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公共财政
2006-4-28 14:26:0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需要完成的任务十分艰巨。财政不可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上包打天下,但应当积极地有所作为。 

 ()民主法治。财政工作对民主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一般而言是间接的,但实际意义非常重大。比如公共财政建设,不仅要求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且要求政府构建规范的公共选择机制,这个机制实际上就是要形成一套法制化、民主化的理财制度。公共财政要求预算管理科学化、民主化,预算资金要有完整性和透明度,财政信息要尽可能给公众一个可见的全景图和结构图。参与政府预决算决策过程的,不光是政府有关的综合部门,还要有专家群体和公众,通过听证会和舆论监督等方式来发挥作用,通过法治建设逐步把规则与程序完善起来,稳定下来。这就是所谓民主化、宪政化的导向。从理财角度构建公共财政和引出财政民主化、法制化、宪政化,会进一步拉动经济与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制化、宪政化,这是公共财政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贡献。

 

如何平稳地推进民主化的进程而不出现社会动荡,国际上的、历史上的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从政府理财的角度作为切入点推进这样一个进程是最平稳的,社会各个方面也容易接受,最后的效果比较好。美国的进步时代,即所谓的1880年后的几十年间,起发展轨迹便是如此。美国几十年间通过建立现代意义的税收制度、预算制度和政府理财中的公共监督制度、法制建设等,引出了美国后来的世界头号强国地位,其制度建设功不可没。

 

 ()公平正义。财政对于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公平正义的维护与提升,可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建立一种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以税制改革为例,过去企业是由政府投资建立,中国五级政府每级都有自己的企业。各级政府分别从其直接所有的企业里面拿收入,不同的企业有亲疏之分,企业无法公平竞争。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企业不分大小,不论行政级别,依法纳税,该交国税的进国库,该交地方税的进地方库,税后的部分可以按产权规范自主决策进行分配。这样所有企业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随着财政组织收入方面的改革,企业的行政级别也应该淡化,企业管理人员的行政阶梯也应该取消,最后发展到企业的厂长经理由企业家市场来调节其供求,从而实现企业和企业家都在市场中公平参与竞争的局面。二是通过财政支出、转移支付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相对薄弱的领域或地区,比如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领域和一些欠发达地区,给予特别的倾斜。对诸如贫困家庭、下岗职工、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财政需要给予必要的救助。这是体现财政雪中送炭功能的重要方面。三是对于公权部门,必须坚决推行真正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从理财的方面彻底割断公权扭曲的经济利益动因,消除以公权谋私利的制度土壤,并加强财政监督,以维护社会正义。

 

 ()诚信友爱。财政促进和谐社会所要求的诚信友爱,可以从支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和促进改善社会道德体系这两个方面发挥作用。在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方面,财税部门可以从个人、企业的纳税记录入手,促进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制度。如果一个人的诚信记录里面有污点,就会影响他将来的发展,包括求职、就业,企业则会影响其自身的市场形象、市场份额。在信用制度建设上,财政部门要舍得花点钱,花钱买机制,通过机制创新使社会的诚信进入一个新的境界。在社会道德体系建设方面,应从财力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挖掘和社会各界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所做的努力给予支持,并以开阔的思路弘扬一切人类文明的成果,以此来培育、增进人们的友爱、友善、友情之心。

 

 ()充满活力。财政应当通过对财政制度的创新来推动经济社会活力的涌现。比如中国现在是五级政府架构,财政供养的行政人员过多,行政成本高,分税分级的实质性内容在基层无法实现,致使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十分困难。现在财政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把财政层级减少,进行扁平化试验,财政层级的扁平化就能够进而拉动行政层级的扁平化。这样,财政层级、行政层级的扁平化将使行政运行成本大大降低,由此精简机构就有可能走出一个新的境界。这种改革将使政府提高效能,并促进微观主体焕发新的活力。

 

 ()安定有序。财政能够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就国家安全来讲,财政需要对国防建设作适当的倾斜。当前国际环境相当复杂,我们必须在国防上维护国家安定这一根本。就维护社会安定来讲,对应当秉持社会正义的公检法系统,其从硬件到软件的建设,都需要财政给予合理的、有力的支持,并对所有的罚没收入,从收支两条线、审计等管理环节上加强监督,规范管理,这也是财政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方面应作的工作。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财政可以通过税费、支出等组合工具,对解决生态环境、国土整治、防治污染、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等问题提供积极的支持。国际经验表明,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除了支出之外,还可以采用税收调节的思路和方式。

 

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重大的课题,财政手段不可能包揽一切、解决所有问题,需要与其他手段相互配合才能发挥作用。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不能操之过急,要逐渐地、一步步地做,既要防止走极端,又要防止走过场。现在已经有观点提出不能因为提倡和谐社会就要非分地提出平均主义的要求,就忽视对效率方面的要求,这些讨论还会在很长时间内延续。公平和效率不可能进行严格量化,各个国度的不同发展阶段,对公平与效率要求的侧重点也就不同。对公平与效率的权衡是非常复杂的,但在和谐社会构建中这种权衡又是必要的,只能通过多方面博弈一步步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方向推进。

 
 
  • 标签:财政 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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