新问题进行对策性研究,着手解决好如何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监管、如何为中外资金融机构建造公平竞争的平台以及如何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的薄弱环节三个问题。
中国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和充满巨大发展空间的金融服务需求,成为对外资金融机构极具吸引力的业务机遇,不少国际知名的金融机构已经进入中国,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金融市场成为全球金融体系中最受关注的地方之一,2003年,中国金融、保险业实际利用外资为2.3亿美元,占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量比重的0.43%,增长幅度为117.5%,成为实际利用外资增长幅度最快的行业。
加入世贸组织三年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在有效地提升中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促进中国金融业的改革步伐和监管水平提高的同时,也给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带来了一此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造成中资金融机构优质客户流失。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后,首先与中资金融机构在优质客户上进行争夺,特别是外资企业。
二是对宏观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造成影响。虽然中国目前国际收支资本项目尚未开放,但金融开放带来的外部风险已经在日益上升。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以及监管的放松将使中国面临着一个金融创新的高潮。金融创新增加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活力,但同时也给金融体系的监管带来了新的风险。
三是“扭曲合资”可能造成垄断行为。在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时,往往会选择一些占有公共资源、带有垄断性质的国内企业,利用公共资源参与市场竞争,从而造成对市场公正秩序的损害。
当前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必须要解决好三个问题。即:
一、如何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监管?以混业经营方式为主的跨国金融集团公司已经纷纷从各种渠道分别进入中国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行业。如何在分业监管下更加严格地监管由于不断出现的交叉业务和企业本身引出的混业现象,成为监管部门面临的一个新问题,监管难度在提高。目前中国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体系业已形成,对一些混业经营的跨国金融集团而言,各个监管当局对其在华业务都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充分整合各监管当局的资源,加强协调和沟通机制,以便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效果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二、如何为中外资金融机构建造公平竞争的平台?目前一方面仍然存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限制,另一方面外资金融机构在某些方面也享受到了超国民待遇。外资金融机构的一些超国民待遇损害了国内金融机构的利益,形成了非公平竞争的环境。
另外,在金融创新的较量中,外资金融机构除了有着创新金融产品的经验外,还存在着国内金融业缺乏的先天优势。如“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中,直接原因之一就是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推出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新业务品种,打破了中资银行与其稳定关系,而这类业务尽管在国内是全新的金融产品,但在国际信贷保险市场上却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产品。
三、如何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的薄弱环节?一直以来,中国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和支持严重不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也需要金融市场的支持,广大的农村对于金融资源的渴求更是强烈。中国银监会、保监会都曾表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到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设立机构和发展业务。在同等条件下,银监会对外资银行进入东北地区给予积极考虑和优先审批;保监会表示将充分发挥外资保险公司的作用,重点引进在健康、农业、巨灾等领域有保险专长的外国保险机构。从目前情况来看,如何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在市场准入、税收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这些薄弱环节的整体支持和激励政策尤为重要。(时间:200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