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发展的“双重核心”
2009-10-30 18:08:00
 

(成文于2007年4月15日)陈清泰先生是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站在这一特定位置上,他对政府在增长方式转变中所处的历史地位和作为,作了一番具有经典意义的解读。

他的演讲首先从宏观的分析和判断入手。为什么近30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量的扩张总是比质的提高来得持久而强劲?因为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和机制,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革。政府还握有过多的资源配置权,短期行为的动机强烈,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如此等等。

他的观点是:政府处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地位,其任务就是为转变“创造”一个好的“制度环境”。为此,他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建议: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改革政绩考核的方法和指标体系;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改进宏观调控方式,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增强政府对市场交易合规性监管的职能;加快培育和建设生产要素市场,逐步放开对土地、水、成品油、矿产品等生产要素和稀缺资源价格的实际控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环境成本内部化进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步伐。他的结论是:表面上看起来是增长方式转变的踟蹰不进,根子是在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机制改革没有到位。如此看来,他把讲演辞的标题定为《以政府行政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凡事久拖不决,必有深层原因。而这原因不外乎别的,又往往是体制性的、机制性的。中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都在发展之中,但快慢大相径庭,好坏霄壤之别。文化大革命结束,国际上多批评中国人封闭僵化,遂有邓小平式的改革开放;但当中国一转眼成了“世界工厂”、国家外汇储备全球第一的时候,国际上的批评又都转向了资源、环境和内外失衡。也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论。

现在的要害不在于没有目标和导向,而在于要解决好“桥和路”的问题。否则,再好的思想和理论,也有沦为空谈的危险。那么“桥和路”是什么呢?是改革,还是改革。只不过邓小平式的改革,焦点在企业、市场主体;而胡锦涛式的改革,焦点将在政府、制度环境的提供者。

记得早在“九五”计划提出“两个根本性转变”的1995年,我曾发表过一篇论及小平同志发展观的文章。我的结论是,“小平同志关于发展的思想和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而“其中关于发展目标的积极的发展观、关于发展途径的改革的发展观、关于发展方式的集约的发展观和关于发展内容的全面的发展观”,又是小平同志发展理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随着2003年党中央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如果当时再加上一个“发展和改革”的统筹那该有多妙)也日益深入人心,但是,如果忘却了“改革的发展观”,忘却了“17年一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通过改革不断解放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力的历史(见上文叙及之《邓小平同志发展理论述评》)”,仍然在“桥和路”的问题上“口将言而嗫嚅、足将行而踟蹰”,那我们在转型发展的新的历史任务面前,恐怕是难以有大的作为的。

转型发展的核心在改革,而改革的核心又在行政体制,特别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这一“双重核心论”,大约就是陈清泰先生讲演的主旨和要义吧!

 

(刊于《发展规划研究》2007年第4期)

 

 

以政府行政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陈清泰/

 

早在1995年中央就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多年来不断重复的一种情景是,全国各地在增长速度、投资规模、进出口总额等“量”的扩张方面总是以较大的比例超目标增长;而在结构优化、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直至体制改革等改善经济质量方面的目标,很多却没有实现。

一个总的判断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经济增长有巨大潜力,但增长机制却存在欠缺。主要表现:一是政府通过控制国企、批租土地、项目审批、价格管制、行政垄断、地区保护等仍掌握着过多的资源配置权,在一些重要领域排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二是一些地方运用政府的动员能力,不惜以很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和扭曲性政策实现GDP的高增长,表现出强烈的追求短期经济增长的倾向。三是政府介入微观经济领域,使自己在“市场参与者”和“市场监督者”之间很难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削弱了政府对市场活动合规性监管的职能。四是要么由于政府对价格的行政管制,使一些重要资源的价格不能正确反映资源稀缺程度,误导了企业;要么由于企业改革不到位,对市场信号作出非理性反应,破坏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

经济增长方式不会自然转变。政府在这一转变中处于中心地位,应当发挥主导作用。

讲两点意见: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消除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性障碍

1.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政府应改变“驾驭市场”的地位,并从各种形式的市场参与者角色中淡出,把经济管理职能的重点转向创造和维护一个有效率的市场。需要政府提供的是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需要政府调控的是市场顾及不到的领域;需要政府提供服务的是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干预的是它含有内部效益,但是指可能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领域;需要政府投入的是外部效益大于内部效益的领域。在其他领域,应充分发挥市场和市场主体不可替代的作用。

2.改革政绩考核的方法和指标体系

改变主要靠从上至下考核的办法,逐步扩大和加强公民及其代表在政绩考核、人员任用和升迁中的作用。应研究制定能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使政府人员追求政绩的努力与实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相一致。

3.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

有的基层政府盲目追求GDP,其中确有迫于财政压力的成分。建议进一步完善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体制,削弱基层政府为获得必要的财政收入,不顾一切地追求GDP的动机。

4.改进宏观调控方式,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宏观调控是针对短期经济总量过度失衡的政府干预,主要应使用货币、财政等总量手段。建议真正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政府通过发布信息,设立水平越来越高的能耗、环保、安全、卫生等技术法规和市场准入门槛,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5.增强政府对市场交易合规性监管的职能

政府应尽快从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中退出,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有效地承担市场交易合规性监管的职能。

 

二、创造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环境

改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离开强大的市场力量,无论是地方还是企业,谁也不会平白无故地“转变增长方式”,谁也不愿冒险技术创新。其中生产要素价格起着关键的作用。

影响企业经济行为最大的力量是价格,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亮起了“黄灯”,“逼迫”增长方式转型的客观条件已经形成。但由于目前政府还掌握着重要经济资源配置权、控制着重要生产要素的价格,环境监管也不到位,这就使稀缺生产要素升值和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压力大多隔离在政府层面,没有充分转变为价格信号和更加严格的环境执法,使粗放增长方式可以继续延续。

当前,政府应把握时机、控制力度,加快培育和建设生产要素市场,逐步放开对土地、水、成品油、矿产品等生产要素和稀缺资源价格的实际控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环境成本内部化进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步伐。这样就可以发挥价格、税收、汇率、利率和环境监管、市场监管的作用,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使必须释放的资源环境压力成为迫使增长方式转变、企业发展模式转型的强大经济驱动力,为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以提高效率创造开拓经济增长空间。

 

(文章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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