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模式转型与土地利用及管理
2007-9-22 14:30:00
 

一 我国发展模式的转型

我个人体会,发展模式主要有四个层次。第一,指导思想;第二,发展战略;第三,各个部门的各类规划;第四,运行机制。

先来看一看指导思想的转变。

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我们讲发展是硬道理,对发展的理解,主要就是经济增长,而衡量增长的标准又主要是GDP,也就是说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这里不讲学者的讨论和学术界的看法),作为国家管理的主导的东西,那就是这么一个情况。这有它历史的原因和合理性,但是也存在着不足。在以后的实践中指导思想逐渐变化。首先经历量变的过程,九十年代初期房地产热,掀起了占地的高潮,耕地和粮食安全受到了很大的威胁。所以在九十年代中期,提出了耕保任务,提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耕地保护实际上是资源保护。

1997年黄河断流287天,1998年发大水,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惩罚。我们痛定思痛,从1999年以后,实行退耕还林、退耕还湖政策,并把环保局升格,加大了环保工作力度。这些,标志着我们逐步把保护资源环境、保护生态,纳入对发展问题的思考。

90年代以后,因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收入分配等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促使人们对相关改革进行反思。2002年十六大召开以后,党中央提出了统筹发展,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标志着党中央的指导思想发生了质的转变,表明我们对发展的理解,已不单纯着眼于经济增长,而是更加深刻、全面了。

再看发展战略。

指导思想变了以后,发展战略就要调整。我们目前的发展战略,概括地说就是“东部率先,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这个战略的形成,有它的历史必然性,是在以GDP为核心指标的情况下,摸着石头过河,摸出来的结果。回过头来看,因为以GDP为核心,就形成了你追我赶,齐头并进的局面。在这样一个发展态势之下,国家的增长目标是落不了地的,比如说全国的增长计划是8%,那么东部说我要率先,必须得百分之十几,要不然我怎么率先?西部说,我是大开发,也不能低于8%。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国家做了那么多的贡献,现在这么困难,要振兴了,也不能8%。中部说我落后二十年了,现在要崛起,也不能低于平均数。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8%大家一定要突破。我们现在的统计是9%、10%,实际上不止,这是由于战略安排造成的。

这样一个战略,现在开始调整、转变,标志就是正在开展的主体功能区的研究。主体功能区划分为四类:优化发展、重点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意思就是不再齐头并进了,有的地方以发展为主,有的地方以保护为主,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调整,目前还是刚起步,远未完成,应当引起理论界、学术界的关注。主体功能区研究与划分,是国土规划的重要内容,但并非全部,应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编制国土规划,理顺我国的规划体系。

第三看看各个部门的规划。

中央的指导思想和国家的发展战略,要通过各类规划加以落实。目前的规划,以土地利用规划为例,存在着两个问题。一个是不能够区别对待,大家都有中央精神作依据:中央让我率先,中央让我大开发,中央让我振兴,中央让我崛起,都要土地管理给特殊政策,都要多给点用地指标。而中央对土地管理的要求是耕地必须保护住,18亿亩一亩不能少。在这种情况下,没法区别对待,大家都有中央精神,该给谁多,该给谁少?只好闭着眼睛一刀切。下一步,如果主体功能区能够划定、实施,土地管理就能够区别对待了。

第二个问题,现行的土地规划是以耕地保护为主要目标,这是指导思想在量变过程当中提出来的任务。耕地保护其实也是一种资源保护,但是从整个资源保护的角度来看,还不够。在土地规划里,目前还没有生态保护的位置。虽然增加了一个规划环评,但还是程序性的,还不是规划的内容。现行规划把土地分成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我们重点是要保护耕地,同时要兼顾发展用地。在这样一个土地分类里边,就没有生态保护的位置。

我最近参加师范大学史培军教授的博士生的博士论文的评审与答辩。了解到史培军团队一些新的研究成果,很受启发。该博士论文提出,土地规划的土地分类应当增加一个生态用地,把学术界关于生态用地这样一个理论概念,引入到规划的实践当中,当然目前也还是一种设想。论文提出了小面积搞生产,大面积搞生态的土地利用的新理念。并且把全国的土地类型,归纳了八种生态安全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空间分布的情况,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划定区域生态红线的建议。我认为,他们的研究适应了科学发展观和发展战略调整的需要,是土地利用规划理论的创新,反映了今后土地利用规划改革的方向。

最后,看看运行机制。

指导思想变了,战略变了,各种规划要调整了,怎么保证这些战略、规划能够落到实处?必须要有相应的运行机制。

首先是经济机制,里边又有几个方面。一个叫做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前几年报刊报道,黄河源地区的水蓄积量,占整个黄河水量40%,但是一段时间来水量大大下降,直接影响到了黄河中下游的生产生活用水。原因就是超载放牧,大量放羊破坏了草场,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禁牧。带来的社会问题,就是当地的牧民怎么生活?这里边,生态补偿和资源补偿的问题就提出来了。上游保护,受益的是中游、下游广大的地区。那么作为中游、下游的地区,或者说国家要不要对上游这些牧民给予补偿?你要现代化,你要致富,我也要致富,我致富的手段就一个:放羊,多养羊我才能致富,如果不让养羊,就得给予补偿。黄河源地区有四万牧民。黄河中下游那么广大的地区,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养活不了四万人吗?我极而言之,就是让这四万人一天什么也不干,大家花钱养着他们也是应该的。我到美国去过几次,有一个感受,就是我们和美国的差距,主要不在城市建设和设施上,我们有一些城市,甚至建得比他们的还要漂亮,还要豪华,还要气派。差距在哪里呢?在美国你无论走到多么偏僻的地方,那里的人的生活水平,和城里基本上是差不多的。美国的高速公路修到哪,下边的给水(冷水、热水)、排水、光缆、电缆等基础设施就跟到哪。任何地方只要需要开发,把这些东西一接,基本的生活就都有了,生活水准和城里大体一样。那是钱堆出来的,是实力,我们现在还做不到。但应该从中得到启发:有限的资金应集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而不应搞那么多“面子工程”。到我们偏远地区去看看,那里贫困人口的数量,他们的生活状态、生活质量,令人辛酸。这就是我们和发达国家的差距所在。这里恐怕有一个对资源和生态的补偿的问题。资金从何而来?从纵向来看,如果土地分类增加了生态用地,政府的有关土地收益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就可以用于生态建设。现在,则只能用于土地整理开垦耕地等,不能适应环保的需要。从横向看,因保护而受益的地区和人群,有义务用相关税或费等形式补偿保护地区。

经济机制第二方面,就是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例如征地补偿,农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城市拆迁安置补偿,还有地价、税收等等,都涉及土地收益分配,需要认真研究。从理论上来讲,政府应当平等保护各产权主体。但是由于表面的平等掩盖着事实的不平等,所以应该特别关注和保护那些弱势群体。

经济机制还包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其实,生态安全就是典型的、纯粹的公共产品。前面之所以单独把它提出来,是因为这方面问题越来越突出,需要特别关注,此外,还有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这些方面问题,各界讨论已比较多,政策方向也大体明确了。

还有就是组织机制。包括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的转变,也包括我们基层组织的建设和改革。很多的政策,需要基层组织来落实,如果基层组织没有了,虚了,那么任何政策也难以落实。有的地方原有的乡村基层组织仍在有效运转,就应充分依靠,不要轻易另起炉灶;有的地方原有的基层组织已名存实亡,就要考虑重新构建。总之,不能“一刀切”。

中央提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后,各地闻风而动,纷纷探索各种机制的创新。而发展战略和各部门的规划相对滞后,所以难免在实际生活中发生这样那样的摩擦和碰撞。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应该特别关注基层创造的经验。有一些作法可能合理但不合法,但是合理的东西迟早有一天会合法。

 

二 不同类型区域的发展与土地利用。

这个问题很大,只能够谈点粗略的想法。

1、              优化发展地区的土地利用。

以上海为例,在土地利用上,恐怕有三个趋势值得关注,一个就是集约用地,是主要的努力方向,或者叫主攻方向。上海的土地利用与其他地区相比已经相当集约,但是还有闲置土地和没有充分利用的土地。据2004年清理整顿,上海尚有5.4万亩空闲土地,其中浦东新区1万多亩。低效利用的情况,以工业用地为例,上海房地局2005年和2006年会同有关部门,评估了分散在工业区外的1000多家企业,提高利用标准后,可节地1.5万至2万亩。以此推广,预计到2010年工业区外的零星工业用地可以节约出50平方公里。至于上海的工业区,2006年每平方公里产出50亿元人民币,而香港10年前的工业用地产出为30亿美元。上海潜力如此,其他地方就不用说了。

第二个是异地平衡,跨省区的土地置换,毕竟上海的耕地后备资源很少。目前中央政府对跨省区的置换还没有开口子,但是应该可以研究。问题在于,跨省的置换不能够简单的掏点造地费就行了,还有一个购买发展权的问题。禁止发展或者限制发展的地方,重点是发展农业或者生态保护,但也要享受现化的成果,他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产业的发展等,上海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才是统筹发展。

第三个可能的是飞地经济。前一段我参加了一个项目的论证,就是上海市和凤阳县合作,准备搞一个产业转移基地,实际上是一个开发区。依托凤阳的玻璃产业的优势(凤阳玻璃产业基础较好,原材料占全国玻璃产业原材料的60%,当地有很多玻璃加工企业),把上海的有关建筑玻璃、汽车玻璃企业,以及相关的一些产业链转移到凤阳去。对于飞地经济需要研究的问题,主要是利益分配关系。目前的方案,土地出让金、税收等大头都让上海拿,恐怕不合理。这实际上是一个双向互利的合作,而不是单方面的支持援助。别的不说,仅上海企业转出去以后腾出的土地,价值就是无可估量的。

2、限制和禁止发展地区的土地利用。

以陕北地区为例,我前一段到延安去,亲身感受到那里的巨大变化。1999年以后,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陕北非常坚决彻底地封山、禁牧、育林、种草。不到10年时间,昔日的黄土高坡彻底改观,到处郁郁葱葱,林草覆盖率达百分之六、七十,令人振奋。那里比较好的体现了“小面积搞生产,大面积搞生态”。小面积搞生产,就是建设基本农田,发展舍饲养殖业,发展林果业,搞经济林和特色干鲜果品等,同时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链越搞越长。再加上那里发现了石油、煤炭,经过不到十年的努力,陕北地区,延安和榆林已经由全省最落后变为位居前列。延安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00元,现在已经达到6000元了。

这里需要探讨的问题,是如何给它补偿。退耕,需要解决人民的口粮;生态建设,植树造林种草及日常维护都需要投入;发展生态产业,也需要资金、技术支持。这些都属于生态补偿,资源补偿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还可能再开荒、砍树、毁草。

3、关于重点发展地区的土地利用。

重点发展地区土地利用变化快,利益关系复杂,比较典型是城乡接合部。目前来看,需要特别关注的,就是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问题。这里涉及很多法律、制度问题需要研究,这里只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在目前的政策、法律框架下,留地政策值得重视。

社保我赞成,但是社保只解决一代人的问题,而留地政策,不管是变为国有后出让给农民、集体,或者是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都使农民能够参与非农产业发展,参与城市化,是使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关键性措施。留地的具体作法,各地有很多创造,有很多好典型。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农民就能安顿好,重点发展才能够得到保障。

 

三、集约利用存量土地是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

无论是重点发展地区,还是限制或禁止发展地区,也都要在集约用地上下功夫,前面讲了上海的潜力,其他地区的潜力就更大了。据学者研究和有关部门调查,国外城市用地结构的一般规律是,工业用地占1025%(美国7.3%、香港5.96%、日本和西欧11%),居住用地占4550%,交通用地占510%,绿地广场道路占815%。而我国城市工业用地占2530%,居住用地占不到30%,工业用地过高,居住和其他用地过低。城市不断扩大,而土地利用效益(单位土地GDP)却很低,2005年深圳为武汉的6.53倍,而香港则是深圳的7.31倍。2004年底,全国城镇的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的土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武汉的开发区闲置面积占25.35%,荆州14.33%,孝感12.59%,鄂州11%,襄樊10%。甘肃某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用地比例甚至不足15%。全国31个大学城实际用地,只占规划面积的51%,其中还包括大量商业经营性用地。事实充分说明,我国城市存量土地潜力巨大,集约利用存量土地,应是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 标签:发展模式 转型 土地 
  • 发表评论:
    正在为您载入数据,请稍候.......
    我的公告
    正在为您载入数据,请稍候.......
    我的分类
    正在为您载入数据,请稍候.......
    最新文章
    正在为您载入数据,请稍候.......
    检索
    维护主页
    正在为您载入数据,请稍候.......
    最新评论
    正在为您载入数据,请稍候.......
    最新留言
    正在为您载入数据,请稍候.......
    友情连接
    基本信息
    正在为您载入数据,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