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财政支出大于全国财政收入,财政体制运行与已经明确的改革方向不尽一致
近年来,经济下行叠加减税降费政策使得基层财政愈发困难,“推动财力下沉,保障基层财政运行”成为当前财政体制运行的主要倾向。随着财力下沉,地方财政支出规模逐年加大,地方财政支出持续多年大于全国财政收入。
第一,“继续推动财力下沉”的运行模式不可持续。不断攀升的地方财政超支规模需以不断扩大的举债规模作为支撑。因此,这种“全国地方财政支出超全国财政收入”的运行态势不可持续,以举债支撑地方财政超支的模式难以为继。相应地,“继续推动财力下沉”的运行模式将陷入困境。
第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过大,央地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这与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尚未完全法治化、制度化有直接关系,导致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越来越大。
第三,当前财政体制运行态势与已经明确的改革方向不尽一致。(国发〔2016〕49号)明确央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方向,要求“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强化中央的财政事权履行责任,中央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中央直接行使”“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要求“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这意味着地方支出责任应该减少、支出规模适当下降,但现实运行却明显偏离,地方财政支出责任不断加大,支出规模持续攀升,直至地方财政超支于全国财政收入。因此,当前财政体制运行与已明确的改革方向不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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