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当下我们的中心任务是依新的“两步走”战略安排,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基本概念,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反映共同价值的共性),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等个性),只讲共性或只讲个性都是片面的、不妥当的。作为个性的五个特征是:
①人口规模巨大、任务艰巨而复杂;
②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在解放生产力的基础上厚植物质基础,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传承中华文明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永续发展;
⑤和平发展(在合作、共赢取向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和平崛起)。
我们要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丰富的内容都是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展开的,并且对方方面面都提出了要求。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中国式现代化遵循了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普遍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特殊规律,因此能够顺势而为。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既统筹全国一盘棋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既集中力量办大事又激励地方、企业、基层首创精神的显着优势。这使得中国式现代化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上,沿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深化改革开放之路,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险关。
各类资本都是推动发展的生产要素
按照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特征、本质要求及相关系统论、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从正面充分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指导精神,还需要避免片面化和落入误区。
比如,网络上有声音把中国式现代化简单概括为“不是资本推动下的现代化”,其核心内容是完全否定“资本推动”(但无一字回答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应以什么来推动),把资本推动这一概念与“资本主导的”“资本为中心的”和“西方的现代化”画等号,彻底加以排斥。我认为,这就是明显的落入认识误区,违背了中央的指导精神,这样的认识很可能在舆论场上引发不良效应,因此有必要对此讨论和澄清。
从学术原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理性来看待资本,首先要与时俱进地针对现实生活中对资本概念的不当贬义化、污名化、妖魔化加以正名和澄清。现代经济生活中,资本也只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供给侧要素中的一种,不论是国有资本还是非国有资本,它们必然要发挥要素供给的动力功能、推动作用并参与“按要素分配”的流程,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中国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其实早已为资本正名:国营企业于20世纪80年代就已改称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掌握的资源中有什么?直观的看,当然有资产,即钱和物。这些资产的运用,理所当然是要做好做大做强企业;而“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表述,已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推进转变为突出强调“管资本”,即特别注重以国有资本价值形态的腾挪运营,来更好、更充分地发挥其推动作用,否则其就丧失了存在意义。再有,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体系的改革中,相应的预算管理形式一开始就被称为“国有资本预算”。这样看下来,怎么能把资本这一概念归于贬义,对其推动作用一概加以排斥和否定呢?
的确,国有资本之外,还有民间资本、国外资本,但在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这些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对它们也只应基于“资本中性”逻辑来看待,以对接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竞争中性”概念—这也就必须承认,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具有推动发展的作用和参与分配的必然性。
对“现代化”概念不宜贴要素标签
在经济发展中,对各生产要素表现的合力作用,不宜直接关联“现代化”概念而陷入内涵模糊不清的谁为主导、谁为中心的标签式选择的讨论。说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而西方的、美国的现代化是以资本为中心的,这听起来观点很鲜明,仔细思考一下,其逻辑却是有偏差的、陷入紊乱的。
我们知道,发展市场经济,各供给侧要素需要结合发力,价值取向下并不宜以“中心”和“非中心”区分高低贵贱;至于经济的一些直观特征,如资本密集型、劳动密集型(这主要涉及高科技含量的差异)的区别化分析,其内涵和逻辑清晰,但这些是技术性的概念,完全不宜去贴“主义”标签和“中心”标签—显然,我们不能说凡是资本密集型的经济活动就是以资本为中心的、资本主义的,凡劳动密集型的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的,这些根本谈不上是“东方西方、姓资姓社”的分野。实质性的问题在于,从资本的本性来看,无论是国资、民资、外资,都要参与发展,都必然要以保值增值为取向进行扩张,要参与和推动经济生活。
所以,接下来认知相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处理资本功能、作用的两重可能性:资本既可能“无序扩张和发展”,也可能“有序扩张和发展”;同时,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等参与分配的结果,也需要得到基于合理政策与合理制度安排的引导与调整。对此,中央已有非常明确的指导方针,就是在扩张和发展方面,为资本科学设置“红绿灯”;在分配方面,优化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形成的分配体系。
所以,合乎基本学理和逻辑的理性认识应该是:中国式现代化绝不排斥和否定资本的推动作用,而且应该在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轨道上,以动态优化的良法为准绳,形成“开红灯、开绿灯”的合理调控标准,以促使资本要素的功能作用在健康有序的扩张中间得到发挥。
有的学者提出,是不是还应该考虑设一个“黄灯”?就是依据已有法律、规则,可以明确设置“红灯、绿灯”,但要承认需有一个弹性的试错区间,好比交通信号灯有一个黄灯的调整和缓冲。因为在创新过程中,对很多事物一开始还找不到明确的规则去施加管理调控,应该有一个弹性区间来鼓励创新。这种看法,我觉得也值得探讨。
结语
总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作为它的内涵的共同富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谐可持续发展与和平发展,都客观地要求以多种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来提供支持,非但不可排斥、否定,反而应当充分注重资本要素在包容发展中实现健康的推动作用。
认清这一点,无论对于当下我们要特别着力的稳经济大盘、改善市场预期、争取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还是对于长远的新的“两步走”的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都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最后,如果从“警惕右”和“防止左”的角度综合考虑,我们也应该在问题导向下,高度重视相关的市场信心的提升,改善企业特别是广大民营企业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