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重视和解决农村投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
2018/3/15 16:09:00
 

农村投资增长相对滞后。1990-2016年,农户投资年均增长9.8%,非农户投资年均增长21%,农村投资年均增长16.2%。农户投资增速低于全社会投资10.9个百分点,非农户投资增速略高于全社会投资,而农村投资增速则低于全社会投资4.5个百分点。在农村投资中,农户投资明显滞后,投资增长的主力是非农户投资(见图1、图2)。

 

 

 

 

 

 

 

1 农村投资和全社会投资增长率(%

 

 

 

 

 

 

2 农户投资和非农户投资增长率(%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下同。

农村投资比例较低且趋于下降。由于农村投资增长长期滞后于全社会投资,因此,农村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例趋于下降,由1990年的27.5%下降到2016年的10.3%,下降了17个百分点,年均比例只有17.7%。统计数据反映出一个基本的现实,即最近20多年以来,在农村范围内的投资平均不足全社会投资的1/5,4/5以上的投资投到了农村以外[1],尤其是城镇地区。而且,农村投资的比例基本上是逐年下降的(见图3)。

 

 

 

 

 

 

 

 

 

 

3 农村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例(%

城镇化挤出农村投资。农村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例变化与城镇化率变化呈现显着负相关性,1990-2016年,相关系数高达-0.97。这说明我国农村投资比例下降与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密切联系,也就是说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及其城镇的快速发展,导致农村投资相对地位下降,对农村投资产生直接的排挤效应(见图4)。

 

 

 

 

 

 

 

 

 

 

4 农村投资占比和城镇化率(%

农村人均投资水平较低。1990-2016年,农村人均投资由148元增加到10561元,年均增长17.8%,保持上升势头。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或者说与城镇相比,农村人均投资水平一直较低。1990年,农村人均投资只有全国人均投资的37%,到2016年,这一比例下降到不足1/4,而且下降趋势较为明显,表明近20多年来农村人均投资与全国或者说与城镇人均投资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见图5)。

 

 

 

 

 

 

 

 

 

5 农村人均投资和农村人均投资相当于全国人均投资的比例

农村投资产业分布不均衡。2006-2010年,非农户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制造业投资占全部非农户投资的一半以上,农业投资占7.7%,公用事业投资占7%,交通投资占5.1%,房地产投资占5%(见图6);农户投资的产业分布更加集中,2006-2016年,农户房地产投资占比达到60%以上,农业投资占20%,交通投资占5.5%,其他产业投资比例很低(见图7)。无论是农户还是非农户,对社会事业等公共服务投资参与度很低,对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参与程度也明显较低。

 

 

 

 

 

 

 

 

6 2006-2010年非农户的产业投资结构(%

 

 

 

 

 

 

 

7 2006-2016年农户的产业投资结构(%

注:非农户是2006-2010年数据,农户是2006-2016年数据。

农村投资高度依赖自筹资金。在非农户投资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比例高达80%以上,比全社会投资中自筹比例高15个百分点。国家预算内资金比例、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和其他资金比例均未超过7%,其中,贷款比例比全社会投资中贷款比例低近8个百分点,其他资金比例低一半;农户投资更是以自筹为主,自筹资金比例达到90%以上,农户没有从国家财政和利用外资渠道获得资金支持,贷款和其他资金比例均在5%以下。可以,农村投资资金来源渠道非常狭窄。

1 农村投资资金来源结构(%

 

非农户

农户

合计

100

100

国家预算内

3.56

0

国内贷款

5.24

3.74

利用外资

3.24

0

自筹资金

81.35

92.16

其他资金

6.70

4.10

注:非农户是2006-2010年数据,农户是2006-2016年数据。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投资的不充分、不平衡现象比较明显。长期以来,农村投资增速明显慢于全社会投资。农村投资不足全社会投资的1/5,且农村投资比例逐年下降。在农村投资中,农户投资增长更为滞后,非农户投资是农村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农村投资占比变化与城镇化率变化呈现显着负相关性,城镇化过程对农村投资产生直接的排挤效应。农村人均投资水平一直较低,且与城镇人均投资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农村投资的产业分布不均衡,非农户主要投资制造业,农户主要投资建房,对基础设施特别是社会事业投入很少。农村投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主要是自筹资金,从贷款和其他渠道获得资金的可能性小。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投融资是关键推动因素,农村投资的弱势地位亟需改变。

重新明确乡村的功能定位。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城镇化达到70%,仍会有3-4亿人长期生活在农村,城镇人口中也会有相当一部分生活在农村。乡村的产业、生态、文化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因此,要明确乡村“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

促进人口向特色村镇集中。构建居民在城市和乡村之间自由流动的机制,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让农民可以便利的在城市里落户,让城市居民可以方便的在乡村落户。不断改善乡村的创新、创业环境和条件,推动城市投资者以及走出去的乡村人才,带着城市的经验、理念和资金返回乡村。

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土地财政制度,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努力将土地资源转化为资本。积极吸引城市资本下乡,激活乡村的土地资源、生态资源和特色文化资源,并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

发挥农户和非农户两个积极性。培育发展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鼓励农户和工商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交通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建立适于农村发展的金融体系。健全适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需要,以及工商业和农户发展需要的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模式、金融监管和风险控制体系。引导外部资金进入,减少农村储蓄外流,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1] 注:农村以外投资不只包括城镇投资,还有连接城乡之间的投资,例如跨区域的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投资。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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