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的几点说明
去年6月,受原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组成"中国市场化发展程度测度"课题组,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努力,于今年2月完成最终报告。研究显示,我国2001年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仅为69%。这一测度指标意味着什么?它是怎么得出来的?它的准确性如何?--围绕这一结果,我特做几点解释和说明。
一、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标准?
当人们说某些国家是市场经济国家,某些企业是市场经济企业,自然会引出来一个问题:什么是市场经济,什么是标准的市场经济或说什么是市场经济标准?
1、有没有一个公认的市场经济判断标准?
我们认为,市场经济标准是存在的;但又不是绝对的。什么意思呢?市场经济作为人类历史上一种经济制度,产生于近代,繁荣于现代,与历史上的自然经济不同,也与计划经济不同,当然有其内在规定性。但这种规定性又是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而存在的。各国基础不同,传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市场经济的形式甚至部分内容也必然会不尽相同。因差异而否定市场经济标准存在是不正确的,但把这个标准绝对化、简单化也是不可取的。市场经济标准不是一个点,也不是一条线,而是在市场经济基本特征基础上建立的区间,是一个允许有一定差异和偏离存在的状态区间,是一个以各国市场经济的共同性为主、差异性为辅而形成的一个丰富多彩的市场经济状态区间。
2、市场经济的标准是什么?
国内学术界对市场经济判断标准是有多种理解的,因此,其市场化程度测度也是以多种方式进行分类的。比如,有的专家强调市场经济是由三大产业组成,因此要分成三部分并有三大标准来衡量其是否达到了市场经济;有的专家强调市场经济是由七大类市场组成,因此可分为七部分来衡量;还有的专家强调市场经济应从政府、企业和市场三大因素入手进行衡量,等等。各种不同分类,都有其存在理由。判断的标准,会因研究的目的和观察角度不同而形式各异。本课题组对市场经济标准的认识和采用,是运用于反倾销和公平贸易的目的,因此,我们十分注重当事国的反倾销问卷要求和相关法律指标,并从中归纳出"五大因素",以此作为讨论的基础。这五大因素也是判断市场经济的五大标准,即:"政府行为规范化","经济主体自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贸易环境公平化","金融参数合理化"。这五条标准,在解决国际间反倾销争端时,具有对话的基础,可以认为是被公认的。
3、运用市场经济标准要注意什么?
一条重要的原则是,每一条标准都要既尊重共性,又承认适当的差异性。比如,上述标准中前两条标准要害是:资源是由政府配置还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使用和定价是由市场决定还是由政府决定?企业有没有自主性?其行为是否能市场化?就这方面而言,各国可以说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就是:减少政府过度干预,防止垄断,促进竞争,实行法制,承认和尊重企业的自主权。但对不同国家而言,对不同发展阶段而言,对不同经济问题而言,政府作用的大与小就会出现差别,企业运行的形式上也会有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差别,因此,就会出现标准上的争议,就需要通过讨论来形成共识。比如,企业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多种形式的。这些模式的不同,能否说明那些企业是或不是市场经济的?不能简单化。比如,我们不能说,90年代的英国是市场经济国家,而70年代工党执政时期,国有化程度高峰时就不是市场经济国家;也不能说美国政府把国有企业的大部分出租给私人垄断组织的方式是市场经济的,而意大利国家参与部通过国家级控股公司对企业进行层层参与、逐级控制的模式就不是市场经济的。事实上,第二次世界战以后,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与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1972年,国有企业占本国全部资产总额的比重,英国为29%,法国为33%,意大利为30%,联邦德国为30%,日本到80年代初也达到35%左右。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显然,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企业的市场经济标准是变化的,就企业产权、管理模式和行为而言,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同理,在以市场运行为主基础上,在资源主要由市场配置基础上,政府作用有大有小,政府干预经济程度存在差异,是正常的。美国和英国强调市场机制作用比日本和北欧国家更多一些,而日本和法国则对指导性计划和产业政策有较大的认同,但都是市场经济国家。对处于经济转轨阶段国家来讲,一个时期政府干预可能要多一点,这也正常的,只要政府认同行政干预市场减少的必要性并一步步减少行政干预就好。从辩证的角度看,没有现在规划指导多一点,就难实现将来干预少一点的目标。
二、中国2001年市场化程度是怎样测算出来的?
判断中国市场化发展程度,需要有众多可测度指标。在市场经济五大标准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我们确定了33个变量指标作为测度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指标。参照美国传统基金会的评分方法(指标分值采取5等分制,分值越低市场化程度越高,其中,1分为最高,5分为最低),得出了2001年中国经济市场化各变量指标、因素和经济总体的测度结果。
这33个指标涉及到经济领域各方面,我们归纳为11个方面,又称11个子因素。在33个变量指标分值基础上,我们得到11个子因素的评分分值,排分值从低到高即自由度和市场化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是:"贸易产品定价自由度"1.33分;"资本与土地"1.67分;"企业运营"2.00分;"非国有经济的贡献"2.40分;"政府的财政负担"2.50分;"法律对公平贸易的保护"2.50分;"劳动与工资"2.67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3.00分;"银行与货币"3.00分;"利率与汇率"3.00分,"对外贸易自由度"3.50分。
在11个子因素分值基础上,我们归纳出五大因素,按这五大因素的评分分值,从低到高即自由度和市场化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是:生产要素市场化得2.17分;经济主体自由化得2.20分;贸易环境公平化得2.44分;政府管理规范化得2.75分;金融参数合理化得3.0分,排在最后。
在五大因素分值基础上,通过算术平均计算,得到中国市场经济程度的总评分:2.51分,如果折算为百分比,近似为69%,反映了中国市场经济程度超过了市场经济临界水平(60%),但与欧美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比还一定有差距。
三、如何理解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
我们是从经济发展与体制改革结合角度来理解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与"改革"是相辅相承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的全面建立,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体制基础。
下面从这两层含义做进一步分析:
1、"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指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实行了市场经济制度。
这一层解释与"发展经济学"所讲的"发展"一词理解是一致的。"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强调了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理解这一概念的含义。发展阶段确实与经济制度有很大关系。市场经济制度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程度上才产生的,因此,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关系,虽然不是等同的关系。发展程度高的国家,确实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也更容易;或反过来讲,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也有助于经济发展。当然,"发展"与"发达",虽然主要是经济发展程度的区别,但也内含着制度上的区别。从这一层含义出发,我们看到自己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看到我们市场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
2、"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指中国由初级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向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推进。
这种含义强调了制度改革与创新,强调了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和全面转轨。这是"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命题的主要内涵。有人会问,市场经济国家是否需要上百年才能建立?我的看法是:只要有市场经济的成熟模式,只要人们选择了市场经济,可以在几十年内成为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这是制度创新方面的后发优势。中国周边的国家和地区,一些新兴的工业国家和地区,因为选择了市场经济,几十年时间就已完成了自然经济或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发展,也同时完成了统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20多年前,中国市场经济之所以没有发展起来,是因为最初没有选择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各种经济形态中最自由发展的经济,只要你选择了它,其发展是很快的,尤其是在现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事实证明,中国20多年以世界最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在发展,同样也以最高的市场化进度在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显然,是否达到市场经济标准应有一个临界线。在议会表决时,多数人赞成通过就可成为法律;在判断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方面,多数领域或某领域大部分市场化,就可以判断这个国家从整体上已是市场经济国家。利用百分数衡量,60%应是一个及格水平,临界水平。69%当然应被视为市场经济国家,尽管她正处在转型和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