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市场上商业银行的定位及其演变趋势
2007-9-17 12:46:00
 

  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支配着绝大部分金融资源的商业银行究竟以何种方式参与基金市场,直接影响到中国基金市场的总体趋势,也会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尽管近年来中国的基金市场取得了相当快速的发展,但是,基于体制等方面的约束,商业银行在基金市场上表现出相当消极的市场定位,例如,商业银行在基金市场上的角色主要局限在托管业务和销售业务,即使在托管业务和销售业务中,主动参与基金市场的程度也较为有限。从发展趋势看,中国基金市场上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有必要一个从相对消极的定位转向相对积极的定位,进而推动基金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 当前商业银行在基金市场上的市场定位正处于从消极转向相对积极的阶段

  随着商业银行更为注重中间业务、更为注重拓展资本市场相关的业务,在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基金市场发展的推动下,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基金市场上的定位正处于从相对消极转向相对积极的阶段。

  首先,商业银行已经在基金业务的托管和销售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基金市场的快速扩张和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多元化也在客观上对商业银行更为深入地了解基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商业银行可以在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更好地参与基金市场。

  其次,发展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在整个融资结构中的比重,已经成为一个基本的趋势。从国际经验看,商业银行在直接融资快速发展的初期往往处于被动的退缩状态,只有到商业银行转而利用资本市场工具来开拓资本市场相关的业务时,才有可能获得更为主动的市场竞争地位。仅仅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参与基金业务的历程看,早期的商业银行主要是作为基金的托管人,而随着金融多元化浪潮的兴起,商业银行参与基金业务的范围明显扩大,目前已经包括投资咨询、绩效分析和评估、托管、销售、现金管理等几乎所有的基金业务。因此,当前中国的商业银行在面临快速发展的资本市场时,必须要及早介入,从而获得更为主动的市场地位。

  第三,中国的商业银行支配着绝大部分社会金融资源,基金行业要获得长足的发展、进而推动金融结构的调整,就必须要有效动员商业银行更为主动地参与到基金市场中。这种参与或者是出于规模经济的考虑,也可能是出于市场竞争因素的考虑,也可能是出于通过多元化来分散风险的考虑。在中国这样一个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下,如果没有商业银行的参与,基金市场不可能获得持续快速的发展。

  实际上,正因为这些方面的原因,近期在一系列金融方面的法规的起草和修订中,已经有意识地为商业银行参与基金等资本市场业务留下了空间。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新修订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强调:"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为未来适当时机国家放松商业银行进入基金等行业预留了空间。

  实际上,基金市场的发展已经在一些特定的市场对商业银行形成了竞争的压力。据统计,20041,三只货币市场基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结算量合计达到146.28亿元,在由银行主导的市场中拥有了0.75%的市场占有率,已经与一些中等规模的全国性商业银行相当。二 商业银行应选择更为积极的市场地位

  商业银行参与基金市场,可以有不同的路径和策略。通常而言,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销售渠道,实际上是将基金业务作为一种中间业务;而商业银行将基金业务进一步整合到内部的业务、特别是资产管理业务时,这种业务合作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就更为深入。如果商业银行可以入股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对基金市场的介入就深化到股权层面。在商业银行以不同方式介入基金市场时,都涉及到一个积极还是消极的市场定位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作为主动的基金托管人

  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接受委托持有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收取托管费。在这个过程中,主动的商业银行除了要.根据开放式基金发行、申购、赎回的需要,建立适应多种交易和过户登记模式的高效、安全的交易系统之外,还可以对基金产品、基金公司进行主动的评估和选择。

  目前,商业银行选择基金管理公司、选择基金产品时,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偶然性,在基金行业发展的早期阶段,这种状况也许是可行的。但是,随着基金市场的日趋复杂,基金管理公司数量不断增多,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经营管理水平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基金产品也更为多样化。因此,商业银行应当主动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评估,对基金产品的市场走向进行分析和判断,并根据本身客户的偏好、自身的风险偏好等,选择更为合适的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来进行合作。

  (二)商业银行作为主动的基金销售者

  商业银行在基金销售中的相对市场地位,主要取决于银行的比较竞争优势,例如,银行是否拥有完善的分支机构网络和低成本的分销渠道,是否有广泛的潜在客户基础,是否有高效率的销售队伍,是否能够将包销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整合销售等等。相比较而言,大型银行明显占据优势地位,因为大型银行通常拥有良好的市场声望,网络布局也较为健全,在培训员工和进行市场推广方面也具有规模经济,这些大型银行与基金管理公司商谈手续费时也有更强的谈判能力。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信息系统的整合是银行业拓展基金行业务的关键。只有建立了统一的客户信息系统,银行的前线销售员工才可以获得客户的各方面的信息,特别是客户的地区信息、历史财务状况、与银行往来的历史记录等等,在掌握这些信息的基础上,银行的客户经理才能有针对性地推销产品。

  同时,如何强调分支机构的销售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从发展趋势看,为了迎合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要,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空间,推动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的转型,许多现代商业银行已经正在着手将传统的分支机构转换为一个销售中心,专门向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许多分行已经转变为理财中心、或者是以销售不同金融产品为主要功能的产品销售中心,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考核机制。实际上,商业银行整个分支机构的销售能力,也直接决定了对于基金的销售能力。

  作为更为主动的基金销售者,商业银行应当基于自身对客户的投资需求更为了解的优势,主动调查和研究客户的投资偏好,并主动反馈到基金公司的产品设计中,促使基金公司有针对性地设计出商业银行的客户更为认同的基金产品。

  (三)加强基金产品与现有金融产品的整合:商业银行的主动业务管理

  将基金产品与商业银行已有的基金产品进行整合,是托管业务、销售业务的深化。具体到资产管理业务中,商业银行既可以独立地设计自己的金融投资产品吸引客户,也可以顾问身份向客户推荐其他单位的金融投资产品。不过,较之这种将销售和托管业务与自身业务严格划分的业务管理格局,将二者进行有机的整合无疑是一个更为主动的业务管理方式。

  如果将基金业务纳入到整个商业银行的日常业务管理中,那么,商业银行通常的经营管理理念都可能会相应出现调整。例如,从存款业务看,商业银行需要评估基金发展对存款业务带来的影响,在将同业存款作为业务拓展重点的同时,要着重分析通夜存款的波动规律及其对整个负债业务带来的影响。在中间业务方面,要更为强调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式的服务,充分运用原来的支付系统和理财系统安排并提高运行效率,拓宽服务性收费来源。从总体上看,商业银行还应积极着手在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与基金业务、证券业务等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和互动。

  (四)商业银行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者

  商业银行通过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建立商业银行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资本联系,商业银行可以藉此获取规模经济带来的收益,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在这种框架下,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更好地利用银行的分支机构了解投资者偏好,有针对性地设计产品、销售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可以更为紧密地共享客户数据,共同开发电脑系统,共同分担员工培训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成本。

  从国际经验看,商业银行参与基金业务,不仅强调业务的交叉,而且越来越强调业务和机构的整合。随着这种商业银行和基金的整合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的渠道优势、客户优势和基金公司的产品优势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以货币市场基金、不动产按揭证券基金等银行主导的基金获得了相当长足的发展。这是当前值得关注的重要趋势。当然,在此过程中,还必须要防范各种可能的利益冲突(如银行对自身基金公司的产品与其他基金公司产品的销售态度等等)和融资的风险,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和中国墙制度。从当前中国的基金市场看,商业银行设立或者参股基金公司,有利于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业务优势来支持基金市场的发展和金融结构的调整,拓展商业银行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和新的盈利增长点,因而将成为未来基金市场发展的一个战略性的选择方向。(时间:200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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