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开发和发展的主要战略途径
2010-4-26 10:47:00
 
    一、下一步西部地区开发和发展的战略重心--建设增长极体系
  1. 西部大开发战略思路的转变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年来,西部地区的基础性开发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严重阻碍经济发展的交通条件、城市设施状况和科技、教育条件有了极大改善,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正在陆续实施并逐步发挥效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投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西部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强,可以说,西部大开发的前奏性、序幕性、基础建设性阶段的战略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政府和社会各界通过10年的开发建设实践,对西部地区下一步开发和发展的战略途径、政策需要、具体措施等方面的认识也更加深入和清晰。在这种情况下,即从“十二五”开始,西部大开发的基本战略模式、战略实施方式和战略任务的重点应当及时进行转变,转变的思路概括地说就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主导方式和战略重点是建设西部区域增长极体系。
  新时期西部大开发的核心任务应当是培育、建设经济聚集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良好的各级各类增长极及其相互联结的体系,即不仅要改造、提升西部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孤立分布的增长极,而且要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建设企业式、行业式、产业集群式、中心城市式、城市群式、交通经济带式等多种多样的新型增长极,建立、发展不同增长极之间的网络式联系,促进各级各类增长极逐步联结、融合成为有机的系统整体。用10--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强大而健全、覆盖范围广大、信息化水平高、高科技产业和循环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增长极体系,使之成为在今后几十年中带动西部地区现代化发展的“发动机”和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载体体系,在西部地区成功地开创、示范和推广极化发展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的科学发展方式,稳步增强西部地区的自我发展和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
  2.西部增长极体系的整体模式--“四极、五带、六支柱、多种类型增长极网络体系”
  新时期西部地区开发、发展所需要的增长极体系模式,可以概括为“四极、五带、六支柱、多种类型增长极网络体系”。“四极”是指在增长极体系中发挥核心和主导作用的四个大型城市群,即成渝城市群、关中城市群、黄河上游城市群、南贵昆城市群;“五带”指构成增长极体系基本框架的五个主轴经济带,即长江上游经济带、陇海兰新经济带、包兰成昆经济带、南贵昆经济带、包西渝黔桂经济带;“六支柱”即支撑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六大类特色支柱产业--能源化工、矿产开采加工、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多种类型增长极网络体系”是指增长极体系以技术密集和高科技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为基础,以大中型中心城市为主导,以纵向层次关系和横向并列关联关系以及纵横交织的各种经济技术联系为纽带,将骨干企业、产业集群、优势行业、中心城市、城市群、交通经济带等不同类型的增长极联结、组织成为网络式的区域经济高增长载体体系;这种载体体系包括四个大型城市群、20多个城市圈或小型城镇群、200--300多个大中小城市、几千个中心镇、五条主轴经济带、十多条分支轴带和能源化工产业、矿产开采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六大特色支柱产业,以及各个城市、地区、行业所属的产业集群、骨干企业、企业集团等多种增长极形式,依一定的结构关系组成网络式系统整体;随着西部和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区域内外部条件的重大变化,调整和优化系统的内部结构,发挥并不断完善增长极系统集聚经济要素、形成先进生产力和经济高增长机制、辐射经济技术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整体功能(增长极体系布局模式见附图)。
  3.西部增长极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
  (1)2011--202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覆盖整个西部地区的“四极、五带、六支柱、多种类型增长极网络体系”,带动西部地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2020年以后,进一步完善、提高增长极体系的结构和功能,促进知识创新型增长极成长为主导力量,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向更高水平的一体化发展,到2030年前后基本完成新型工业化发展任务,进入或接近进入后工业社会。
  (2)形成西部地区发达的城市群和城镇网络。重点建设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城市群、以兰州为中心的黄河上游城市群、以重庆和成都为中心的成渝城市群、以南宁-北海为龙头的南贵昆城市群这样四个大型城市群,实现“四极”目标。促进关中城市群与黄河上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与南贵昆城市群之间逐步趋于融合,最终实现四个城市群融合为一体化的西部特大型组团式城市群,成为西部发达的经济核心地区。与此同时,建设20多个城镇群或都市圈。近10年内集中建设13个主要以省会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和城镇群,即成都都市圈、重庆都市圈、川西南城镇群、西安都市圈、兰州都市圈、银川都市圈、西宁-格尔木城镇群、北部湾城镇群、黔中城镇群、滇中城镇群、新疆城镇群、呼和浩特-包头城镇群、西藏城镇群,促进陕北城镇群、陕南-渝东北-川东城镇群、蒙东城镇群、河西城镇群、南疆城镇群等新的城镇群形成和发展。在这些都市圈、城镇群带动下,15-20年内使西部地区的大中小城市数量由目前的 170多陆续增加到200--300个以上,形成发达的城镇网络。
  (3)形成纵横交织的经济轴带网络。重点建设五条主轴经济带,形成以三横二纵相交织的经济带网络骨架,实现“五带”目标。横向的三条主轴经济带是:陇海-兰新线西段经济带;长江上游经济带;南贵昆经济带。纵向的二条主轴带是:正在形成的沿包兰-成昆线经济带和沿西延线、川黔线、黔桂线的包头--西安--重庆-贵阳-南宁经济带(包西渝黔桂轴带)。 在五条主轴带及其网络框架的基础上,延伸建设十多条分支经济轴带,逐步扩展轴带网络的覆盖范围,提高网络的密度。这十多条分支轴带是:南宁-柳州-桂林经济带;北海-玉林-梧州-贺州经济带;贵阳-六盘水经济带;昆明-玉溪-个旧经济带;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芒康轴带;雅安-拉萨经济带;雅鲁藏布江经济带;西安-商洛-十堰经济带;西安-西峰-吴忠经济带;青藏经济带;南疆经济带;格尔木-库尔勒-和田经济带;蒙东经济带等。通过经济轴带不断向边远、边疆地区延伸,建设逐步致密化的主、次经济轴带网络,将成渝、关中等经济核心地区与黄河上游、南贵昆等重要节点地区,以及新疆、内蒙、西藏等边远、边疆地区连成一体,并形成通向国外相对发达地区的带状经济网络,为消除市场分割、促进区域融合、加强产业关联和产业配套、推动区域一体化和国际化发展提供强力保证。
  (4)形成发达的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群。以上述都市圈、城市群、经济轴带为主要载体,形成以六大类特色优势产业为主体的行业式增长极,实现“六支柱”目标。这六大类特色优势产业是:①能源产业,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②原材料产业,包括矿产、有色和黑色冶金、石油天然气化工、煤化工、无机化工;③装备制造业,包括机械、电子、军工设备;④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生物医药、新材料;⑤特色农产品加工业;⑥旅游、商业贸易等服务业。在六大产业中,重点培育和扶持发展战略意义重大的新兴行业、技术密集行业和高科技行业,形成支撑未来高速发展的战略产业群。
  (5)形成高素质、高增长、强带动功能的骨干企业群和星罗棋布的产业集群。西部各行业的骨干性或支柱性企业、企业集团是西部增长极体系经济增长能力的主要承担者。将这些企业、企业集团建设成为高素质、高增长、强带动功能的先进企业,从中产生出一批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在促进各类企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具有高增长功能的产业集群,包括自然形成的产业集群和各种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形成发达的“块状”增长极。
  (6)形成不同增长极之间和增长极与被辐射带动的经济实体和地区之间紧密型经济技术联系。在各级各类增长极之间、增长极与被辐射带动的经济实体和外围地区之间,建立和发展日益发达的分工协作关系、产业关联关系、商业贸易关系和相互影响关系,形成各类经济体之间以发达的交通和通信设施为主要载体的空间通达关系,进而形成发达的网络结构关系。
  4.西部增长极体系建设的基本途径
  (1)在各类经济实体和各类地区中,选择经济基础好、地理位置优势强,人口和产业、城镇较密集,基础设施条件优越的实体和地区,建设适应各类区域发展需要的增长极,促进经济要素向增长极集聚并实现以创新为核心的“要素组合反应”,产生新质的先进生产力和更高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高素质、高增长的经济载体。
  (2)对西部地区原有的各类增长极,用高新技术和新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造、提升、整合,将传统式增长极转变为创新主导型、高新技术主导型、信息化和生态文明型增长极;改进增长极体系的协调和管理,改变传统式增长极孤立、分散、粗放式发挥极化功能的弊端,使已有的增长极与新建立的增长极联结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极化发展与协调发展恰当结合的系统体。
  (3)深化以市场化为主线的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制度创新水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行政措施的管理、协调作用,形成中央支持与地方努力相结合长效机制。
  (4)制定扶持西部各省市区建设各类增长极和增长极体系的新政策,加大中央对西部增长极体系建设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引导、推动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西部增长极体系建设。
  (5)更大规模地加强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西部地区的生存环境和投资环境。将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纳入增长极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成为增长极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建设大运量、现代化的交通通道和信息高速通道,陆续实施打通高山、沙漠、戈壁等天然屏障的重大交通、通信工程和水利工程,将西部主要的中心城市、城市群、交通经济带联结成发达的交通经济带网络,促进网络的结构合理化和技术现代化。改善城市内外的交通条件,增强城市通过交通运输网对外围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培育和建设边远、贫困地区的增长极创造条件。以发达的基础设施网络连接西部所有城镇和村镇,改善农村接受城镇辐射的基础条件。
  二、以增长极体系建设带动西部新型工业化发展
  增长极体系是西部地区经济高增长能力的载体体系。有了这样的载体体系,西部未来的开发和发展就有了自主创新、强力带动、协调发展的“火车头”。西部地区通过建造这样的“火车头”,可以有效带动工业化与信息化协调、融合发展,加快西部12省市区的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
  建设技术先进、创新能力强、增长迅速的骨干企业、支柱行业和产业集群,加强能源及化工、重要矿产开发及加工、特色农牧产品加工、重大装备制造、高技术产业和各地区的优势工业行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基础,使之率先实现高速增长、高技术主导和高度信息化目标。发挥大型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中心城市、城市群在工业发展中的聚集-扩散功能,提高工业的集聚效益、自主创新能力和规模扩张能力。以企业为主体,实行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技术进步模式,促进劳动密集行业和资金密集行业实现技术和管理升级,加快行业和企业的高技术化、高度信息化步伐。为骨干企业、支柱行业和产业集群等工业增长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促进其深化分工、延伸产业链,发展分工协作关系,主要依靠增长极与非增长极之间的产业链、协作链带动西部工业体系的结构优化和工业整体的现代化发展。
  适应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对增长极体系的结构、功能、构成要素、布局状况等进行调整、改造、革新,增强增长极体系带动信息化发展的功能。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率先实现信息化、数字化目标,并带动更多企业的信息化发展。依托骨干企业和行业,建设优势不断增强的西部信息产业群。以重庆、成都、西安、兰州、贵阳、绵阳等特大城市、大中城市为信息产业的主要集聚地,支持骨干信息企业向大型跨国公司发展,在集成电路、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家用电器、微电子、光电子、软件、数据库等优势产业领域增强竞争力。将信息化达到较高水平的行业确定为信息化发展的行业式增长极,带动包括农业在内的所有行业实现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将特大型城市、省会城市等建设成为西部大区域和省域的信息港和知识创新基地,带动所有城市、城市群、都市圈和农村地区实现全面信息化。
  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各级各类循环经济试验、示范单位等新经济形态增长极,带动西部地区传统经济向知识经济、绿色经济转变。
  三、在西部开发实践中丰富和发展区域增长极体系理论
  “增长极体系理论”是新时期西部开发战略思路转变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一理论是在总结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和西部开发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它还将在西部开发的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增长极体系理论在以下主要方面为西部地区的开发和发展提供了创新性的理论依据,应当继续得到充实和发展:
  (1)增长极具有形成经济高增长能力的内在机制,建设增长极和增长极体系是健全西部地区经济高增长机制的关键性战略举措。增长极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或行业范围内实现经济增长的优越条件的最佳组合体。聚集经济要素、实现快速增长是一切增长极的核心功能。增长极吸引和聚集多种经济要素必然引起“经济要素的组合反应”,这种“组合反应”能够产生增长极的创新机制和创新性竞争优势,而这种“创新机制和创新优势”就是驱动增长极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源泉,由此形成增长极“一马当先”快速增长并打破低水平均衡增长局面的极化发展特征。西部地区的开发和发展只有以建设功能健全而强大的区域增长极为战略重点和战略突破口,才能形成以创新为主导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的较快发展。
  (2)所有的增长极在本质上都具有极化发展与均衡发展的两重性。各类增长极在发挥极化发展功能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发挥着导致均衡发展的相反相成的功能。区域的极化发展与均衡发展既相互区别、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转化,随着区域内外重要条件和区域发展阶段的变化,极化发展合乎规律地转化为均衡发展,均衡发展也合乎规律地转化为极化发展。西部地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就是通过建设增长极体系,使不同形式的各类增长极之间形成相互竞争和优劣互补的关系,使极化发展合乎规律地转变为相对均衡发展,使相对均衡发展成为新的、更高级的极化发展的基础。
  (3)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凡是经济发展渡过了初期开发阶段或达到较发达水平的地区,其所形成的增长极或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增长极,都是形式多种多样、相互间形成一定结构关系的增长极群并发挥着复杂作用的特殊体系,即增长极体系。在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较大区域的增长极一般都具有以下主要的类型:①企业式增长极--规模巨大、素质优良、发展迅速并在区域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②行业式增长极--在区域经济增长中发挥主导性或支柱性、战略性带动作用的重点行业;③产业集群式增长极--在区域经济增长中发挥快速增长和强带动作用的企业密集区,包括自然形成的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种产业园区等;④中心城市式增长极--在区域发展中发挥经济增长中心的大、中、小城市;⑤城市群式增长极--在区域发展中发挥高增长、强带动作用的城镇群、都市圈、城市群等;⑥经济轴带或交通经济带式增长极--以重要交通线为轴心的带状城镇密集区和产业密集区;⑦区域经济网络式增长极--一定区域内经济形成网络化结构的发达地区,包括松散式网络、发达型网络、一体化网络等具体形式;⑧新一代或新经济形态增长极--以新质的先进生产力为基础,具有新经济形态的特征并发挥其聚集-扩散功能的增长极,包括高科技主导型增长极、循环经济或生态经济增长极、知识经济增长极等形式;⑨增长极体系--一定区域内上述各种增长极相互联结、相互作用形成的网络式增长极系统。因地、因时制宜地分类建设上述增长极,促进各类增长极相互联结成“四极、五带、六支柱、多种类型增长极网络体系”,逐步调整和优化增长极网络的结构,是下一步西部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创新性战略途径。
 
 
  • 标签:四极 五带 六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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