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中国城市化》2005年2月号)《长江日报》以武汉市洪山区井冈村为例,展开了一场关于“近郊城市化的道路该怎么走”的讨论,由此我联想到了一个似乎不太相干的问题。
郊区城市化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长期以来,我们熟视无睹。有关组织和部门既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当然也就提不出什么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由于政府的短见和无能,我们正在培养出一批靠向政府“敲竹杠”而迅速致富的“大款”。他们借助一夜之间冒出来的各种简易建筑,在政府的拆迁补偿中“大捞一票”。其后的效仿者,在城市一轮又一轮的“摊大饼”式的扩张中,继续上演回报丰厚的“好戏”。
在这里,我并没有忽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但现在也的确有另外一种并存的现象: 有的大中城市近郊的被征地农民,正在获取他们不应得到的东西。有人千方百计要去谋得一个“非转农”的机会,不就是因为巨大的收益预期使然吗?
政府因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而存在。为此,政府一方面需要推出规范的“以土地换社保”的政策,来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同步推出包括超前谋划、规划控制、透明运作、顺势引导、法规制约等在内的一揽子办法,使得城市扩张的成本能够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城市要吸纳转移的农民,就必须降低进城的门槛,控制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从而使“以转化农民为实质的城市化”得以顺利进行。如果政府支付了高昂的成本,仅仅是换来了“景观的城市化”,既没有把已无“立锥之地”的被征地农民及时转化为市民,有效纳入城市管理的体制,又为以后更多的农民转化设置了障碍,那岂止是“有趣”,简直就是“愚蠢”了!
背景文章:
近郊城市化的路该怎么走?
话题背景——问题的提出
一些大中城市的近郊在迅速城市化的同时,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某种边缘化倾向。虽然,从发展的眼光看,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但是,如果处理不好,我们的经济发展就有可能会走一些弯路,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就会遭到某种程度的破坏,我们的家园建设就可能吃一些“夹生饭”。所以,将洪山区井冈村的实践作为一个活标本提供给大家,供大家探讨。
一个活标本: 井冈村走在城市化大道上
井冈村是典型的“城中之村”,到今天全村没有一分耕地,没有一个从事农业的人口。全村农业人口1021人,常居人口3000多人,暂住人口8000余人。1996年,井冈村成立江宏集团,下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物业管理租赁公司和商业服务公司。村里还设有治安巡逻队、清洁环卫队、医务室、园林护绿队、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
1996年,新的支部书记上台后,从整治环境着手,开始搞拆违活动并建设新村。到2002年,全村基本上告别脏、乱、差,彻底杜绝了乱搭乱盖现象,居民们住进了经过整体规划的新社区。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道路全硬化、上下管道按规划、通讯电缆走地下、房前屋后有绿化”,到过这里的人都感叹它的变化大。
值得关注的“城中村现象”
华中科大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余柏春教授:
城市化是我国的国策,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带来了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形成了被理论界称为“城中村”的现象。井冈村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城中村”。如何解决“城中村”的问题,我想谈两个建议。
第一个建议,市政府对郊区城市化的道路应有一个通盘的考虑,应有一个明确的思路和政策。因为“城中村”不仅仅是村里的问题,不是单靠一个村的努力就解决得好的问题。第二个建议,要做专项的“城中村”改造规划。对于全村的土地,要有一个专门的控制性规划,包括土地的使用、开发的强度、环境的治理、整体形象的建设等等。从系统上去完善和提升原来属于农村建制领域的一些问题。近郊城市化之后,原来的农村版图变成了城区,这块土地就不应该还是一个村的概念,居住者也不应该还是一个农民的概念,取而代之的应该是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然后农民按公司法入股,将来可以分红,实际上村就变成了一个大企业。这要做一个专业的控制性规划设计,而不是做一两个小区就能解决问题的。
正视“城中村”的产权改革
湖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萧德教授:
近年,常有媒体报道说,近郊一些农民“宁愿当村民,不愿农转非”。它反映了近郊城市化过程中一种十分复杂的问题,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随着经济形式转化,所有制转换,管理方式变革出现了新情况。
近郊农村城市化后集体经济如何转制?目前,全国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简单的集体制国有化。第二种是保留一点特色,继承一种传统,用现代公司制对原来的集体经济进行改造。前一种模式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方向十分吻合,还有待判断。后一种模式是股份化,股份化很多时候并没有改变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全国绝大多数“城中村”实行的是后一种模式。它的特征是对村外参与经济活动实行市场经济,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对村内居民实行共产主义。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近郊,外来的打工者每月辛辛苦苦只能挣七八百元,而当地村民什么事都不干,一个月下来能分到上千元。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我们说,改革开放到今天,产权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为什么中国绝大多数“城中村”都选择了这种模式?我的理解是,从村干部的角度考虑,很多时候是无奈: 我将你养起来,不指望你干什么,只要你不捣乱就行。深层次的原因有二: 一是村一级的权力有限,二是长期共处形成的情感因素。这个模式的发展前景如何呢?从短期看,这种模式是要肯定的,因为它保障了村民的基本福利,有利于村一级的稳定,进而有利于城市的稳定。从长期看则有些悲观,因为它无法使市场经济的两大要素(即土地和劳动力)进入市场。同时,它也不利于村民积极性的发挥,因为它的前提是,只要你是村民,就可以不劳而获。养懒汉最终会害了一代人。
两种模式尚在探索中,那么,现在该怎么做呢?我想从大的方向讲,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土地成为一种生产要素,要让村民有一种谋生的本领,要慢慢地走向市场。从近期看,要保障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满足其收益预期,时间长了,就会与城市融为一体了。我不赞成简单地搞国有化,不赞成简单地将村民转为居民,那样对于全社会的经济发展是没有意义的。
[来源: 《长江日报》(经删节)]