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论坛的讲话
2011-12-29 14:33:00
 

    各位代表,自2008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以来,“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论坛”至今已召开三届了。三年多来,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作出系列战略安排,2009年4月14日发表《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2010年3月26日在浙江省嘉兴市举行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次市长联席会议上,合肥、盐城、马鞍山、金华、淮安、衢州等6个城市正式成为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会员。此次扩容后,协调会成员城市达22个。2010年5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2009年江浙沪生产总值分别为34061亿元、22832亿元和14901亿元,相加首次超过1万亿美元。如果把江浙沪看成一个经济体,2009年其GDP总量排在全球第11位,列俄罗斯之后、韩国之前。按2009年统计核算长三角地区GDP总量占全国的比重已达21.4%。
  有一个可喜的现象,江浙的同志认为,人力、财力、智力的雄厚实力奠定了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名副其实的‘龙头’地位,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紧邻上海的区位优势,积极接受上海的辐射,已经成为各地推动经济发展的共识。
  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可谓是“规划积极引领,绿能低碳永续,产业提档升级,公共服务均质,宜居乐业和谐,城乡集约发展。”
  现就长江三角洲地区城乡统筹讲几点想法,供参考:
  1.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宜居环境。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级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应在“宜居乐业和谐”上下功夫。
  2.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把社会事业建设重点转向农村,统筹城乡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优化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提升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财政保障水平,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应对全国提供优质的公共基础技术和先进的制度和机制。
  3. 必须把城乡统筹作为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一项战略任务,全面系统地加以科学规划与实施。长远性的战略任务是:一是大中小城市发展相互配套,多元化选择发展模式;二是有步骤地合理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城镇用地的合理开发和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相结合;三是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逐步克服我国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落后现象。
  4. 建立绿能低碳的国民经济体系:国民经济发展应建立资源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实行开放性的资源开发战略,城市发展应走可持续、稳健的发展方针,实行资源节约型的城乡统筹规划的范式,城市化比重不能盲目追求西方国家高指标的路子。
  5. 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进程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加快农村劳力转移的问题;二是促进乡镇企业与城镇化协调发展问题;三是城镇用地的合理开发和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
  6.探讨皖江城市带在国家区域经济战略背景中的发展趋向:一是将奋力打造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二是将全力构建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合作平台;三是将努力整体融入长三角城市群的都市网络。因此必须把握机遇,优势互补,战略合作,实现皖江城市带的崛起,推进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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