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会出现经济结构失衡的现象?
2024/4/18 13:16:00
 
  第一个方面,政府收入快速上升压缩了居民收入和消费。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数据算,2000-2010年期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下降了5.6个百分点(另据统计局收入法GDP数据,同期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下降了6.4个百分点;据统计局资金流量表数据,2000-2008年期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下降了5.7个百分点)。同期,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3.5%上升到20.7%,提高了7.2个百分点。
  但上述财政收入数据并不包括政府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收入。如果加上这后三项政府收入,则政府收入在此期间从占GDP的20.6%上升到34.5%,上升了近14个百分点。这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猛增起了最重要的作用,约占7个百分点,占涨幅的一半。另5个百分点来自预算内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增加,两个百分点来自社保基金收入的增加。考虑到预算内财政收入比重过去曾一度降得过低(1995年仅为10.3%),后来的回升有相当的合理性;更值得关注的是土地收入的大幅度上升。[1]
  土地收入的增加,主要源于随城市化加速而来的大规模土地开发和地价上升。近些年来房地产开发急剧升温,对土地的需求迅速扩大。而按现行制度,地方政府垄断了土地征用开发出让的全过程,也垄断了土地收入,从而把地价越抬越高。土地出让金弥补了地方财政的不足,对改善地方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确有积极的一面。但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未来70年使用权的代价。政府一次性收取,一次性花掉,提前预支了未来70年的收益,也预支了未来的繁荣,又把房价推高到大部分居民无法承受的水平,这样的发展是杀鸡取卵,不可持续。
  高房价不仅挤压了中等收入居民的消费,也挖空了很多人的储蓄,同时给少数富人囤房、炒房创造了机会。通过买房,中等收入居民的收入大量转移到政府、房地产商和富裕的炒房者手中,是消费需求受到压缩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土地征用、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管理,也是政府管理透明度最低、最缺乏监督的部分,导致大量幕后交易、暗箱操作,是贪腐、无节制的政府消费和收入分配恶化最集中体现的领域。
  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需要用更合理的房产税来代替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但要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必然触及各级地方政府及官员的既得利益,遭遇重重阻力。同时,这还需要进行相应的财税体制改革,重新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使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常规财政预算的保障,改变财政资金分配苦乐不均的状况。这也势必触及很多人的既得利益,将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第二方面,企业收入占比快速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居民收入和消费。根据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数据,1990-2000年期间,企业(包括金融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1.8%上升到16.4%,到2008年进一步上升到22.0%;两时期分别增加了4.6和5.6个百分点(另据收入法GDP核算,2000-2010年时期营业盈余占GDP比重增加了7.8个百分点)。
  企业收入比重上升有几个具体原因。除去企业生产率不断提高这个合理因素外,还有两个重要因素。其一,国有企业过去长期不向国家上缴红利,自2007年才开始上缴,但比重仍然很低,只占企业利润的5%—15%,近9成的税后利润仍留在企业。而这些利润大部分属于垄断性行业。与必须向股东分红的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等于变相享受国家补贴,两者不在同一条竞赛的起跑线上。其二,资源性和垄断性收益的分配制度不合理。像石油、煤炭、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银行、保险、电信、烟草等行业,利润率比一般竞争性行业高一倍到数倍,大部分属于资源性或垄断性收益,应纳入公共财政,用于社会公益,但长期以来基本上归企业所有。最近资源税改革终于出台,是一个进步。但其姗姗来迟和覆盖范围有限,也说明了触动既得利益的改革之艰难。上述两个因素,都不适当地扩大了企业收入和储蓄,减少了可用于居民福利和保障的资金。
  第三方面,是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和缺乏保障导致的高储蓄行为。据资金流量表数据,2000—2008年期间,居民储蓄率从27%上升到39%,增长了12个百分点(该数据有可能偏高。另据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数据计算,2000-2010年间居民储蓄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实际增幅很可能在两者之间)。
  居民储蓄上升首先是由于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据统计局的住户调查数据,2010年城镇10%最高收入户的储蓄率为38%,而10%最低收入户的储蓄率只有8%。农村20%高收入户的储蓄率为42%,而20%低收入户的储蓄率为-36%(负储蓄)。这清楚地说明高收入居民的储蓄率远高于低收入居民。同期,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0.43上升到0.47(实际上可能更高)。在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下,收入分配向高收入居民倾斜,自然会拉动平均储蓄率上升。
  在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中,部分高收入居民的灰色收入占了很大的部分。这与腐败、垄断、寻租行为、公共资金管理不善和税收征管体系不健全关系极大,说明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和财税、土地、资源管理等多方面制度是有严重缺陷的。事实上,以上所述迅速上升的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中,由于制度缺陷和腐败等因素,有一部分已经通过无法统计的非法或灰色渠道转化为个人收入,但高度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使得实际上的收入差距远远大于官方统计反映的差距。这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和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
  居民消费率下降还与医药费、教育费、房价过高,社会保障覆盖不全等有关。特别是大量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无法在城市定居,没有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2010年,城镇就业人数3.47亿人(估计有相当的统计遗漏),但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是1.94、1.34、1.78、1.62亿人,覆盖率分别只有56%、39%、51%、47%[2]。没有社会保障,又没有稳定的就业,只能被迫压缩消费、提高储蓄,以应对未来风险。
  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尽快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这当然需要扩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政府支出。但是,如果不对无节制的政府消费和盲目投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不杜绝政府腐败,就无法把浪费和流失的公共资源用于社保和公共服务。而且在缺乏对政府的监督机制的情况下扩大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也会加大腐败和资金管理不善的风险。这些也是政府要过的一道坎。
  上述问题说明,要提高居民消费,纠正结构失衡,绝不仅仅是增加转移支付和鼓励企业提高工资就能解决的。这些导致结构失衡的因素,都与不适当的国民收入分配,以及已经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直接相关。而之所以会形成目前这种格局,除了一系列具体制度的缺陷外,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zz体制改革滞后,权力过度集中,缺乏社会公众对权力进行监督的机制,导致权力的腐化和滥用。不正视这些问题,不推进改革,而满足于现行“制度的优越性”,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大量社会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使社会矛盾逐渐积累,政治风险越来越大。因此,要解决结构失衡问题,不但需要改革现行财税体制,重新规范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而且需要推进zz体制改革。(本文原载于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观察》2011年第3-4期合刊,2011年12月出版,有删节)
  注释:
  [1] 在土地出让金收入中,一部分已用于征地、拆迁和土地开发。其中后两项改变了土地原有形态,已构成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应记为支出;征地费用应从收入中扣除,但缺乏相关数据,一般认为约占出让金的20%左右。如果按这个比例扣除征地成本,并扣除社保基金支出部分,只计算社保净收入,则政府收入占GDP比重的涨幅为11个百分点,其中土地收入增长占5.5个百分点,仍占涨幅的一半。有关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资金流量表历史资料1992-2004》(2008);国土资源部:历年《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
  [2] 部分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极少数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均未计算在覆盖率中。如包括这两部分,医疗保险覆盖率可能有较大幅度提高,但其他几项不会有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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