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世界大变局加速,在迈向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人才是第一位的。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其中的关键还是人。我国拥有数量庞大的事业单位,有超过三千万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布在科教文卫等各个领域,是十分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支撑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富矿”。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事业都有一个共同的微观基础——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延续了传统计划体制的基本框架,在编制、人事、职称、薪酬、经费等方面仍像木偶一样被多条钱牵扯着,即使某一根线松动了,也难有内在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不少措施,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如科研院所的改革、公立医院的改革、教育机构的改革、文化机构的改革等等。但改革成效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相当大,各领域事业单位跟政府关系尚未理顺、功能定位不清晰、管理老套,束缚了事业单位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使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融合困难重重。
科技是今天的生产力,人才是明天的竞争力。事业单位是社会事业、教育科研的微观主体,属于非企业的广义社会组织,汇集了大批人才。针对事业单位的一个个构成要素,如经费、薪酬、职称等分别来实施改革,难有成效。单独针对人才问题,中央也发了多个文件,落实中遇到种种体制障碍。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改革方式必须从针对人才、资金、薪酬、经费等单个要素的改革转向系统性的改革,重构微观基础,明确法人主体地位,重塑宏观管理体制。这就要从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出发,以不同于市场化的社会化改革为基本方向,系统设计事业单位的微观体制和宏观管理体制,为科教卫文等各个领域的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指引。
为此,建议:
一是依法赋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现行事业单位都是法人,但都没有充分的法人自主权,实质上是政府行政部门的附属物,人事上机关色彩浓。要赋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必须先转变相关部门的职能,放权放手,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与行政机关的管理、监督区分开来。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理顺公共管理者职能与出资者职能,并分开运行。通过“三去”,即去行政化(从党政机关体系中剥离出来)、去编制化(破除身份歧视)、去预算化(从“预算单位”转变为“补助单位”),重塑事业单位这个微观基础,重构事业单位宏观管理体制,让事业单位从木偶变成有活力的机构,为各类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是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治理机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在依法赋予法人自主权的同时,事业单位的责任清单必须明晰、公开。完善用人机制,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引入竞争、公开公正”的聘用关系取代机关式的任用,给予事业单位配置人力资源的自主权。自主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打破职务和身份的“终身制”。自主建立符合各领域特点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和绩效奖励制度,形成以结果导向的宏观绩效管理。经费自主管理,政府补助按照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责分类分层提供支持,补助资金不按照预算单位的资金进行管理。实行与行政机关不同的考核办法和监督标准。
三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重构经费保障机制。科教文卫等各领域的社会事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政府提供经费补助理所当然。但以往那种根据创收能力大小核定拨款的方式已经不合时宜,而应当根据政府的需要来“购买服务”。政府创建一个市场,事业单位是供方,政府是需方,根据需要来确定购买的服务规模和结构,以模仿市场方式来提供经费保障,优化资金分配,提高补助效果。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和社会公益性组织提供的服务可以竞争,如教育服务、医疗服务、科研项目等等。科研领域的“揭榜挂帅”机制,实质就是政府通过契约购买其所需要的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完善财务、资产等管理法规,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财务内控制度,财务自主管理,接受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